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克思理论谈论到Division of Labor的时候,马克思和Harry Braverman都指出人类有别于动物是因为人类的想象力和动手能力的主观能动性(sorry我当时看的是英文书实在不知道怎么把那些话搬成中文),the difference between a bee and the worst architect is that the architect raises the building (within his imagination) before he uses his hand (不记得原句是怎么写的了大概吧这个)。在批判Taylorism和Babbage Principle(泰勒主义和巴比奇原则,也就是坚持劳动力分工和科学管理论的两位先辈)说他们是为了降低各个生产步骤的成本,第一,从劳工那获得作为生产必要的只适合技能;第二,分化技能,分离劳工的”大脑和手“;第三,制定分工完的任务给劳工。这样分工提高生产效率,产量提升。马克思学派批评所谓的increase in efficiency是错误的概念,因为这样的Division of Labor提高的只有output,而且是在同等input的情况下。马克思学派坚持认为提高productivity是用同等或者更少的input能产出相对于之前给定的input更多的output才是increase in efficiency和increase in productivity。并且在论Division of Labor的最后又说到这是剥削劳工,劳工之前能够自己生产一个(例如)瓷壶,但是现在分工了,他们没办法自己生产整一个瓷壶,而只是进行瓷壶生产的某个步骤,对于劳工来说,最大的快乐来自于完成自己想象里面的瓷壶的全部生产过程,而不是只是其中的一个步骤。
我的想法是:在Adam Smith里面的Pin Factory里的劳工,他们是希望自己每个人独立生产一个pin,还是能进行division合伙来生产大量的pin呢?我不认为一个劳工独立完成一个pin所给他带来的快乐和满足感会比他生产pin中某个步骤所带来的快乐和满足感大。这是我学习马克思的理论的这方面的一个想法,我觉得有争议,也是我不太认同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