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在实在由此在及其切近若在构成
自在实在的动变整体(即实体)是由此在及其切近若在(曾在、可在、联在)构成的。
实在不仅仅包括物质的直接当下存在(此时此地此样在,简称此在),而且包括此在之前的诸存在(曾经的存在,简称曾在)、内含于此在中并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实现的诸存在(可能的存在——实质上也就是“未来”的存在,简称可在),有时还包括着部分存在于该此在及其曾在、可在中和部分存在于其它此在及其曾在、可在中的诸存在,并因此而成为不同实在相互联结、联系的“桥梁”、“纽带”的诸存在,简称为联在;其中,曾在、可在和联在特别是此在的切近曾在、可在和联在,虽然不是此在的直接构成要素,却是实在所不可缺少的构成因素,因而可以称为此在中的若在因素,简称为若在;实在就是由此在及其切近若在构成的。
说明1:所谓自在是指当下时空中切实存在的自在实在及其构成要素。自在既有自身确定性,又处于一定的运动和相互作用中,并因其运动和相互作用而自生着变化。因为自在具有确定性和流变性,它实质上便是此在(此时此地此样在的简称),即在每一个当下存在中“此时此地此样”,而在其它的当下存在中则“彼时彼地彼样”。
此在之前的存在过程和样态称为曾在;以一定的方式(如趋向、趋势)蕴含于此在中而即将在此在之后的动变过程中得以展开或实现的存在称为可在;曾在和可在,特别是切近的曾在、可在,虽非自在本身,却是以一定方式包含在自在之中的,并且在较短的时间内是可回复或可实现的,因而称为自在的若在存在。简言之,若在之称为若在是因为它们虽不直接实现于当下存在中,却属于实在(参与构成实在),或者说,它们虽是实在的构成因素却又并非直接当下的此在。(曾在——例如以电子云的形式存在的曾在——并不仅仅是曾经的存在,而是对事物的实在——例如对原子和由原子所构成的更大实体的具体性状和存在形态而言——具有重大影响的存在。更不用说作为人生经历和经验的曾在,对人生的当下及未来而言乃是一笔不可忽视的宝贵财富了。)
在实在的构成要(因)素中,除了此在及其切近的曾在、可在外,往往还会有联在的存在。所谓联在就是在此在及其若在中存在的与其它实在直接或间接联系、联结并因而可能影响、制约、改变各个相关此在及其若在(主要是可在)的因素。
联在是此在及其若在的有机构成因素,但一般而言,联在主要属于若在。——因为联在的当下存在部分虽是此在的构成要素之一,但就其完整的实现过程而言,却是主要存在于相关实在的若在部分(曾在或可在)中的。(例如在化学中,化合物的化学键所涉及的电子及其运动,就是典型的联在形式。)
说明2:此在、曾在、可在、联在构成事物的实在;想象或预期(预见)中的“若在因素”称为如在;实在和如在的某种“组合”构成人所感知的“觉在”,即某种人化存在(这是实体的俗常性质和人为“性质”,即第二性质和第三性质得以“形成”的基本条件)。因此,实在不同于“觉在”。同一个实在对不同的人、有时甚至对同一个人也会形成不同的“觉在”。
科学和哲学的使命就是通过“觉在”,最终发掘并再现客观的自在实在。科学发掘自在实在的方法是通过技术、仪器和实验,而哲学发掘自在实在的方法则是通过抽象、概括和思辩。正确的哲学思辩必须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而正确的哲学思辩对科学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作为实体逻辑学的哲学本质上乃是科学在思辩中进行的深化和升华。
在某种意义上看,现象是自在实在的表象化和觉在化。因而,以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哲学,在很大的程度上乃是觉在的哲学或觉在的逻辑学。
若在是实在所不可缺少的因素
曾在对此在及其中包含的可在具有重要的作用和影响,一般称为此在的“来龙”或“前因”;可在规定了此在运动、变化和发展的可能方向和方式,一般称为此在的“去脉”或“后果”;联在存在于此在和其它存在的密切联结、联系中,直接影响和改变着实在的存在方式和存在样态,间接构建着或参与构建着实在的外在生存秩序或生存环境,成为实在的重要外在保障因素。因此,可以认为:若在虽非此在的直接构成要素,却是实在所不可缺少的构成因素。
说明:自在实在是其诸构成要素(此在)和构成因素(此在的切近若在)结合而成的相对独立整体。作为一定数量的此在及其若在的结合体,实在不只是自在自足的,而且是自实自生的,并因其自实自生而超出了直接当下的存在,成为在一定时空中持存的实体,成为运动和变化的主体,成为相互作用的施加者和承受者。
实在之能够成为上述的结合体,是因为其构成要素和因素(此在及其若在)在动变过程中、在相互作用的施加和承受及由其带来的变化过程中,获得了(具有了)把整体再生出来的能力,即把整体的各种必要构成部分、环节及其相互关系不断再生出来的机制和能力。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哲学版 版,详细出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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