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时报,2006.6.20日有篇文章《安徽化工厂大爆炸暴露“改制陷阱”》
文中主要提到两件事,一个是安徽马鞍山市盾安化工有限公司的恶性爆炸事件。该厂自2004年改成民营企业后,工人每天工作都在10小时以上,没有加班工资,机器设备长时间超负荷运转,工厂只顾挣钱,把安全当成了儿戏,“不出事才怪呢”!
另一个是齐二药假药事件,文章说也可以看作“改制陷阱”的恶果。因为2005年改制后,老板让有技术的老个人“下岗”,代之以低廉的合同工、临时工,整个化验室连一个看得懂检验图谱的人都没有。曾长期使用的质量可靠的原料也不用了,而改用“便宜”的新原料。
文章批判的矛头直指“私有产权”。针对上述现象,文章说:“按照近年来大行其道并且作为国企改制理论基础的‘产权理论’,是不应该出现这样的问题的。因为这一理论认为:国企搞不好主要是因为‘所有者缺位’,没有人会真正关系它,‘改制’就是要为企业找到一个所有者。由于改制后的企业是属于老板个人的,所以他就会细心地呵护它,认真地管理它,困扰国企的所有弊病,都会迎刃而解。”
文章最后说:“私企老板的行为,往往带有很强的赌博性、冒险性和野蛮性。因此,盲目迷信‘明晰的产权加市场的自发博弈’会很自然地解决一切问题,将很有可能带来灾难性的社会后果。”
作者还引用了马克思的话:资本只要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有100%的利润,它就践踏人间一切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
我想提出如下几个问题:
1、关于产权及产权私有化。大家对文章的观点怎么看?
2、文中提到了所谓私企老板的种种特征,那么,产权私有、私营老板、企业家,它们有着怎样联系?
3、私企老板和国企老板的行为特征有什么不同?
4、国企改制,将企业产权明晰地私有化,请问,企业的工人的“产权”怎么决定?
希望我的问题能引起大家有点新意的思考,欢迎讨论,也欢迎大家提炼出更有价值和新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