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j 发表于 2010-10-8 19:50 
warrenzhang 发表于 2010-10-8 10:11 
但是垄断有时候是合理的,特别是存在规模经济的情况下,不垄断会造成效率的降低。这就是所谓的自然垄断。对于自然垄断,应该regulate,而不是取缔。
用自然垄断来为行政垄断辩护,这种做法不算什么高明的东西。
没有听说过用垄断来保持效率的,有效率的东西,肯定不怕竞争。
规模经济?它是如何弄出来的?是否象国企那样,靠行政指令与行政垄断弄出来的?
我们不考虑行政垄断,那是肉食者的事情,不关我们的事。
自然垄断只是证明了有些场合垄断比不垄断好,得不出需要行政垄断的结论。至于有肉食者喜欢那样认为,就不关这个理论什么事了。
比如说,开发三峡大坝,是”自由竞争“,大家各占三峡的一部分各自为政地开发好,还是由一家企业垄断,进行全局规划好?
又比如说,开发煤矿,是”自由竞争“,到处搞一些容易死人的小煤矿好,还是”垄断经营“,由一家大企业建立一个安全高效的大煤矿好?
再比如说,炼钢,是鼓励大家”自由竞争“,大炼钢铁,搞一大堆高污染高耗能低效率的小钢厂好,还是由一家大企业建立一家采用先进技术,低污染低能耗高效率的大钢厂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