诘问一:数字是客观的还是主观的?
诘问二:如果数字既可以是主观的也可以是客观的,则如何用来精确度量?
诘问三:如果数字是客观的,则对某一物品的主观价值若用数字度量必须也应该能被全部的人所接受。为什么事实不这样表现?
诘问四:如果数字是主观的,则物品的价值个人可有各人的价值赋值,或同一赋值对于每个人来说意义不同。那么普遍的价值规律如何体现?
诘问五:如果主观价值论的度量是既可以客观也可以主观,那么什么时候、什么场合下主观或客观?
边际效用论的
困境一:为什么边际效用论和劳动价值论都以效用或者使用价值为基础?如果边际效用论推翻了劳动价值论,那么请问是否推翻了物品必须以使用价值作为价值的核心这一命题,或者效用本身就不包含使用价值这一意义?
困境二:边际效用论主张效用会随着数量的增加而递减的规律,是否对一切物品或者一切人有效?特别是对货币是否有效?是否涵盖全部人对货币的价值判断?是否涵盖了任何时间与场合下全部人对货币的判断?如果不是,则如何说明边际效用论为普适定理?
困境三:边际效用论说数量的减少必然导致物品的价值或者效用递增。请问这一判断是否以使用价值为前提?如果是,则如何推翻劳动价值论?如果不是,则如何使得客观经济得以存在或者现实?
困境四:究竟是数字的变化导致实质的变化还是实质的变化反应为数量的变动是边际效用论始终回避的问题。量变导致质变这一命题的前提在边际效用论那里被抽离了。1毫升纯净无杂质的H2O或者说水,我们可以把它叫做水,请问一万亿毫升的H2O就不再是水了吗?如果不是,请问是什么?
困境五:如果说数量多寡决定交换进而决定价值,请问一万吨大米和一万吨钢材,何者为多,何者为少?亦或相等?如果说是它们的效用不同,导致了交换比率,那为什么不同时间和不同交换主体对这两者的价值衡量是不同的?如果是交换主体持有量和增量的相互比率决定价值,请问对于抽象的两个人,什么决定了这两个抽象的人突然有若干吨的粮食或者钢材?如果这存量的钢材拥有量不属于问题的研究范围,请问是否意味着存量和增加的量之间比率无关乎这两者的交换价值决定?如果是这样,请问又如何计算所谓的边际效用进而其所决定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