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ngyr 发表于 2021-1-19 15:43 
谢谢关注与评论。
这就是说,是因为在商品交换中先使他们的各种产品作为“商品价值”彼此相等,然后才倒推出他们的不同的质和量的劳动相等(因为现实的起点形态的劳动的质和量是明显很不相同的),并不是先有相等的起点形态的劳动预先“创造”出相等的“商品价值”来!
资本论是这样,
首先考虑产品(商品)的本身。那么,这是产品的产,也是产品的品,所谓商品二重性。那么,商品有自身的自己的劳动(进而处理为行业劳动,也叫社会必要劳动,也叫价值,即商品的自身的价值)。
总之,一个是商品这个物品的自身,一个是商品的自身的劳动。
那么,面包这种商品,布匹那种商品,二者之间,在物品上不等同,在劳动上也不等同,而是这样:各是各的物品,各有各的劳动。
进入到交换环节,会有等式:一匹布=2只羊,诸如此类。再引入货币的产生,和产生后的货币,又有等式:一匹布=2只羊=八块钱,诸如此类。
到了此时再看,面包的自身劳动,布匹的自身劳动,等等,它们加总起来,是叫做总价值。
而交换当中的交换价值(被交换的劳动),它们加总起来,是叫做总交换价值。总的交换价值=总劳动=总的商品价值。
到了交换环节之后,才有所谓:商品的交换,有共同的东西,有共同的劳动。共同的东西,叫一般等价物,共同的劳动,叫交换价值。
等等,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