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2010-8-28 20:47:35
——“我有把兔子当作价值的单位吗?我不是说劳动创造的价值“体现为一只兔子”吗?难道离开了兔子,捕捉兔子的劳动所创造的价值还有它自己独立的表现吗?”



用兔子做价值单位没有错。但试图在劳动价值论的框架中对价值作定量计算,就错了。所以,你的错误不是用兔子做价值单位或货币,而是错在想证明劳动者能够创造几兔子的价值。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8-28 20:48:00
——“如果价值是无法定量计算的,那么何来“等效邮递员”?”


邮递员徒步送信每天可以送20封,骑自行车可以送40封。所以可以把自行车看成是一个等效的邮递员。这是从效果上说的。

但是邮递员和自行车各自分别创造了多少价值?我不知道,也没有办法知道。因为劳动价值论的创建者们在谈到价值量的确定时都语焉不详(实际上是不敢详细说,因为一详细说,就要露馅了,就要自相矛盾了)。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8-28 20:48:16
——“至少相对的价值比较总是可以的吧,否则又如何判定价值量的大小?”


这个相对也只能是极其粗糙的,而且不是来自定量计算,只能来自逻辑判断。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8-28 20:52:01
——“如果不能从量上来说明机器所创造的价值,又如何能够证明机器创造的价值大于0?”



还是根据逻辑分析。

用机器进行生产,创造的价值大一倍。只要没有人能够证明多出的价值恰好全部是工人的复杂劳动(劳动价值论认为使用机器的劳动比徒手劳动复杂)所创造的,不多不少,那么就能够证明机器至少创造了一部分价值。

另一方面,还存在其它多种方法可以证明机器能够创造价值,而这些方法不需要根据价值量的大小来判断。例如机器能够代替人类进行劳动,机器生产的产品能够和手工生产的其它产品进行等价交换等等。

如果一个观点是正确的,可以有很多种独立的方法去证明它。

你在证明自己的观点(“机器不能创造价值”)时,必须依据我的观点(“奴隶没有沾奴隶主的光”),甚至还要依据我对自己观点的“坚信”程度,那么,仅仅从你使用的方法上,就能够知道你的证明必然是无效的。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8-28 20:52:40
hj58 发表于 2010-8-28 15:57
奴隶主庄园一共创造 10000 单位价值,其中 5000 是机器创造的,4000 是奴隶创造(直接使用体力进行劳动,或使用工具和机器进行劳动),1000 是奴隶主的管理工作创造的,但奴隶只得到 5 个价值单位的生活资料。

只有一种情况下,奴隶能够占有奴隶主的机器创造的价值:奴隶得到的生活资料多于 4000 个单位。但是奴隶的生活水平能够有这么高吗?奴隶主能够让奴隶获取自己创造的全部价值还有余吗?
由于价值没有独立的存在,你能不能说一说奴隶劳动所创造的那4000单位的价值——当然必须假设不使用任何工具和机器,否则这4000单位的价值中就包含了工具和机器所创造的价值,而不都是奴隶劳动创造的了——将体现为多少生活资料?为什么一定是这么多生活资料?奴隶所得到的5个价值单位的生活资料是多少?为什么至少要有这些生活资料?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8-28 21:02:09
奴隶搬运石块一整天,但只有两顿稀饭。

搬运石块一整天,要耗费巨大的劳动,正常的报酬也许是可以维持三天正常生活的生活资料。否则没有人愿意干这个活。

但是因为奴隶失去了自由,无法反抗奴隶主,被迫接受两顿稀饭。这是维持奴隶生命和劳动能力的下限。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8-29 12:04:40
——“对于我来讲,目前能够推断出“机器能够创造价值”与“奴隶主无偿占有了奴隶劳动创造的价值”存在着逻辑上的相互矛盾也就足够了,……”



