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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5
摘 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根本途径。要加强宣传发动;加大领导力度;完善服务体系;健全规章制度;加大教育培训。稳步推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关键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
  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实现千家万户小生产与社会化大市场之间的对接,通过合作互助来降低生产交易成本,提高农业生产规模与效益,对于增加农民收入、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农村经济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阿克苏地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农业产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地区依托主导产业发展和产业化经营,形成了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带动能力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据农经部门统计,截止2009年底,全地区已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96家、其中种植业30家、林业35家、畜牧业21家、服务业6家、其他4家。有合作社成员8000人,带动非成员农户4万多户。综合地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能人大户创办。主要由种养大户和农民经纪人运用自身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等方面的要素优势,把分散经营的农户联系起来组成的合作经济组织。目前,这种形式的合作组织发展得最广泛最普遍。如沙雅县古勒巴格乡养猪大户谢岷刚,成立了茂祥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发展成员120名,全体社员固定资产总额达到四千万元以上。
  二是龙头企业创办。主要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利用其资金、技术、品牌、营销等方面优势,创建“公司+协会+农户”合作模式,网络农户,通过“订单农业”、“合同收购”,实现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
  三是政府、部门牵头创办。主要由基层政府引导,主管部门指导,利用政府部门自身职能、技术、信息、管理、生产资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的优势,带动某一个行业发展,组建起来的合作经济组织。
  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目前存在的问题
  尽管阿克苏地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
  (一)组织合作不够规范,联接链条脆弱。组织与会员之间的利益关系不够紧密,没有明确的合同约束,有较大的不稳定性,基本处于好则合、不好则散,有利则合、遇险则散的松散状态。
  (二)运行机制不健全,缺乏有序管理。大部分合作组织没有严密的运行章程,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不够健全,成员素质不高,只是凭经验、凭干劲办事,自我完善、自我发展、自我服务的能力不强,影响了整体功能的发挥。
  (三)部门服务还需加强。一是管理体制不顺畅。目前,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体制上还不够明确,由于多头管理,导致职责不清、任务不明、管理不力,出现了“谁都可以负责,谁都不用负责”的尴尬局面,不利于合作社的健康发展。二是优惠政策得不到兑现。近年来,各级陆续出台了一些扶持和优惠政策,从税收、供电、用地、运输等不同方面给予合作社支持,但从实际情况看,相关部门在这方面的优惠政策还无法较好落实到位。三是贷款比较困难。合作社没有资产抵押,财务管理普遍不规范,银行发放信贷比较困难,导致合作社资金缺乏,发展后劲不足。
  三、加快我市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一种顺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和农民自身发展需求而发展起来的新型市场主体,需要各方面的关心和支持。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战略意义,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深入宣传,规范运作,重点扶持,以全面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健全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契机,进一步加快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1、加强宣传发动,提高思想认识。大力宣传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消除农民群众的小农经济意识,切实增强农民参与合作经济组织的自觉性,坚定其参与合作经济组织的的信心。通过宣传发动,提高基层干部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发展农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基层干部参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的积极性,调动农民经纪人、专业大户、涉农部门创办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积极性,激发他们带领农民闯大市场、赚大钱的雄心壮志,努力营造关心支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社发展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2、加大领导力度,提供组织保障。建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村经营制度的创新,是继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又一次农村改革,任务繁重、责任重大,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全力推动。要成立由各县(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农业、财政、工商、国土、国税、地税、发改委、农村合作银行等单位为成员的市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机构,专门负责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社的发展工作。成员单位既要通力合作,又要各负其责。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工商部门要规范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工商登记;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扶持有一定规模、效益好、机制健全、管理规范的合作经济组织,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发改委、国土资源、税务、金融等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的服务和扶持工作。要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列入县(市)、乡镇农村工作和新农村建设的考核重要内容。
  3、完善服务体系,注重典型引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要求政府必须从全局出发,转变政府职能,构建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要落实有关政策法规,为农村经济组织发展提供政策指导和法律依据。要搞好协调,合理调节地区之间的产业布局,通过协调农业产业化经营单位与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与农民等内部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合理调节相互之间的利益关系。要着力解决农业生产上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为农村新经济合作组织解决市场信息源缺乏的“瓶颈“,有效地改变农产品无序生产、一哄而上、与市场不对接等现象。要坚持试点先行、典型引导的原则,对一些发展较好、作用较大的典型进行扶持和培育。注重品牌打造,形成一批有影响有辐射力的组织。不断提高农民组织生产经营能力和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通过示范带动作用,让广大农民切身体会参加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好处,增强合作经济组织对农民的吸引力,激发广大农民尤其是农村能人、专业大户创办和参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积极性。
  4、健全规章制度,促进规范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要以发展生产力,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因此经济合作组织必须搞好产销联合,明确与农户双方的权益与责任,规范各自的行为。要通过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从组织到运作、从管理到分配,方方面面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保障合作经济组织的规范发展。当前,要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出发,加强制度机制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以下几种制度机制:一是合作互惠机制,二是监督约束机制,三是利益分配机制,四是风险共担机制,五是服务保障机制。同时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内部制度,提高合作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水平,明确法人、管理层、成员的义务与权力,保障合作经济组织持续、健康地发展。
  5、加大教育培训,培育新型农民。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关键在人。推动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需要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复合型人才。低素质农村劳动力远远不能适应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要求,已成为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瓶颈“。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职业教育中农村学生的比重,让更多农村青少年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使广大农民成为发展农村经济的有生力量和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带头人。要进一步加大农民培训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建立就业培训网络,充分利用农民空余时间,对农民进行适用技术的培训,全面培养懂技术、会经营的高素质新型农民。



作者:贺新萍 来源:《当代经济管理科学》2010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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