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劳动的系统性、整体性(下)——另解《资本论》(35)
关键词:马克思;资本论;劳动;系统性;整体性
(续前)(2)、新产品所包含的三种顺序相关联的劳动都会在交换中表现为相应的商品价值
从当代的系统整体的观点来看,人类每生产一种新产品所包含的总劳动一般都可以看作是经由三种顺序相关联的劳动组成的。第一是与新产品有关的理论及开发性研究的劳动,这主要是创造性的复杂科学劳动过程;第二是应用第一种创造性劳动的研究成果来组织大规模物质生产的劳动,这里也有相当数量的创造性的复杂科学劳动;第三是具体进行大规模的直接的物质生产劳动,这里大量的是重复性的简单劳动。在人类生产劳动的初级阶段,上述三种顺序相关联的劳动大多也是集结在单个人的身上并独立统一完成,这才导致人们用孤立的,静止的,机械的方法进行研究。随着生产力和社会分工与协作的发展,这三种相关联的劳动才逐步分别由不同的劳动者来各自完成。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主要是以人类生产劳动的初级阶段中单个人身上集结了上述三种顺序相关联的劳动,或是仅以上述第三种劳动,即以内容和形式都已经普及了的物质生产领域中的重复性的简单劳动系统为研究对象的。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并没有深入涉及对现代商品生产的贡献有非常重要作用的上述第一,二种劳动,或将相关联的三种劳动有机结合在一起进行研究。因此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计量商品中所包含的劳动量时,或是忽视了上述第一,二种创造性劳动的巨大贡献,只单方面计量生产第一线的直接的物质生产领域中的重复性的简单劳动时间;或是使用简单的机械加和(即商品价值的机械转移)方法来处理上述第一、二种劳动,并完全忽视了系统整体的新特性的作用(通常表现为整体大于各组成部分之和),更根本上忽视了市场作用。上述马克思的忽视是一种不足与失误。
当然,马克思曾注意到了物质生产领域中已经普及了的产品的重复性的生产劳动中,表现为商品价值的人类劳动具有一定的系统整体性的特点,因此他提出了“总体工人”和“社会产品”的概念,“产品从个体生产者的直接产品转化为社会产品,转化为总体工人即结合劳动人员的共同产品……为了从事生产劳动,现在不一定要亲自动手;只要成为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完成他所属的某一种职能就够了。”[23,202]产品生产的总劳动过程的实际执行者不再是单个工人,而是以社会规模结合起来的“总体工人”,表现为“社会产品”价值的劳动不仅仅包括生产第一线的直接的劳动者,还包括各种间接的劳动者诸如从事科学技术工作和管理工作的劳动者等等的劳动。在生产上所应用的科学技术是世世代代人类劳动,特别是智力劳动的积累(社会性潜劳动),它是属于全人类所共有的财富,其所表现的价值及其在劳动系统中所发挥的作用又是难以估量的,也不是用简单的机械的加和方法(会计学的价值的机械转移)所能说明的。
(3)、三种时态的劳动以及“具有等效劳动量”的自然资源都可以表现为商品价值(以后专帖讨论)
前述的一切都说明了人类生产劳动过程是一个开放的系统。随着系统内外各方面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不断发展和加强,简单劳动系统演化成为越来越复杂的劳动系统,其组成各要素也不断地分化。诸如劳动者分化并互相联系成为一个系统整体的“总体工人”;劳动资料分化为不再是单一的简单手工工具,而是体现着社会性潜劳动的复杂的自动化机器体系;劳动对象也常常不再是一个简单的对象,而是一个复杂的劳动对象系统;整个劳动过程也不断分化产生出新的要素来:诸如在简单劳动系统中生产第一线的直接的劳动者个体大脑的控制生产过程的支配功能,在复杂的劳动系统中演化为一个指挥系统,成为劳动系统中的中枢,起着支配作用;……总之,人类表现为商品价值的劳动是一个动态系统,它的发展来源于系统的组成要素和结构等的变化。但从系统最高层次来看,要素与结构的变化统一于人类知识的积累和智力的发展。因此,在具体分析人类表现为商品价值的劳动来源时,不应再把它看成仅仅是生产第一线的直接劳动者个体的孤立的一次性活动及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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