yangyus2008 发表于 2010-6-13 15:05 
但是 看高老的书
假如棉花的价值是15 种植等的价值是0 那么它的增值就是15-0=15
最后 算GDP的话 不是看增值的么
(15-0)+(20-15)+(30-20)+(45-30)+(50-45)=50
GDP=50*n, n为市场上的最重成品的数量
上面的每一个式子(括号中的计算) 不就是每次的价值减去 这次的成本么??我买过来时时15美元,我卖掉就卖20,15是我的成本,20-15是我的利润,同时也是产品的增值............
按照上面那个式子相加的话 不就是 利润+利润+利润.....=总增值=GDP么????
这样看来的话 不就应该是没有成本了么 因为每一次算增值的时候 都已经把每一次的成本 抛出去了...........
“原料成本”归根结底也是来源于创造,所以肯定是要计入GDP的。只是不能重复计算了。
收入(增值)和成本是同一问题的两面,你的收入,就是别人的成本。这一点也是理解后面GDP核算的不同方法和国民收入恒等式的关键。
你的这个公式的意思,是不能把“原料成本”反复计算,否则就多算了,但这个公式的意思绝对不是“原料成本”不计入GDP。
假设种棉花除了劳力之外没有别的投入,以你举的例子来看,整个过程的原料成本可以看为其实就一个:棉花。其余都是围绕该原料成本的劳力增值。但该原料成本的价值已经计算了:15元。
如果棉花就是最终产品,以15元售出,GDP就是15。这15元既是成本(种棉花的劳力的成本),又是新增财富(劳力创造,从无至有)。
如果买棉花不是为消费而是为了生产棉纱(假设棉纱的生产也只需要棉花和劳力),棉纱以最终产品20元售出,那么此时的GDP就是20元。站在全社会的视角,这20元同样既是成本(棉花工人的劳力成本15元,棉纱工人的劳力成本5元),也是新增财富(先前棉花工人创造15,现在棉纱工人创造5)。此时还可看出“收入即是成本”:棉花工人的收入(15元),就是棉纱工人的成本(15元买入原料棉花)。
同理:把成衣视为最终产品以50元卖出,此时GDP就是50元,这50元包含了:15元的棉花价值(既是原料也是棉花工人创造的新增财富),加上其它各个环节的新创造财富,等式(15-0)+(20-15)+(30-20)+(45-30)+(50-45)=50成立。
总结:所有的成本都是要计入GDP的,因为你的成本就是别人的收入。关键是站在全社会的角度,不能重复计算了。以最终产品的市价来核算,就是为了避免重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