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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理解反身性是理性偏好的基本性质,而非为某种目的引入的概念,“有何用”一说不恰当。
事实上假定理性偏好具备完备性与传递性就已经建立起了基于偏好的消费者行为分析理论的基础,反身性并没有扮演重要的角色。
2、应是不小于,或至少与之一样好。
呵呵,不是很明了,理所当然地认为:反身性公理是为了说明确定一个选择时是可能的,如果出现该选择是劣于其本身,就无法选择和后来的消费者行为也没有.至于第二问题是一些笔误吧!
1.反身性是指任何一组商品至少和自身一样好对于理性的消费者而言反身性公理是不言而喻的。任何消费束与同样的消费束相比,至少是同样好的。
2.应该是至少与之一样好。
事实上范里安的书上也说了小孩子还是可能会违犯反身性定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