不要自我表扬了,你根本没有做到这一点。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8-29 12:05:46
人类历史上根本不存在你想象出来的“好奴隶主”。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8-29 14:17:58
怪不得我们俩的讨论会产生如此巨大的分歧,原来关于商品的价值量,你都是以“极其粗糙”的分析为基础来进行逻辑判断的,然后又以建立在“极其粗糙”分析基础上的逻辑判断为基础对价值的创造、价值的占有作出定性分析的呀!哪怕这种量的分析直接关系到对价值创造、对价值占有的定性分析,也都是如此!
如此看来,奴隶劳动创造的价值为什么大于他们所得到的生活资料的价值、从而为什么说奴隶主无偿占有了奴隶劳动创造的价值,一定是以“极其粗糙”的量的分析为基础的;为什么奴隶劳动创造的价值是4000个单位,而不是5个单位,或者奴隶所得到的生活资料的价值为什么是5个单位,而不是4000个单位,也一定是一种“极其粗糙”的量的分析;至于“奴隶搬运石块一整天,但只有两顿稀饭”则更是一种极其“极其粗糙”的分析了。
科学研究告诉我们,一个重体力劳动者每天所需补充的热量为4000大卡左右,如果是超重体力劳动,所需的热量就更多。奴隶“搬运石块一整天”当然至少是重体力劳动了,因此,要“维持奴隶生命和劳动能力”,每天所应当补充的热量也就应当为4000大卡左右。
科学研究还告诉我们,每克纯碳水化合物所能产生的热量约为4大卡左右。由于任何一种粮食所能产生的热量均小于等重的纯碳水化合物,因此,如果奴隶每天劳动所能得到的两顿稀饭是他们补充热量的唯一来源、并且这两顿稀饭确实能够维持他们的生命和劳动的话,那么煮成这两顿稀饭的粮食也就至少应当有1000千克(1公斤)左右。
再假设这两顿稀饭的5个单位的价值只包括粮食的价值,而不包括水的价值、人工的价值、以及锅具炉灶等转移的价值,那么奴隶每天由搬运石块的纯劳动所创造的4000单位的价值就至少相当于800公斤粮食的价值,也就是说,奴隶每天搬运石块的纯劳动如果用到粮食生产上,竟然可以生产出800公斤粮食!
当然,奴隶主对奴隶是能够克扣就克扣的。假设奴隶主给奴隶的稀饭只由0.5公斤的粮食煮成,奴隶每天劳动所必需的另外2000大卡的热量由奴隶通过消耗自身以往的能量储备来补充,也就是说,奴隶主给奴隶的食物仅够维持奴隶生命和劳动的一半之需,那么奴隶每天搬运石块的纯劳动如果用到粮食生产上也足以生产出400公斤的粮食!而这在今天的条件下,人和机器共同劳动也是极难做到的。因此,你所举的这个价值量的例子,怎一个“极其粗糙”了得!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8-29 18:49:08
粗糙又怎么样,你再精细,能够算出奴隶主每天给奴隶 800 公斤以上粮食吗?

你要论证的是“奴隶沾了奴隶主的光”,即奴隶之所得大于所付出,而不是奴隶主到底剥削了奴隶多少价值或多少公斤粮食。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8-29 18:52:17
连自己想证明什么都忘记了,还在这里一惊一乍的。

不要说古代奴隶,就是现在的黑砖窑里,工人都沾不到砖窑主的机器创造的价值的光,你还想证明更加残酷的奴隶制度下的奴隶能够沾到奴隶主的光,真不知道你的脑子是怎么长的。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8-29 19:13:20
你仍然没有树立诚实的学术研究的态度。涉及价值的量时,只能做最粗糙的比较,我已经指出,这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原因,因为马克思根本没有讲过如何计算价值。

你不提这个根本的原因,却只说我的计算粗糙,似乎错误的根源在我身上。除了能够迷惑偶然进来看个热闹的读者,又有什么意义呢?能够帮助你接近真理吗?

我再提醒你一次,这里不是大学生辩论赛,没有评委,也没有观众为你的狡辩才能欢呼。

当然,你已经定型了,不可能再树立正确的学术态度了。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8-29 19:38:57
你的论证再次必须依赖别人的观点或别人随便假设的数据。按照你的计算(也难得你有心,还去查卡路里数据),一个奴隶一天的劳动能够价值 800 公斤粮食,而这是很不现实的。那好,我把例子改一下:

奴隶主庄园每天一共创造 10000 单位价值,其中 5000 是机器创造的,4000 是由一百个奴隶创造的(直接使用体力进行劳动,或使用工具和机器进行劳动),1000 是奴隶主的管理工作创造的,但每个奴隶只得到 5 个价值单位的生活资料。

(一个奴隶主只拥有一个奴隶,也愧你想得出来。不过这就不怪你了,就算我没有写清楚。)

每个奴隶每天创造的价值是 40 个单位,每天得到的价值是 5 个单位。按照你的算法,奴隶每天劳动相当于生产 8 公斤的粮食。现在够精细了吧?

