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经济学第二定理是说任何帕累托有效率的配置都可以是一个竞争均衡。
现代观点一书中说到:市场机制在分配上是中性的,不管商品或者财富公平分配的标准如何,都可利用竞争市场来实现这种标准。
然而我们都知道一个人的收入=价格*其所拥有的要素的数量;价格作为稀缺性的衡量,是人们进行有效边际决策的关键,但是,价格依然会影响到最后的收入,从这个意义上说,市场对收入分配不可能是中性的。
就算ZF可以通过调整禀赋来改善最后的收入结果,实际上这么做也是最好的,不会影响人们的基于稀缺性的决策,但是从禀赋到最后收入还是中间显然离不开禀赋配置之后形成的价格的对分配的再配置作用。这是不是意味着,禀赋并不能完全决定分配,因为后续的价格不是禀赋能决定的,但这个价格显然对最后的分配结果是有影响的。
根据福利经济学第二定理,我们可以说分配问题主要由禀赋的调整来处理是恰当而高效的,但不能说市场机制对分配完全中性,毕竟后续价格(禀赋无法决定)对收入分配依然存在影响。
所以,说市场机制在分配上中性的说法是不是有点欠妥。需要说明的只是价格对分配有影响,但不是决定性的,而通过禀赋的重新安排是可以总体解决分配问题的。
希望大家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