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论道德的相对性
佛家说:活在当下(越南的一行禅师就写过这样的书)。按我的理解,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人要因应当时的具体情境而生发情感、思想与行动,见了美景就喜悦,看到危险就跑开,有了悲伤就伤悲,有了愤怒别憋着。进一步的理解呢,这句话揭示:人,是活在一个个时点上的,是主体理性选择与心之内外环境约束这些具体条件的产物;虽然只有变是不变的、虽然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但是,人仍然是因缘和合而生而死的,所以我国古人才有“方生方死”的说法。因此,人的这种动态具体性就决定了人的言行的道德相对性。一言以蔽之,恶兮善之所倚、善兮恶之所伏。
例如:一民工生活拮据而偷卖了工地的材料,肯定是恶行,违背了“不以恶小而为之”的古训。但是,当这民工从中体验到了反抗的意义:坏人,你不打,他就不倒;如同灰尘,扫帚不到,照例不会自己跑掉。那么,恶行就滋生了善的“革命豪情”。反之,当反抗不公和不义的“剥夺剥夺者”行为刺激了“不劳而获”的欲望和习性,则是“善兮恶之所伏”了。
再例如,少数人拥有“特权”或“垄断资本”而奢侈地享受着“奇技淫巧”,似乎很“邪恶”;但是,正是这种“分配不均等”刺激了“技术创新”并弥补了“吃第一个螃蟹”的风险,因而是“恶兮善之所倚”了。反之,如果大家都热衷于创造、创新的快乐而忘却了必要的消费之乐,那么,生产过剩必然发生、经济危机就必然爆发,好事变坏事了---这是当年英国的马尔萨斯反对取消“谷物税”的重要理由,因为他担心,取消进口“谷物税”将导致英国农民收入锐减,从而地主就没“租金”消费奢侈品了,进而引发奢侈品生产过剩和奢侈品创新的动力缺失。呜呼,善兮恶之所伏。
因此,不要轻易地进行道德评价,除非你是故意将道德评价当做谋取私利的手段。人人以道德之剑指向竞争对手,那么,道德就必然是相对的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是对人们各自从各自利益出发互相争吵的热闹场面的一种描述。这种人人为己的自由舆论必然导致一个集体理性原则:“我虽然不赞同你的观点,却坚决维护你说话的权力”。于是,恶的私心在集体博弈中结出了善的公理。呵呵,恶兮善之所依。当“腹诽”与“背后乱说、会后乱说”代替了“口诛笔伐”,那么,恶之种就很难结出善果了;当然,也还是会结出深度睡眠中的五彩梦花的。
总之,“卑下”可以“崇高”,“暴虐”可以“神圣”,“消极”可以“积极”,“变*态”同样会“很美感”。
“卑下”可以“崇高”,是因为它用“以毒攻毒”的方式消除污秽;“暴虐”可以“神圣”,是因为它可以与“坏蛋”“偕汝皆亡”; “消极”可以“积极”,是因为它是开辟新路之前的迷茫;“变*态”同样会“很美感”,因为它用一片小面包创造性地满足了人们巨大的胃口---比当年的耶稣用五个饼三条鱼养活五千人更牛逼。
反之,“崇高”也可以 “卑下”,因为“崇高”会变成对“自由”的扼杀;“圣神”也可以“暴虐”,因为“神圣”可能垄断所有信仰者的一切储蓄;同样,“积极”也会“消极”,“美感”也会“变*态”,因为“积极”过分了,因为美感太多了。过分的“积极性”会破坏多元性的动态平衡,“美感”多得腻味了而不自知就是“变*态”了啊。
金钱的势力,如同千手观音般的章鱼的触手,上下左右四面八方的东西,吸盘所到之处,只要想拿,必定手到擒来。你没法抗拒,砍掉一只,它伸来两只,你砍掉它的全部触手,过会儿它会重新全部长出来,你与它的斗争只能取得暂时性的偶尔的胜利,你甭想一辈子逃避它的追捕。当年的合理的物质追求之“善”已经酿成了今日之物质奴隶之“恶”了。呜呼,善兮恶之所伏。
当然,道德的相对性并不排斥道德选择的主体性,后者甚至是前者的成因。就个体来说,应该在必然中选择自由,在自由选择中顺应必然。就社会而言,善缘结恶果是大恶,恶种结善缘才是真善。这就是我理解的道德相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