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一纸公文出台外资“新政”,为外企安享多年的税费“超国民待遇”画上了句点。下个月起,外资企业的月度财务报表上将出现两个新的科目: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税。随着这最后两项“内外有别”的税费征收统一化,中国境内所有内外资企业全部税制都已实现“大一统”。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外商对华
投资累计设立企业近69万家,实际使用外资超过了1万亿美元,投资额的庞大已让中国连续17年登顶发展中国家之最。而如今卸下了税费优惠,必须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的外企还会否对中国的投资环境“我心依旧”?
“‘十二五’规划讲得很清楚,调整结构、发展低碳经济是一个支点,平等赋税是对市场机制的完善,反映了‘十二五’的基本思想。 ”
外企享有的超国民待遇还有很多。 “外资在借用外债、享受境外担保等外汇管理方面都拥有不同于内资企业的特殊政策,比如在实际业务中,对内资企业借用外债审核多数投否决票,外企则可以在核定范围内自主借债。 ”
更令企业担忧的是,地方**在抛出“橄榄枝”时存在隐性倾斜。“为了政绩考量,有些地方**对其掌握‘生杀大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给予外企特殊优惠,或为外企贷款提供贴息和专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