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资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而工程师这个"劳动力"的价格肯定要高于"工人",因为其所创造的价值和剩余价值远远超出
搬运工.
2.你所说的安必要劳动时间付给工资,那有点"按劳分配"的意思,多劳多得少劳少得,那成社会主义了
在资本主义分配制度下,假设剩余价值率为一定值, 工程师所创造的价值 = 工程师的工资+剩余价值
而 搬运工所创造的价值 = 搬运工的工资+剩余价值
由第一点可以看出,工程师所创造的价值和剩余价值远远超出搬运工,剩余价值率一定,所以
剩余价值率 = 剩余价值/工程师的工资
= 剩余价值/搬运工的工资
分子与分母的比率一定,分子与分母如果成比率变化,工程师的工资就会高于搬运工.
而资本生产过程中,并不一定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生产产品,有的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便可获得超额利润,
在这种情况下,工人(工程师和搬运工)的工资就取决于他们所生产的用于支付工资价值和剩余价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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