那你再继续算给我们看:奴隶是如何沾了奴隶主的机器的光的。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8-30 10:58:47
hj58 发表于 2010-8-29 18:52
连自己想证明什么都忘记了,还在这里一惊一乍的。

不要说古代奴隶,就是现在的黑砖窑里,工人都沾不到砖窑主的机器创造的价值的光,你还想证明更加残酷的奴隶制度下的奴隶能够沾到奴隶主的光,真不知道你的脑子是怎么长的。
不是我想证明,而是从“工具机器能够够创造价值”出发必然能够推出这样的结论。请问,在坚持“机器能够创造价值”的前提下,你如何向黑砖窑的窑主证明工人没有沾到他机器创造的价值的光?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8-30 11:09:01
——“不是我想证明,而是从“工具机器能够够创造价值”出发必然能够推出这样的结论。”



你已经说过无数次“必然”了,但到现在我们还没有看到你的推论过程。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8-30 11:09:59
——“请问,在坚持“机器能够创造价值”的前提下,你如何向黑砖窑的窑主证明工人没有沾到他机器创造的价值的光?”



你不要把皮球踢到我这里来,还是你先“推论”“奴隶沾了奴隶主的光”吧!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8-30 11:10:50
现在有精细的模型了,你怎么不继续“推”了?


奴隶主庄园每天一共创造 10000 单位价值,其中 5000 是机器创造的,4000 是由一百个奴隶创造的(直接使用体力进行劳动,或使用工具和机器进行劳动),1000 是奴隶主的管理工作创造的,但每个奴隶只得到 5 个价值单位的生活资料。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8-30 11:31:40
hj58 发表于 2010-8-29 19:13
你仍然没有树立诚实的学术研究的态度。涉及价值的量时,只能做最粗糙的比较,我已经指出,这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原因,因为马克思根本没有讲过如何计算价值。

你不提这个根本的原因,却只说我的计算粗糙,似乎错误的根源在我身上。除了能够迷惑偶然进来看个热闹的读者,又有什么意义呢?能够帮助你接近真理吗?

我再提醒你一次,这里不是大学生辩论赛,没有评委,也没有观众为你的狡辩才能欢呼。

当然,你已经定型了,不可能再树立正确的学术态度了。
我所指出的你的例子中的数据“极其粗糙”是不是事实?如果不是事实,你为什么要对例子作出修改?我指出你例子中数据的问题只是提示你,你这个例子是违背了常识、违背了逻辑的,是极其不合理的。你现在却反过来指责我,似乎我的这个提示是不应该的、是别用用心的,是一种不正确的学术态度。那么请问,我如果不对你做这个提示就是正确的学术态度了吗?
因此,你不要跟我谈学术态度,真正有资格谈的应该是我,而不是你。当然,我可以不跟你谈学术态度,我可以接受你对例子的重新解释,我可以把你原来例子中的数据理解成只是缺乏深入推敲,但我还是要再提醒你一次,请在我们的讨论中少用那些非学术的语言。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8-30 13:28:58
hj58 发表于 2010-8-30 11:10
现在有精细的模型了,你怎么不继续“推”了?


奴隶主庄园每天一共创造 10000 单位价值,其中 5000 是机器创造的,4000 是由一百个奴隶创造的(直接使用体力进行劳动,或使用工具和机器进行劳动),1000 是奴隶主的管理工作创造的,但每个奴隶只得到 5 个价值单位的生活资料。
我先从劳动创造价值出发来说明,在这个庄园中,每个奴隶每天劳动可以创造90个单位的价值,因此,100个奴隶每天可以创造9000个单位的价值。现在需要你来证明,为什么每个奴隶每天劳动创造的价值是40个单位,而不是4个单位?换句话说,为什么机器创造的价值是5000个单位,而不是8600个单位?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8-30 20:47:47
楼主想法挺独特的。但是还是感觉不是很有说服力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8-30 23:44:17
——“我所指出的你的例子中的数据“极其粗糙”是不是事实?如果不是事实,你为什么要对例子作出修改?”



马克思经济学没有说明如何计算价值量是不是事实?不知道价值量如何计算、我随便假设,有什么“粗糙”“不粗糙”的?你怎么知道奴隶主给奴隶吃的是正常的、优质的粮食?也许是一钱不值的糠、豆渣呢?

我修改,是为了使你不再有借口回避这个例子。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8-30 23:56:05
——“现在需要你来证明,为什么每个奴隶每天劳动创造的价值是40个单位,而不是4个单位?换句话说,为什么机器创造的价值是5000个单位,而不是8600个单位?”


