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斯和林毅夫在分析制度变迁的影响因素时,都强调了意识形态的重要作用,以下从两个视角提出问题,抛砖引玉,希望大家进一步深入探讨:
一、制度创新与意识形态
据CCTV-2全球资讯榜7月31日报道,某商家为发财打起了高考的主义,即制作高考优秀生的肖像邮票,且规定每位制作邮票的学生需至少购买50套,具体操作不做赘述。本人听到这个消息,马上为该商家的创新思维较好,但随后的报道却让我陷入了深思,打电话咨询的考生很多,但真正定做的却没有,原因不在于金钱的限制,恰恰在于意识形态的作用。记者采访了两位了考生,二人均表示,不愿太张扬,做人还需低调。
二、对奥尔森《集体行动逻辑》反驳
奥尔森在其名著《集体行动逻辑》中写到“ 也有存在着由利他的或无理性的个人组成的集团有时会从他们的共同利益出发采取行动这种逻辑可能性,尽管这多少有些荒谬。但是,如后所述,本书的经验部分会试图表明,这一逻辑的可能性一般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因此,认为有共同利益的个人组成的集团会增进那些共同利益这种流行的观点看来没有什么价值。”而1840年以后,我国进入屈辱的近代史,为图救国图强,确有一大批仁人志士,实现集体利益而不顾个人得失,甚至不惜生命,抛头颅洒热血,写下了辉煌一笔——这不正是一个例子么?这也恰恰体现了信仰(意识形态)作用。
新时期,我们的经济和政治改革出现了很多新问题,面对这些问题,制度设计显得力不从心,道德建设便受到了广泛的重视,然而,流行的观点是道德风气江河日下,社会信用严重缺失,作为青年学生,我们又该何去何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