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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领主国家王朝的更替及其义意
国王为了维护他的统治地位,在他的国家内建立了自上而下的统治网络,颁发了各种镇压奴隶和平民的刑律及约束统治阶级内部人员的律令,以保正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行。
由于国家统治网络上的每个当权者,都把自己所掌握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都用这个工具来榨取农奴,奴隶,平民和下级人员的财富。这就导致了各级统治者与其下级,平民和农奴,奴隶之田的对立和斗争。这种斗争,随着各级统治者的私欲的膨胀逐步趋于表面化和激烈化。
刚建立的封建领主国家,其统治阶级的人员都有直接的亲属关系或利益关系,他们是团结的。所以,国家的各项律令能够得到贯彻执行的,国家机构能正常运行,社会秩序能够按国家的要求维持不乱。但是,随着时间的增长,统治阶级人口越来越多,其生活奢侈程度也越来越高,从而使农奴、奴隶和平民的负担越来越重,农奴,奴隶和平民的反抗也就越来越激烈,致使到处都出现农奴、奴隶和平民揭杆起义的情况;同时,各封建小国,随着国主的几代更替,与其宗主国国王的家族关系逐步疏远了,在征调贡赋、执行政令等问题上,因各自利益上的矛盾,导致思想上的裂痕逐步扩大,各小国国主对宗主国国王的政令逐渐出现了抵制现象,独立性越来越强,宗主国的力量也就越来越弱了;各相邻小国之间也逐渐出现了边界矛盾和其他利益矛盾,并逐步发展成小国之间的战争,各小国不服宗主国的管理,只顾发展自己的力量和扩大地盘侵略邻国等等,致使宗主国家出现了分裂。
宗主国力量的削弱和封建小国的独立,还会因国王及其身边的大臣们的争权夺利而引起和加速。他们都是制订和执行国家纲纪的人,但是,当着他们感到这些纲纪限制了自己的欲望要求时,便不去遵守和执行了。由此造成了其统治力量的削弱和统治网络的破损。随着们之间的利益矛盾的增多,这种破损也就越大,以致造成国家机构不能正常运行了。国王的指挥失灵,国家纲纪松弛下来了。国家纲纪松弛以后,统治阶级忙于内部斗争,削弱了对分封小国的管制力量和对被统治阶级的镇压力量,为各小国闹独立性提供了机会,也为被统治阶级的反抗斗争提供了有利条件。
在宗主国衰落的同时,必然有几个封建小国强大起来,或者一个最强的小国战胜了其他国家,成为新的宗主国;或者有几个小国势均力敌,便被分裂成几个独立的国家了。这样,就实现了封建王朝的更换。
通过武力实现封建王朝的不断更替,是解决封建社会根本矛盾的必然途径。因为封建制度实行的是家天下,世袭终身制,统治阶级是这种制度的最大受益者,他们为了自己的既得利益,至死不愿改变现行制度和社会现状。但是,人口、生产技术、生产工具等这些社会生产力的要素是在不停地发展的。如果旧的社会制度不随之改变,以适应新的情况,便使社会再生产发生障碍,这种障碍如果得不到排除,并且越积越多,最后达到生产者不能生活下去的程度,社会再生产不能继续下去了,被统治阶级的反抗情绪达到了高潮;另一方面,在以家庭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制度下,国家权力的私化是必然的。权力的私化必然导至制度的弱化,弱化到一定程度,国家便开始腐败,国家的腐败必然导至统治阶级内部的分裂和被统治阶级的剧烈反抗,因为旧统治者们不愿自动放弃权力,新兴起的统治集团便只有通过战争或宫廷政变武力夺取了。
领主社会时期的王朝改换都给社会带来严重的战乱灾难,但是,只有通过更朝换代,才能解决前朝无法解决的一些重大矛盾,产生一些适应新的生产力要求的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促进了社会的前进。
在各封建小国乘宗主国的衰落而闹独立的时候,又面临宗主国和相邻小国的压力,为了抵抗这些压力,就必须加强军事力量和经济实力,为此,一些小国便采取了缓和阶级矛盾和便民休养生息的改进措施:如让奴隶可以用战功赎身,不准随便杀害奴隶,禁止一些虐待奴隶的酷刑,减轻农奴、平民的贡赋徭役,允许农奴开荒种田,推广先进生产技术,文化教育扩大到平民,缩小用人等级界限等等。这些改进措施,一旦被各小国仿效或这个小国取代了老的宗主国后,便成为国家认可的制度了。不过因国家之间互相吞并造成的更朝换代,对社会发展是否起促进作用,要由吞并别国的国家是先进国度还是落后国度而决定;再者,有时一个小民族国家吞并一个大民族国家后,往往最终不是被大民族赶走就是被大民族融化了。
在阶级社会出现以后,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程度内,生产关系还没有发生本质的改变,还没有出现新性质的对立的两个阶级之前,更朝换代只是原统治阶级的一部分人取代另一部分人的变更,虽然有时对社会进步起一些促进作用,但国家性质不会改变。所以,在封建领主社会生产方式下的更朝换代,不论发生多少次,不论哪一伙人夺得政权,国家仍然是领主阶级的国家;新的国家仍然循着前代宗主国的兴衰规律,被后来强大起来的小国所取代,再次出现王朝更替或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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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集权制国家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