这根本无法证明。还是那句话:马克思没有告诉我们如何计算劳动的价值。

每个奴隶创造 40 单位价值,是我随便假设的数字。因为你认为“奴隶沾了奴隶主光”。我只是假设了一个“奴隶没有沾到奴隶主的光”的情形。

你要证明“奴隶沾了奴隶主光”,那你就必须排除我说的“奴隶没有沾奴隶主光”的可能性,或者直接证明“奴隶沾了奴隶主的光”。但你两个都没有做到。

你自己无法排除,就不断耍赖,要我证明奴隶没有沾奴隶主的光。这有什么好证明的,历史事实就是奴隶干得多、得到的少,因此奴隶没有沾奴隶主的光,同样,黑砖窑的工人也没有沾到砖窑主的光。这也就是没有劳动者愿意做奴隶和黑窑工的原因,也是我们要解放奴隶和黑窑工,消灭奴隶制度的原因。

如果你能够证明“奴隶沾了奴隶主的光”,就直截了当地证明给我们看,不要弯弯绕,不要反过来要我证明什么东西。

你的“归谬法”就是:在“机器能够创造价值”的前提下,奴隶沾了奴隶主的机器的光。你忘记了?

那你直接证明给我们看呀,让我们看看奴隶到底是如何沾了奴隶主的光呀,但你“归”了几百楼,都没有个结果。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8-31 00:04:25
——“但我还是要再提醒你一次,请在我们的讨论中少用那些非学术的语言。”


你进行的都是胡搅蛮缠,所以不必用学术语言回答你。

你自己再继续制造垃圾的话,我要称呼你为垃圾了!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8-31 00:20:51
——“楼主想法挺独特的。但是还是感觉不是很有说服力”


实际上很简单。甲企业每天生产两万件产品,乙企业每天生产同样的产品一万件。

肯定是甲企业的产值大,创造的价值多。

但是人们后来发现,甲企业是用了机器进行生产,产量才这么大。

正常的人会否认机器能够创造价值吗?显然不会。

但很多傻逼跳出来说:“啊!原来是机器生产的啊?!那就没有价值了!”

按照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机器不能创造价值。

但按照他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理论”,相同的产品价值一样,因此机器能够创造价值(按照咬文嚼字的说法是“社会价值”、“交换价值”)。

这只能说明马克思自己的理论体系内部存在冲突,逻辑不一致。

是不是很简单?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8-31 09:12:28
hj58 发表于 2010-8-30 23:44
——“我所指出的你的例子中的数据“极其粗糙”是不是事实?如果不是事实,你为什么要对例子作出修改?”

马克思经济学没有说明如何计算价值量是不是事实?不知道价值量如何计算、我随便假设,有什么“粗糙”“不粗糙”的?你怎么知道奴隶主给奴隶吃的是正常的、优质的粮食?也许是一钱不值的糠、豆渣呢?

我修改,是为了使你不再有借口回避这个例子。
你不要耍赖!看看你我的有关帖子吧!

我随便举了个例子,就证明了你是错误的,但你在我提醒多次之后,仍然没有对这个例子发表任何说法:
奴隶主庄园一共创造 10000 单位价值,其中 5000 是机器创造的,4000 是奴隶创造(直接使用体力进行劳动,或使用工具和机器进行劳动),1000 是奴隶主的管理工作创造的,但奴隶只得到 5 个价值单位的生活资料。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864520&page=49

由于价值没有独立的存在,你能不能说一说奴隶劳动所创造的那4000单位的价值——当然必须假设不使用任何工具和机器,否则这4000单位的价值中就包含了工具和机器所创造的价值,而不都是奴隶劳动创造的了——将体现为多少生活资料?为什么一定是这么多生活资料?奴隶所得到的5个价值单位的生活资料是多少?为什么至少要有这些生活资料?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864520&page=49

奴隶搬运石块一整天,但只有两顿稀饭
搬运石块一整天,要耗费巨大的劳动,正常的报酬也许是可以维持三天正常生活的生活资料。否则没有人愿意干这个活。
但是因为奴隶失去了自由,无法反抗奴隶主,被迫接受两顿稀饭。这是维持奴隶生命和劳动能力的下限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864520&page=49

按照有关的热量研究,在奴隶实行重体力劳动的情况下,要维持奴隶生命和劳动能力的下限,就必须有4000大卡热量的补充,否则,就只能通过消耗奴隶的生命来维持他们的劳动能力。我在分析的时候已经充分地估计到了这一点,我把奴隶从奴隶主那里能够得到的热量补充减少到了2000大卡,但依然无法改变你所举的例子严重违反常识的性质,如果你不承认这仅仅是“极其粗糙”的话,那莫非是有意而为?
现在,你把奴隶所得到的食物改成了糠和豆渣,但这样一来就能改变奴隶每天必须得到的热量补充吗?因此,要维持奴隶生命和劳动能力的下限,奴隶主就必须为他们提供比粮食多得多的糠和豆渣。
其次,你把糠和豆渣说成是“一钱不值”,又违背了一个基本常识:糠和豆渣既可以作饲料,也可以作肥料,如果全都给奴隶吃掉,那么奴隶主恐怕还要再花钱去买饲料和肥料,怎么能说是一钱不值呢?
因此,你在举例的时候千万不要“随便”,因为这是学术研究所应有的态度。否则,经常性地出现违背常识的情况,就绝不是一个“极其粗糙”所能解释得了的,到那时候,你给我戴的那几顶帽子自然而然地就会落到你的头上。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8-31 09:47:16
哈哈!我都忘记我说的是稀饭了。稀饭也好,糠也好,豆渣的价值再高也好,反正都改变不了一个事实:奴隶所得小于所付出。

