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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26

与黄焕金及各位学者讨论“效用率”的概念

下面是黄焕金先生对于效用率所下的定义:“ 即一个单位的物品量在消费它的某个人那里所产生的实际效用程度,也就是单位物品量在人那里所产生的理化性质与功能对人的实际客观满足程度。”这是解释:“虽然同是“一个单位物品量”,而“边际效用”是主观性的东西,“效用率”则是客观性的东西。比如,在各种相同条件下,一个人的身体(细胞组织)需要300毫升水就可以解渴,另外一个人的身体(细胞组织)则需要400毫升水才解渴;或者说:300毫升水在前者那里由于发挥了更大的效用率所以满足了人的解渴需要,但在后者那里则还未满足需要,因为水的效用率比前者低。”

我不知先生“单位物品量在人那里所产生的理化性质与功能对人的实际客观满足程度。”其西方经济学的“从消费某种物品所得到的满足程度”有何差别?不过从他后面的解释“虽然同是“一个单位物品量”,而“边际效用”是主观性的东西。比如,在各种相同条件下,一个人的身体(细胞组织)需要300毫升水就可以解渴,另外一个人的身体(细胞组织)则需要400毫升水才解渴;或者说:300毫升水在前者那里由于发挥了更大的效用率所以满足了人的解渴需要,但在后者那里则还未满足需要,因为水的效用率比前者低。”来看黄焕金先生的角度又好像是从水的功用出发,即““效用率”则是客观性的东西”.从上面的解释中提到“300毫升水”(当然应该是同一质量的)对不同的人由于人的差异性所引起的对作用(或效用)不同,这是由于个人之间对水的利用效率不同所致,在这里又好像是从人的主体角度出发,搞得好混乱.

而我认为现经济学(包括其他所有社会科学)应该引进参照系来分折问题,效用率的概念是从当事人(系统)相对主观的概率,我认为它的公式应该是:效用率=(A)的效用量/为A获得B效用的所有付出(输出)量(这个量的单位是应该就是广义熵量的单位)【这是西方经济学的“从消费某种物品所得到的满足程度”前面则从人(参照主体系统A)对物(参照客体系统B)的功用所引起的实际效应(包括心理效应或主观评价和生理效应)】;如果主体从客观的“300毫升水”(参照客体系统B)对人(或参照主体系统A)的功用出发,就可推出可能黄先生认为的“虽然同是“一个单位物品量”,而“边际效用”是主观性的东西,“效用率”则是客观性的东西。“虽然同是“一个单位物品量”,而“边际效用”是主观性的东西,“效用率”则是客观性的东西。”它的公式应该是:“效”用率=“300毫升水”的效用量/受用主体要达到满足确定状态的最大效用量。可见,这就是黄焕金先生所说的“效”用率概念以及我进而推出的公式吧,可是我认为称之为满足率或许更恰当,不知我认为的是否正确?如果,上述的公式:“效”用率=“300毫升水”的效用量/(受用主体要达到满足确定状态的最大效用量)称为效用率,那么我提出的公式:效用率=(A)的效用量/为A获得B效用的所有付出(输出)量(这个量的单位是应该就是广义熵量的单位)中的效用率是什么?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0-4 19:45:3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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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9-26 20:30:00

效用率越高,所需要的效用量也就越低(少),相反,效用率越低,所需要的效用量就越高(多)。因此,越无用之物(即效用率越低之物),人们对它的需要量反而越大,相反,越有用之物,人们对它的需要量反而越少。比如药物治病,如果药效很好,则只需要少量一点药物就可以了,相反,药效越差,则我们就不得不放更大的剂量,才解决问题。

因此,效用率与效用量应该成反比,而不是正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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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9-26 21:34:00

“比如,如果某种药品对患者病情敏感,则只使用一点药品就可以满足需要,此时,药品在患者那里的边际效用较低;相反,如果药品的效用率低,需要使用较大剂量才起作用,于是药品的边际效用较高”。以上是我引用黄先生的论据,黄先生是从边际效用还有增加余地的对比来理解的吗?在上面“一点药品”就“满足”了需要,满足两字加上引号就知到满足了的状态是效用率的最大化,也就是说人(或任何系统有一个效用率的最大绝对值是1,即确定性是1,但又永远接近不了这个值);而“相反,如果药品的效用率低,需要使用较大剂量才起作用,于是药品的边际效用较高”。这句话中因为“药品的效用率低”,人(或任何系统)的效用率的满足远未值到最大绝对值1,即确定性1,所以才“需要使用较大剂量才起作用,于是药品的边际效用较高”,这一结论成立。可见,黄先生没有了解到作为一种开放系统的人也有暂对性均衡“满足”的这一状态存在,而这也可能是使许多人范同样错误的原因!不知我说的可对否?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9-26 21:36:2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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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9-26 21:38:00

