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要想得到和各种不同需要量相适应的产品量,就要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一定数量的社会总劳动量。这种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决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形式。自然规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能够发生变化的,只是这些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而在社会劳动的联系体现为个人劳动产品的私人交换的社会制度下,这种劳动按比例分配所借以实现的形式,正是这些产品的交换价值。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交换价值表现为生产价格。这是由平均利润率规律决定。生产价格是“工作日/必要商品”,而不是“工作日/全部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