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经济学研究论文
一、服务品牌界定前提的判断
从资料反映,“服务品牌是根据实践的需要而逐步形成和提出来的”,“是近几年的事”
(*注1)。由此而来,对服务品牌界定就有了一个“前提”的设问,可以从下面四方面给予判断。
(一)服务品牌的载体
品牌是一种心理需求,服务品牌也不例外,但商品品牌的载体是实物,店招品牌的载体是整体的企业,服务品牌的载体又是什么
?我们假设是人,此假设如果成立,那么有三个问题无法解释,①人是具有感情和语言表露的高级生物,表露度与个人的素养和环境有着太多太密的联系,一旦无法满足,则表露就会偏差,千人千面而不具有标准性;②人总是具有机会主义倾向,这种机会主义倾向在意识和潜意识中影响着人参与市场的活动;③人本身具有隐秘性,人的感情情绪在不同的外界环境作用下会瞬间发生变化,而对这种变化只能预测而不能“预料”;④综前所述,人是很难给
予“标准化”和传播设定,而没有了标准化和传播力,品牌存在的基础也就不具备。我们假设服务品牌的载体是服务行为的过程,那么,至少在三个方面可找到说明:①市场交易行为本身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过程。“主体”的质量是通过服务过程的质量体现的,例如,东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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