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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8

马克思的“个别价值”的概念有严格条件——另解《资本论》(19

关键词:马克思;资本论;商品价值;个别价值;社会价值

主流马派根据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十章引入的“个别价值”范畴,无条件的认为:个别商品生产者生产商品所耗费的个别劳动时间决定了商品的“个别价值”。商品的“个别价值”是商品“社会价值”的基础,并且是超额剩余价值的来源。他们闭口不谈马克思理论有两个重要的特殊的前提——简单劳动和供求一致,就一般化的把“个别价值”和“社会价值”看成是同质的量,因而可以进行各种数学的运算……。我认为不谈前提条件的主流马派关于“个别价值”的解说是对马克思的“个别价值”的一种鱼目混珠的解读主流马派所说的“个别价值”和马克思在两个重要的特殊的前提下的“个别价值”的原义是有本质的不同,绝不是一回事!马克思在两个重要的特殊的前提下引入“个别价值”的说法虽然不必要也无任何意义,但按马克思的前提还是说得过去的!因为当马克思在论述中说到社会平均劳动时,指的就是各种简单劳动力从事同质的简单劳动的平均,其结果还是简单劳动,也就是可以直接转化为抽象的人类劳动并表现为“商品价值”的。也就是马克思的简单劳动概念本身已经具有社会平均劳动,而且仅仅是简单劳动的社会平均的性质,已经不存在各个劳动者的技术水平,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等等之间的质的差别了。在马克思两个重要的特殊的前提下的个别劳动时间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以及所谓的“个别价值”和“社会价值”就都是同质的量。马克思的这两个重要的特殊的前提也是只大体上符合初期的简单商品经济的简单劳动和简单商品交换的情况。而不谈前提条件的主流马派所说的“个别价值”则只不过是表达了个别商品的个别的起点形态的私人劳动耗费而已,直接说个别商品的个别私人劳动耗费是多少就够明白了,因为“社会并不把一个人的偶然的不熟练性变为价值”。[20,331]。不谈前提条件的主流马派使用马克思的“个别价值”这一概念后,被马恩认为并不会表现为“商品价值”的个别劳动所多耗费的自然尺度的“超过的时间”,倒可以通过主流马派鱼目混珠的所谓的社会平均化的渠道,改头换面地变为经济尺度的劳动时间并转移到高效劳动所生产的商品里去,从而由不会表现为“商品价值”的“个别价值”摇身一变而成为“社会价值”了。主流马派这种魔术般的变换,只能导致对“商品价值”理解的混乱。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原则上是把起点形态的个别私人劳动和最终表现的“商品价值”看成是既有联系又有重要区别的范畴,并没把二者绝对直接等同起来,其联系的纽带是市场商品交换过程。起点形态的个别私人劳动仅仅是表现为价值的劳动的来源之一,但并不就是价值本身。“商品价值”绝不直接反映起点形态的个别私人劳动,它只是私人产品中所包含的终点形态的社会劳动的表现——私人劳动在交换中的社会有效性程度的表现——转化为社会劳动。它是社会对于私人劳动的社会贡献的评价值。因此说“商品价值”是劳动的社会属性,表现的是对社会有效的劳动量。起点形态的个别私人劳动耗费仅仅是个别私人劳动耗费而已,它还没有经由市场交换过程转化为表现为“商品价值”的终点形态的社会劳动,作为表现为商品价值来源的劳动的起点形态的个别私人劳动和作为商品价值量的终点形态的社会劳动是不同质和量的“劳动”。主流马派鱼目混珠的无条件把个别私人劳动耗费给以美称为“个别价值”,那只能导致重犯劳动即价值的错误:把商品价值看作是劳动的自然属性,劳动天然就百分之一百地形成商品价值,商品价值也是商品的固有的自然属性了。马克思为澄清上述的错误认识曾写道:“可能会有人这样认为,既然商品的价值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量来决定,那末一个人越懒,越不熟练,他的商品就越有价值,因为他制造商品需要花费的时间越多。但是,形成价值实体的劳动是相同的人类劳动,是同一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23,52]马克思明确地否定了各个别生产者生产商品时所实际耗费的自然尺度的劳动时间形成商品价值。如果主流马派的个别劳动时间形成商品“个别价值”的说法能够成立的话,那末上面所引述的马克思那一段话就会变质为:“既然商品的‘个别价值’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个别劳动量来决定,那末一个人越懒,越不熟练,他的商品就越有‘个别价值’,因为他制造商品需要花费的个别劳动时间越多。反之,一个人越勤劳,越熟练,他制造商品花费的个别劳动时间就越少,他的商品的‘个别价值’就越少。”幸而经济社会和马恩都是明智的、公正的,绝不会让懒人吃香。恩格斯明白说了:“马克思曾经第一个彻底研究了劳动所具有的创造价值的特性,并且发现,并非任何仿佛是或者甚至真正是生产某一商品所必需的劳动,都会在任何条件下使该商品具有与所消耗的劳动量相当的数量的价值。”[2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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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8 19:45:54
去再读读《资本论》第十二章《分工与手工业制造》吧?

