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58 发表于 2010-8-30 23:44 
——“我所指出的你的例子中的数据“极其粗糙”是不是事实?如果不是事实,你为什么要对例子作出修改?”
马克思经济学没有说明如何计算价值量是不是事实?不知道价值量如何计算、我随便假设,有什么“粗糙”“不粗糙”的?你怎么知道奴隶主给奴隶吃的是正常的、优质的粮食?也许是一钱不值的糠、豆渣呢?
我修改,是为了使你不再有借口回避这个例子。
你不要耍赖!看看你我的有关帖子吧!
我随便举了个例子,就证明了你是错误的,但你在我提醒多次之后,仍然没有对这个例子发表任何说法:
奴隶主庄园一共创造 10000 单位价值,其中 5000 是机器创造的,4000 是奴隶创造(直接使用体力进行劳动,或使用工具和机器进行劳动),1000 是奴隶主的管理工作创造的,但奴隶只得到 5 个价值单位的生活资料。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
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864520&page=49
由于价值没有独立的存在,你能不能说一说奴隶劳动所创造的那4000单位的价值——当然必须假设不使用任何工具和机器,否则这4000单位的价值中就包含了工具和机器所创造的价值,而不都是奴隶劳动创造的了——将体现为多少生活资料?为什么一定是这么多生活资料?奴隶所得到的5个价值单位的生活资料是多少?为什么至少要有这些生活资料?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
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864520&page=49
奴隶搬运石块一整天,但只有
两顿稀饭。
搬运石块一整天,要耗费巨大的劳动,正常的报酬也许是可以维持三天正常生活的生活资料。否则没有人愿意干这个活。
但是因为奴隶失去了自由,无法反抗奴隶主,被迫接受两顿稀饭。
这是维持奴隶生命和劳动能力的下限。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
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864520&page=49
按照有关的热量研究,在奴隶实行重体力劳动的情况下,要维持奴隶生命和劳动能力的下限,就必须有4000大卡热量的补充,否则,就只能通过消耗奴隶的生命来维持他们的劳动能力。我在分析的时候已经充分地估计到了这一点,我把奴隶从奴隶主那里能够得到的热量补充减少到了2000大卡,但依然无法改变你所举的例子严重违反常识的性质,如果你不承认这仅仅是“极其粗糙”的话,那莫非是有意而为?
现在,你把奴隶所得到的食物改成了糠和豆渣,但这样一来就能改变奴隶每天必须得到的热量补充吗?因此,要维持奴隶生命和劳动能力的下限,奴隶主就必须为他们提供比粮食多得多的糠和豆渣。
其次,你把糠和豆渣说成是“一钱不值”,又违背了一个基本常识:糠和豆渣既可以作饲料,也可以作肥料,如果全都给奴隶吃掉,那么奴隶主恐怕还要再花钱去买饲料和肥料,怎么能说是一钱不值呢?
因此,你在举例的时候千万不要“随便”,因为这是学术研究所应有的态度。否则,经常性地出现违背常识的情况,就绝不是一个“极其粗糙”所能解释得了的,到那时候,你给我戴的那几顶帽子自然而然地就会落到你的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