当然,黄焕金先生的“效用率”应该是平均效用,因为“一个单位的物品量在消费它的某个人那里所产生的实际效用程度”用公式表示就是: 某个人那里所产生的实际效用程度/物品量=平均效用。这是字面的解释。

而对““边际效用”是物品主观效用的边际性,是物品消费者在消费物品时所感受到的(最后)一个单位物品的效用程度。”这是黄焕金先生不知从那理解的“边际效用”的概念,他太过强调物品主观效用的边际性,我怀疑他的这一概念正确性。我知道对于西方经济所定义的“边际效用是指某种物品的消费量每增加一单位所增加的满足程度”,公式为: 边际效用=△效用/△物品的消费量.如果他是从“(最后)一个单位物品的效用程度”出发,就难怪会得出“因此,同等量的物品,如果效用率高其边际效用则低,相反,如果效用率低则其边际效用就高。通俗地说:越无用之物所感到需要的程度就越大,越有用之物所感到需要的程度反而越小。这实际上是对“边际效用”太过强调主观欲望的一种讽刺。”怪道我们能说排泄出体外的大小便和二氧化炭因为是越无用之物所感到需要的程度就越大,而对于健康有益的营养元素和氧氧等越有用之物所感到需要的程度反而越小?很难想象黄焕金先生更会得出的这种结论!

我在上面3楼己说过满足了的状态是效用率的最大化,也就是说人(或任何系统有一个效用率的最大绝对值是1,即确定性是1,但又永远接近不了这个值);作为一种开放系统的人也有暂对性均衡“满足”的这一状态存在.这种状态在马斯洛的需要层次心理学叫做暂时的自我实现,例如,一位口渴的人面前有2种饮料:一个有种 是300毫升水;一种是500毫升可乐;在前种饮料“300毫升水”喝完刚好解渴,而后种“500毫升可乐”喝完也刚好解渴,如果我们只考虑解渴的问题,那么无疑“300毫升水”比“500毫升可乐”虽然量较少但却显得比“500毫升可乐”更有功用,所以“300毫升水”由于发挥了更大的效用率所以满足了人的解渴需要,但同样容积的300毫升可乐那里则还未满足需要”前面我们己了解到要达到满足人的解渴需要状态,且论证了300毫升水比300毫升可乐更能满足人的解渴需要这一原理,那么现在我们先把300毫升水喝一半150毫升水,300毫升可乐也倒掉一半只剩150毫升,请问这时喝150毫升水的效用大呢还是300毫升可乐?根据西方经济所定义的: “边际效用是指某种物品的消费量每增加一单位所增加的满足程度”;前面在150毫升水和150毫升可乐之间,显然增加150毫升水为一单位所增加的满足解渴需要程度要比增加150毫升可乐所增加的满足解渴需要程度还大,难道黄焕金先生现在还能说:“因此,同等量的物品,如果效用率高其边际效用则低,相反,如果效用率低则其边际效用就高。”甚至进而推出:“ 通俗地说:越无用之物所感到需要的程度就越大,越有用之物所感到需要的程度反而越小。这实际上是对“边际效用”太过强调主观欲望的一种讽刺。”吗?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9-26 21:48:5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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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9-28 19:53:00
以下是引用lhyhqh88888在2006-9-26 21:38:00的发言:

怪道我们能说排泄出体外的大小便和二氧化炭因为是越无用之物所感到需要的程度就越大,而对于健康有益的营养元素和氧氧等越有用之物所感到需要的程度反而越小?很难想象黄焕金先生更会得出的这种结论!

效用率是指物品效用在某个人的某个时候所发挥出来的实际效用程度。如果物品所发挥的效用程度大,则说明它的效用率高,反之则反。

人类需要氧气,但每个人的机体所需要的氧气率并不相同,即每个人对氧气的利用率并不相同,因此在氧气含量续渐减少的连续过程中,我们就可以看到一些人在较低的氧气率下生存,而另一些人则只有在氧气率较高的条件下生存。这是反映氧气的效用率对每个人之不同之事例。

对于我们所需要的物品,它的效用率越高,则我们对它的需要量就越小,反之则反。而这个道理对于那些我们不需要的物品来说,就不成立了。如果有朝一日人的大便可以用于药品治病(从而不再是不需要的物品),那么这也可以用这个道理来加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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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9-28 20:39:00

黄先生上面所说的效用率从被人使用的事物角度来说,它或他对使用者的作用是我认为的功用或功能,被人使用的事物的功用量/被人使用的事物总量=被人使用的事物的功用率或使用者的利用率;而从使用者的角度来说,被人使用的事物对使用者的作用引起了使用者的效用,使用者的效用量/被人使用的事物的量=使用者的效用率.

可见社会科学也应引入参照物(系统)的概念.才不会功用与效用或功用率与效用率不分.

请指教.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9-28 20:45:5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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