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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12

从人的生存条件理解亚细的所有制

——给老同学的信(4)

老同学:你好!上封信我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分成三个基本组成部分以后。我觉得我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的理解,又加深了一步。原先,我把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理解为无产阶级的解放运动的学说。因此,主要学习《资本论》。后来,当我学习了《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后,我又把把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理解为,关于人类解放的学说。自从我摔伤以后,我学习了马克思关于东方亚细亚学说,从而把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理解为,东方亚细亚社会(包括中国)不需要经过资本主义,就可以进入共产主义。


我说的三个大胆假设,核心内容就是:中国是不是亚细亚的所有制。只要这个假设能够得到证实,那么,中国是不是封建社会的问题,中国是不是土地公有制的问题,就容易理解了。

最近我看了苏联在上世纪二十年代和六十年代关于中国是不是亚细亚所有制的大讨论,也看了中国学者们关于亚细亚问题的讨论。在苏联二十年代的讨论中,是以斯大林的五种社会形态为指导,所以,中国不是亚细亚所有制,而是封建主义所有制。到了六十年代,加上中国的学者们的参与,仍然认为中国不是亚细亚所有制。对此我的看法是:人们之所以认为中国不是亚细亚所有制,其核心的问题是,这种所有制没有阶级敌人,而封建社会有地主阶级这个阶级敌人,所以,如果认为中国几千年的社会是亚细亚的所有制,那么,阶级斗争的理论就不存在了。

但是,马克思明明肯定地说明,东方社会包括中国在内就是亚细亚的所有制,人们用马克思离中国较远,不了解中国的国情,而对马克思的亚细亚的学说产生怀疑,并予以否定。我认为,马克思的论断是完全正确的!是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的!

我的理由是:马克思研究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的目的,是为了告诉无产阶级,资本主义不是无产阶级的生存方式,不是人类的生存方式,因此,全世界无产阶级联合起来消灭资本主义。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消灭以后,就要回复到古代类型的公有制。古代类型的公有制的基础就是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自然的结合。

马克思经过研究,发现资本主义以前有三种社会符合劳动者和生产资料自然结合的所有制形式。第一种,就是东方亚细亚的所有制形式。第二种就是欧洲的城市古代所有制形式。第三种就是日耳曼的所有制形式。在欧洲,古代所有制和日耳曼所有制,在历史的发展中进化为封建贵族所有制,并在此基础上发展到资本主义,这个过程是一种自然的发展过程。所以,欧洲的资本主义消灭以后,必然地要进化到古代的日耳曼类型的共产主义。


对于东方亚西亚的所有制形式,马克思则认为这种所有制在历史上已经存在了两千多年,并与资本主义同时存在了三个多世纪,而并没有发展到资本主义。所以马克思的结论是:东方世界要发生革命,然后利用资本主义的成果(这个成果,并不是东方各国自己的成果,而是欧洲资本主义的成果)和东方的亚西亚的所有制结合起来就不必要经过资本主义,而进入亚细亚类型的共产主义。

由此可见,在理解马克思关于亚细亚的所有制的时候,我们不能从阶级斗争的角度去理解,而应该从人类的生存方式的角度去理解。马克思研究亚细亚所有制,不是为了说明这种所有制之下的阶级斗争,而是为了说明阶级斗争结束以后人类社会的生存方式。


在苏联和中国关于亚细亚的大讨论中,人们都不约而同地提出,列宁,毛泽东不提或者很少提亚西亚的所有制问题。我的理解是:列宁,毛泽东是伟大的理论家,这个理论只能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在革命的过程中,列宁毛泽东,只能根据马克思关于消灭资本主义的理论来组织动员全国人民特别是农民进行阶级斗争。在这种情况下,无谓地参与亚细亚的所有制讨论(纯粹是经院式的讨论)对革命毫无好处。

但是列宁毛泽东又是伟大的实践家,他们深深知道,在俄国,在中国,当革命取得胜利以后 就要根据 自己的历史决定自己的新社会。这个历史也就是几千年的亚细亚的所有制形式。所以他们完全按照马克思关于亚细亚的所有制特征即农民和生产资料的自然的结合,并吸收资本主义的成果,实行集体化的生产,利用机器发展农业生产。这种组织形式在俄国叫做集体农庄,在中国叫做人民公社。



老同学,因此我认为,在理解马克思关于亚细亚的所有制学说的时候,应该着重把人类的生存方式作为理解的重点,而不是把阶级斗争作为理解的重点。




劳动者2011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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