你一直吵着闹着要论证的是“奴隶所得大于所付出”,而不是“奴隶具体得到了多少价值”,你还是在我划的“奴隶所得小于所付出(5<40 or 4000)”的范围内折腾,你还是没有跳出这个范围。

就看你这样老是在外围跳、在细枝末节上折腾,我就知道你根本证明不了任何东西。你就为了自己的面子继续折腾吧!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8-31 09:52:36
hj58 发表于 2010-8-30 23:56
——“现在需要你来证明,为什么每个奴隶每天劳动创造的价值是40个单位,而不是4个单位?换句话说,为什么机器创造的价值是5000个单位,而不是8600个单位?”


这根本无法证明。还是那句话:马克思没有告诉我们如何计算劳动的价值。

每个奴隶创造 40 单位价值,是我随便假设的数字。因为你认为“奴隶沾了奴隶主光”。我只是假设了一个“奴隶没有沾到奴隶主的光”的情形。

你要证明“奴隶沾了奴隶主光”,那你就必须排除我说的“奴隶没有沾奴隶主光”的可能性,或者直接证明“奴隶沾了奴隶主的光”。但你两个都没有做到。

你自己无法排除,就不断耍赖,要我证明奴隶没有沾奴隶主的光。这有什么好证明的,历史事实就是奴隶干得多、得到的少,因此奴隶没有沾奴隶主的光,同样,黑砖窑的工人也没有沾到砖窑主的光。这也就是没有劳动者愿意做奴隶和黑窑工的原因,也是我们要解放奴隶和黑窑工,消灭奴隶制度的原因。

如果你能够证明“奴隶沾了奴隶主的光”,就直截了当地证明给我们看,不要弯弯绕,不要反过来要我证明什么东西。

你的“归谬法”就是:在“机器能够创造价值”的前提下,奴隶沾了奴隶主的机器的光。你忘记了?

那你直接证明给我们看呀,让我们看看奴隶到底是如何沾了奴隶主的光呀,但你“归”了几百楼,都没有个结果。
在奴隶进行重体力劳动的情况下,要维持奴隶生命和劳动能力的下限,奴隶每天所得到的生活资料至少应当包括1公斤劣质的粮食、1套破烂的衣服和极其简陋的住房。由于衣服不是每天都要更新,而住房更是可以许多人合住,在此均忽略不计。因此,奴隶每天所得到的5个单元的生活资料至少应当包括1公斤劣质的粮食。
由于奴隶劳动每天可以创造40个单位的价值,因此这40个单位的价值也就至少体现为8公斤的劣质粮食,换句话说,奴隶如果把他们的劳动用在粮食生产上,平均每天将可以生产出8公斤的粮食。并且这还是在不使用任何工具和机器的情况下劳动的结果,否则,奴隶就难免会“沾了奴隶主工具和机器的光”。如此“随便假设的数字”是不是太“随便”了?
为了使你假设的数字不至于过于随便,请你来具体说明一下,奴隶如果不使用任何工具和机器、既确保不“沾奴隶主工具和机器的光”的情况下,赤手空拳地劳动,平均每天是否能够生产出1公斤粮食?(不光奴隶劳动如此,人类的劳动都是如此)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8-31 10:20:48
你不要老是叫我证明,我不是农业专家。

你只要证明:

奴隶每天劳动创造的价值小于“1公斤劣质的粮食、1套破烂的、不是每天更新的衣服和极其简陋的、多人合住的住房”的价值,你的观点不就成立了吗?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8-31 10:22:42
我的 40 不过是我随便假设的数字,你觉得 40 太多,那就 20,还多?那就 10,再多?那就 5.1。

不是很简单吗?

所以,你跟着我跑,是没有前途的,走自己的路吧!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8-31 10:24:23
你连最基本的思路都模糊不清,还来趟“学术”浑水,真是滑稽。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