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阅读:辩证一词在翻译上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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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佛教进入中国时,与本土道家结合形成中国佛教。在印度佛教中,空的含义是无主体,而进入中国后被理解了道家的无。同样,
辩证法中的矛盾和辩证关系在进入中国后被理解成了单纯的对立,形成了本土化的辩证法。
在前文中提到,辩证一词的翻译,完全失去的西语语境下的内涵。相应地,矛盾一词的内涵,也与辩证关系不同,仅仅指一种对立的关系。而辩证关系(
辩论关系)的概念,除了含有对立外,还含有继续性否定和向高级演化的意思。
所以,矛盾的概念在外延上涵盖了辩证(
辩论)关系,但不具有辩论关系的否定性继承和演化的含义。这种概念上的模糊使得辩证法称为继佛教后又一个汉语化(被歪曲)的哲学体系。
以老板和员工的矛盾这个例子说明。
当我们提到老板和员工具有
辩证(辩论)关系时,我们是指,老板和员工具有一种差异性的互动(这里也包含某种对立)。比如在业务,福利待遇等等方便的分歧,这些分歧使得公司业务和福利整体得到提升。
但是当我们提到老板和员工的矛盾时,仅仅指他们的一种对立的心态。而未涉及到这种矛盾与公司业务或福利的关系。而当这种矛盾的解决以炒鱿鱼或辞职结束时,它们就不存在任何辩证(辩论)关系。
这里延伸出
解决矛盾这个概念。
当提到辩证(辩论)关系时,本身这种关系就已经含有了实践的内涵。比如,老板和员工的辩证关系,本身就是说他们的互动(包含某种对立矛盾),所以不需要额外提到解决(实践)的问题。
而汉语下,解决矛盾一词,本身是个实践,这样,所针对的矛盾本身就不含有实践的内涵了(这不是马克思所说的矛盾)。它针对的就不是辩证(辩论)关系。
由此引申,我们就会知道,当辩证(辩论)法进入中国时,是和道家哲学的阴阳结合,形成了中国特色的毛泽东辩证法。这种辩证法把任何的二元关系都理解成辩证(辩论)关系(当然,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也有这种倾向)。即包含了主体辩证法(马克思的),也包含了自然辩证法(恩格斯),又混合了道家神秘主义。
使得辩证法成为卖弄学问和诡辩的玄谈。
在有些情况下,毛泽东解释矛盾时,含有辩证(辩论)关系的意思,比如战争的敌我矛盾是典型的辩证(辩论)关系。
而在另一些时候,又仅仅是指对立的关系,比如解决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等等。这些矛盾仅仅指对立关系,而且矛盾本身不含有实践,脱离了马克思的本意。
这样,当我们解释辩证法时,很快忘记了辩证法的本意
辩论法(否定性继承和演化)。而道家阴阳(矛盾)概念的广泛外延,正好迎合了中国传统的不讲逻辑的神秘主义。
现在应该理解为什么中国人喜欢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了。在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看来,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是神秘主义的经院哲学,而这正好迎合中国人的传统道家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