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JDWII 发表于 2013-5-9 09:21
我也考虑这个问题。网上找一下,有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换算方法,我是看不太懂,正要请教你。
不过对复杂 ...
经济行为就是社会行为,无从先后,经济关系是社会关系之一。
既然你以劳动为核心看待问题,这就是一元论。划分成劳动与劳动条件就省事多了,对应简单的直接劳动与改善劳动条件的复杂劳动。这么分下来,劳动条件有些是天然的,地租的产生依赖于此。类推下来,诸如创新.技术开发.管理等这样认知活动可以划进“改善劳动条件”的”复杂劳动”中。这些软条件一经付出,你无法确保占有。正如电脑软件必须存在于硬件之上,你可以通过占有自然的劳动条件载体~生产资料,才维系自己的成果。
如此下来,折算复杂与简单劳动的关系,运用地租理论就可以了。但这种现实的评估方式,并不区分占有物的天然与人工与否。谁占有谁获益,你发明了新技术,但你占有不了应用其产生的工具资料,你还是一无所获。这是现实的”复杂劳动”计酬方式~租值,租值相当于一个浮动比例的分红,是一种交换后收入,并不考虑你真实付出劳动与否、大小。所谓复杂劳动,根本承认的不是劳动,而是改善的劳动条件。
至于“捡石头这样的复杂劳动”,完全说明人类认识活动的巨大进步。捡能花费多少体力,能想到才是突破,才是“复杂”所在,认识世界比实际行为更复杂。而所有人都认识到的事实,显然称不上复杂了,何谈收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