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58 发表于 2010-8-31 11:39 
——“你看清楚了,我说的可是“假设不使用任何工具和机器”,而不是“不需要工具”。”
你不要废话,你直接证明“搬运石头一整天创造的价值小于‘1公斤劣质的粮食、1套破烂的、不是每天更新的衣服和极其简陋的、多人合住的住房’”。
我前面的分析,主要是为了把最简单的问题搞清楚,因为这是科学研究常用的方法。分析的结果告诉我们,如果大家都不使用任何工具和机器,那么搬一天石块的劳动绝对换不来1公斤劣质粮食,也就是说,搬一天石块的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小于1公斤劣质粮食的价值。为了简便起见,下面我把“劣质”两个字省略了。
现在我们来看一看种植园中的情况。由于石块和粮食是两种不同的产品,我们可以把它们看成是两个不同的部门,并分别假设由两个不同的种植园作代表:A代表生产石块的种植园或部门,B代表生产粮食的种植园或部门。
为了比较,我们还要假设两个部门中每个奴隶每天的劳动时间(劳动量)完全相同;在石块的搬运中无法使用任何工具和机器;不存在自然垄断的情况。
现在,如果使用天然的工具,B部门每个奴隶平均每天只能生产1公斤粮食,在这种情况下,A部门中需要搬运一天的石块就与1公斤粮食具有完全相同的价值。那么这天然工具是否也创造了价值呢?当然没有,因为两个部门中每个奴隶每天的劳动量是完全相同的,所创造的价值量也是完全相同的。如果天然工具也能创造价值,那么一天的石块所能换到的粮食就要少于1公斤,那么B部门就会宁愿自己使用天然工具去生产粮食,而不是用石块去交换。因此,如果这种交换能够持续地发生,作为基础的一定是一天的石块与1公斤粮食具有相同的价值。
但是,按照我们前面的分析,每个奴隶每天维持生命和劳动能力所需要的粮食就是1公斤,因此,如果B部门每个奴隶平均每天只能生产1公斤粮食,那么B 部门中就不会有奴隶制;如果A部门一天的石块只能换到1公斤粮食,A 部门也不会有奴隶制。因此,奴隶制的存在必须以B部门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为前提。
现在假设B部门的奴隶平均每天用一半的时间生产机器,用另一半的时间使用机器生产粮食,从而每天可以生产出2公斤粮食。现在,A部门一天的石块如果依然只能换1公斤粮食,那么A部门迟早会选择自己去生产机器并用机器去生产粮食。假设粮食的价值中还包含有机器创造的价值,那么一天的石块的价值就要小于2公斤粮食的价值,其所能换到的粮食也就一定要少于2公斤,这样,A部门同样迟早会选择自己去生产机器并用机器去生产粮食。因此,两个部门的交换如果能够持续地发生,其最终的交换比例一定是一天的石块换2公斤粮食,也就是一天的石块与2公斤的粮食具有相等的价值,也就是石块与粮食的价值只取决于生产它们所耗费的总劳动量。
由此可见,要说明奴隶搬运一天石头创造的价值大于他们所得到的1公斤粮食及其他生活资料的价值,必然会否定机器创造价值的观点。
顺便说明一下,我说过,要推翻《资本论》的观点,就必须有严密的逻辑论证,而不能仅仅靠举几个例子来推断。你在顶楼所举的那个例子,如果把两个企业分别看成两个部门,那么从他们之间最后所能形成的交换比例来看,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得出“机器能够创造价值”结论的。难道机器在一个场合能够代替人类劳动,在另一场合就不能代替人类劳动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