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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3
2010年09月13日 14:17 来源:武汉晚报  【字体:↑大 ↓小】
  针对网络上有关“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是“矿领导陪死”的争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9日表示,此前许多事实和实践经验表明,只要煤矿领导坚持带班下井,相当—部分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特别是当煤矿发现严重险情时,带班领导在采取立即停产、排除隐患、组织撤人等紧急处置措施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据9月12日《华西都市报》)

  “矿领导陪死论”的争议,其实是网友对于制度的不了解。关于“领导下井”的制度,国务院和相关部委已先后下发数个“指导意见”,但都没能实现“同时下井,同时升井”的目标,硬规定受到软执行,已是司空见惯的事了。而9月9日正式对外公布的《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则是在细节上加以规定,对违反制度的将予以处罚。
  从理论上而言,“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是将责任明确到领导头上,把矿工与领导的人身安全捆绑在一起,希望借助于领导对生命的重视,从而实现安全生产,减少或者杜绝伤亡事故。从生命的平等意义上来讲,领导并不天生比矿工金贵,只是因为领导手中有权力,能够在发现严重险情时,可以立即停产、排除隐患、组织撤人。而矿工则不然,必须层层上报,耽误了宝贵的时间,无法掌握生命的主动权。
  推行“领导带班下井”的制度,对于管理部门来讲,是希望能改变矿难频发的窘况,摆脱“血矿”的尴尬。对领导来说,则是增加了自身安全风险,再也无法躲避矿难的阴影,只有充分利用手中权力,遵循安全生产规范,及时排查矿难风险隐患,以减少矿难发生的几率。而对于矿工而言,有了领导的陪伴,无异于多一道保险绳,增加了生存下去的机会。但对于公众而言,在发生矿难之时,并不希望看到领导与矿工同死的悲剧,却希望看到领导与矿工同生的喜剧。
  这些愿景,均建立在制度能够被严格执行的前提下。“领导带班下井”并不是我国的发明,乃是吸取国外的先进经验,并在少数地区的矿井试点过。事实也证明,“领导带班下井”确实能减少事故发生,伤亡数字也减少很多。因此,争议领导是否陪死的意义不大,最重要的还是要保证制度落实下去,保证制度执行不会走样。 江德斌时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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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14 00:10:48
打酱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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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14 00:14:56
生命是人的全部~,珍爱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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