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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31
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是 马哲的 基本内容。

它们都错误了。

我个人认为,马哲错误的根本在于:1物质意识本为一体不可分割;2事物在和谐中发展不是在斗争中发展.斗争只是和谐的一种另类表现。 3要一分为三的看问题,除了矛盾对立双方之外,还有非矛非盾的第三面,它是矛盾能对立又统一的基础,又是事物发展的决定因素.4量变永远不可达到质变.5否定之否定规律说是强盗逻辑及不可知论 .

我常以为,矛盾之外有一个非矛非盾体,它是矛盾对立又统一的平台,又是升耗矛盾的幕后力量,是事物发展变化的决定因素。  

矛和盾之所以不会在斗争中斗得立即消亡,是因为它们都融在这个非矛非盾体中。  

  
比如刀切西瓜:  

我一刀就切成三分:左边瓜、右边瓜、非左瓜非右瓜的自然界其它一切部分(还包含刀和切瓜人呢),难道这第三分不是左边瓜右边瓜的决定因素吗?----事物是全息存在的,既然我们的空间是三维的,其中事物也当且正当是三分的。没有第三份存在西瓜怎么能切开呢?三分法是系统法、全息法,它优于辩证法。

  
没有第三份(刀、人等除左边瓜右边瓜之外的一切),能出现左边瓜右边瓜吗?同一类事物可细分,不同类的事物是全息存在“同一场”中,把它们放在一起分析是溯源归类,与同类事物细分结合着运用于哲学方法论中,最合符对三维世界探索,为何要局限于同类简单反复细分呢?请大家明白全息是什么意思?就是全息摄影的那个全息。----研究矛盾存在变化发展激化突变的原因,都必定从第三份非矛非盾体中去找,难道不是这样吗?

he-xie 与mao-dun一样,既是状态又是过程,它是一个交错的动态 的运动的持续,有以相对静止的表象呈现出来。  
定义与区分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是画蛇添足,不要过分去注重矛盾的什么什么性,那是没有任何指导价值的。  
翔实的分析-----第三份,即非矛非盾体的性状变化以及其与矛盾互存互动的机制,才是方法论研究的主攻方向。毛在革命实践中的统战工作就深谙此道,毛当时以矛盾论为理论指导,而做的是地道的三分论,只不过他不自知而已。

为什么说物质与意识本为一体 ,物质就是意识/意识就是物质呢?

1万物都是神所造,都有神的灵的印记。

2万物都在人的意识之中存在/衍变,此物非彼物,一个人不可以2次踏进同一条河流。

3某一“标的物”,万人眼中是万个物,不是同一物。

4静物有静物的灵,植物有植物的灵,动物有动物的灵。悟道之人悟出以上道理,自然科学相信也会慢慢揭示出来。  

  
万物共存而各自的灵又相互影响相互改变,一刹那间此物非彼物,此万物已非彼万物,所以说:一个人不可以2次踏进同一条河流。一个训练有素的气功师一进入功态(比如发放外气等),即可感受周身边的灵态,万物如果没有灵,则就不可灵灵感应,人也不可感知万物。

“物质”与“意识”分开定义,是世俗哲学走向谬误的开始。我们的哲学已被异化成谬论,而老子的《道德经》又是何其正确!  
  
莫分主观与客观,它们本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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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8-31 08:42:00
主观客观,你要去分也未尝不可,只是从哲学的意义上去分,就形而上了。我们要的是形而形,---全息的形对全息的型。  
对哲学的感悟要来个彻底的颠覆!  
  

马哲所定义的所谓物质与所谓意识根本就不存在。它用平面的有时甚至是片面的去感悟全息的立体的,怎么能不错?!  
你们动不动就讲“物质”“意识”,“主观”“客观”,我们怎样对话?

毛的“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城市”,何其英明,他不走苏联的革命“在一省或数省先取得胜利”的自取灭亡的道路,伟大啊!  

其实,它是一分为三看事物的“和(百)谐学说”的实践,并不是对立统一的斗(百)争学说的实践,是认可事物发展变化的动因在第三方“非矛非盾体”,这“非矛非盾体”决定事物发展的进展及方向。这个“非矛非盾体就是广大的农村、广大的农民。

假如没有“三”,没有这个“非矛非盾体”存在:  

1矛和盾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平台;  

2即使矛和盾能存在,它们将在斗争中斗得消亡;  

3即使矛盾能存在,谁胜谁负一开始就分明了,因为失去了“三”这个斗争平台,矛盾双方在斗争中的势力就不能产生此消彼长的变化。如是,“共”当年早就被“国”消灭了。  

4大家就会误认为事物是矛盾的而不是和(百)谐的,是在斗争中存在和发展的,而不是在和(百)谐中存在和发展的。----我们要知道,万物是在和(百)谐中存在发展的,斗争只是和(百)谐的一种另类的表象,斗争得不消亡,就说明那是一种动态的变化的和(百)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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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8-31 08:43:30
马哲是典型的欧洲人的思维
非此即彼
非黑即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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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8-31 09:08:47
版主说的挺好  很有自己的见解  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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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8-31 09:09:44
这个很有自己的见解  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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