看看个别商品生产者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不止一次的说过:《资本论》第一篇、第二篇是为后面做铺垫的。不要盲人摸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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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9 13:27:11
马克思为澄清上述的错误认识曾写道:“可能会有人这样认为,既然商品的价值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量来决定,那末一个人越懒,越不熟练,他的商品就越有价值,因为他制造商品需要花费的时间越多。但是,形成价值实体的劳动是相同的人类劳动,是同一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23,52]
马克思在上述话当中,其实肯定了,商品的价值,是生产出商品的劳动,是生产当中的劳动,是商品所耗费的劳动,

马克思的意思就是说:虽然商品的价值由商品耗费的生产劳动来决定,但是,这不是那些个别劳动直接决定的,而是需要核算,需要用社会必要劳动来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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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9 13:38:54
主流马派根据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十章引入的“个别价值”范畴,无条件的认为:个别商品生产者生产商品所耗费的个别劳动时间决定了商品的“个别价值”。商品的“个别价值”是商品“社会价值”的基础,并且是超额剩余价值的来源。
马克思说的价值,是商品价值,是商品的自身价值,这亦即商品的自身劳动。

马克思说的价值,其实是行业劳动,也叫社会必要劳动。

行业劳动量=行业内那些个别劳动量之和=行业内那些个别产品量之和=行业产品量。其中任一产品身上,有相应的单位劳动量。

就是说,所谓个别价值,就是个别劳动。所谓商品价值,就是行业劳动。此外,另有一个概念,是交换价值。


那么,所谓超额剩余价值,这是什么意思呢?

首先,这个超额剩余价值,这个说法不妥,不确切。

价值是生产商品的行业劳动,剩余价值是行业劳动的一部分,一块,一个局部。

在交换当中,譬如1人天的面包价值(面包的行业劳动),可能换来1人天的布匹价值(布匹的行业劳动),也可能换来0.5人天的布匹价值,也可能换来3人天的布匹价值,等等,

那么,1人天的商品价值在不变的前提下,可能换来1人天的交换价值(交换价值和交换价格同比例),也可能更少,也可能更多。

如果换来的更多,亦即,如果交换价格高,交换价值大,则这就是所谓的(在市场中交换而来的)“超额剩余价值”了。

就是说,所谓超额剩余价值,其实是说,在交换中换来的更多交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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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9 13:50:47
1993110 发表于 2020-12-19 13:38
马克思说的价值,是商品价值,是商品的自身价值,这亦即商品的自身劳动。

马克思说的价值,其实是行业劳 ...
那么,所谓超额剩余价值,这是什么意思呢?

首先,这个超额剩余价值,这个说法不妥,不确切。
以上发言有误,我说错了。

应该是这样;

在同一个行业的内部来看,有若干个生产单位,他们各有各的个别劳动。

这些个别劳动,劳动效率有高有低,成本有高有低,

所以,从个别劳动的角度来看,他们各自的1人天个别劳动,所对等的1人天行业劳动,并不相同。

其中,譬如,张三的1人天个别劳动=2人天行业劳动,李四的1人天个别劳动=0.5人天行业劳动,

对此,则说,张三他们那里获得了超额剩余价值,而李四他们那里并没有获得超额剩余价值,顶多是平均水平的剩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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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9 13:55:50
商品,是分种类的。

商品的劳动,是分行业的。

商品的劳动=商品的价值=生产某种某些商品的行业劳动=生产某种某些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


而任一行业的行业劳动=行业内个别劳动之和。个别劳动当中,劳动效率高的会有更大的份额,在行业劳动中有更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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