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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14

亚细亚所有制的特征及旁证探讨

——給老同学的信(5)

老同学:你好!上封信我说过要从人的生存条件理解亚细亚的所有制,现在我来探讨亚细亚所有制的经济特征,并用知名人士的描述进行旁证。弄清了这些特征,我们就会理解马克思的亚细亚式的共产主义。


1853年6月2-6日马克思和恩格斯在通信中,马克思认为:东方亚细亚所有制的“
一切现象的基础是不存在土地私有制。这甚至是了解东方天国的一把真正的钥匙。”恩格斯同意马克思的判断:“不存在土地私有制,的确是了解整个东方的一把钥匙。这是东方全部政治史和宗教史的基础。”

根据这个判断,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在“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中对亚细亚的经济特征进行了阐述。现摘要如下:

1,在亚细亚的所有制下,人们生活在共同体中,这里共同体是自然形成的,也可以说是群体。单个共同体在中国表现为村庄,村庄表现为土地上单纯附属物。全国单个共同体之父表现为最高的共同体、统一体(国家)。在共同体中,各个个人都不是把自己当做劳动者,而是把自己当做所有者和同时也进行劳动的共同体成员。每一个单个的人,只有作为这个共同体的一个肢体,作为这个共同体的成员,才能把自己看做所有者或占有者。


2,在亚细亚的所有制下,劳动者把自己劳动的客观条件,看做自己的财产,这就是劳动同劳动的物质前提的天然统一。所谓财产就是单个的人把劳动和再生产的自然条件看做属于他的条件,看作客观的条件,看做他在无机自然界发现的他的主体的躯体。通过劳动过程而实现的实际占有是在这样一些前提下进行的,这些前提本身并不是劳动的产物,而是表现为劳动的自然的或神授的前提。对劳动的自然条件的占有,即对土地的占有,不是通过劳动进行的,而是劳动的前提。劳动的主要客观条件并不是劳动的产物,而是自然。一方面是活的个人,另一方面是作为个人再生产的客观条件的土地。因此,这种劳动的目的不是为了创造价值,相反,他们劳动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各个所有者及家庭以及整个共同体的生存。


3,在亚细亚的所有制下,财富不表现为目的。哪一种土地财产等等形式最有生产效能,能创造最大财富呢?我们在古代人当中不曾见到有谁研究过这个问题。在古代人那里,财富不表现为目的。人们研究的问题总是,哪一种所有制形式会造就最好的公民。财富表现为目的本身,这只是少数商业民族中才有的事情。古代的观点和现代世界相比,就显得崇高得多,根据古代观点,人,不管是处在怎样狭隘的民族的、宗教的、政治的规定上,毕竟始终表现为生产的目的,在现代世界,生产表现为人的目的,而财富则表现为生产的目的。


面对现在的世界,如果抛掉狭隘的资产阶级形式,那么财富不正是在普遍交往中造成的个人的需要、才能、享用、生产力的普遍性吗?财富岂不正是人对自然力
——既是通常所谓的“自然”力,又是人本身的自然力——统治的充分发展吗?财富岂不正是人的创造天赋的绝对发挥吗?


4,在东方专制制度下,村庄的财产事实上是作为基础而存在的,这种财产大部分是在一个小村庄范围内通过手工业和农业相结合而创造出来的。因此,这种村庄完全能够独立存在,而且在自身中包含着在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一切条件。村庄的一部分剩余劳动属于专制君主,表现在贡赋等形式上,也表现在统一体共同完成的工程上。


村庄的财产只要是在劳动中表现的,就可能是这样表现出来,各个小村庄彼此独立地勉强度日,而在村庄内部,单个的人则同自己的家庭一起,独立地在分配给他的份地上从事劳动。也可能是这样表现出来,统一体(国家)能够使劳动过程本身具有共同性。也可能是这样表现出来:或者是由村庄中一个家庭的家长来代表,或者是由各个家长之间彼此间发生联系。与此相适应,这种共同体的形式就或是较为专制的,或是较为民主的。在这种情况下,那些通过劳动而实际上占有的公共条件,如灌溉渠道、交通工具等就表现为专制ZF的事业。


5,与这种村庄并存的,真正的城市只是在特别适宜于对外贸易的地方,才形成起来,或者只是在国家首脑,地方总督把自己的收入作为劳动基金来花费的地方才形成起来。城市是为皇帝官僚阶层服务的,与村庄的居民没有多大的关系。


6,亚细亚的形式必然保持的最顽强也最长久,这取决于亚细亚形式的前提:即单个人对村庄来说,不是独立的,生产的范围仅限于自给自足,农业和手工业结合在一起,等等。



从以上马克思的论述中,我们可以得到以下认识:


第一,中国两千多年的社会,不存在土地私有制。土地归皇帝所有,也就是归国家所有。


第二,全国农民在自然形成的“村庄”这个共同体中生存。单个村庄的小共同体,形成全国的统一的共同体即国家。每一个单个的人,是作为共同体的成员,才把自己看作是所有者或占有者。


第三,在这个共同体内,劳动者把自己劳动的客观条件,看做自己的财产,这就是劳动同劳动的物质前提的天然统一。对劳动的自然条件的占有,即对土地的占有,不是通过劳动进行的,而是劳动的前提。


第四,中国农民在共同体这个实体中,劳动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各个所有者及家庭以及整个共同体的生存。因此,他们生产的目的是为了“造就最好的公民”,而绝不是为了财富,在那里财富不表现为目的。


第五,村庄的财产事实上是作为基础而存在的,这种财产大部分是在一个小村庄范围内通过手工业和农业相结合而创造出来的。因此,这种村庄完全能够独立存在,而且在自身中包含着在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一切条件。村庄的一部分剩余劳动属于专制君主,表现在贡赋等形式上,也表现在统一体共同完成的工程上。


第六,在村庄内部,单个的人则同自己的家庭一起,独立地在分配给他的份地上从事劳动。单个人对村庄来说,不是独立的,生产的范围仅限于自给自足,农业和手工业结合在一起,等等。正是这个原因,亚细亚的形式必然保持的最顽强也最长久,在中国自秦始皇以来到满清的垮台存在了两千多年。


第七,中国的城市,只是在国家首脑,地方总督把自己的收入作为劳动基金来花费的地方才形成起来。城市是为皇帝官僚阶层服务的,与农民的生活没有多大的关系。


这就是中国两千年的亚细亚的大概经济特征。对于这些经济特征,外国的、中国的名人们对此都有表述,现简单列举如下。(这里按照时间顺序)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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