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效用,人们通常是这样定义的:“效用是指商品满足人的欲望的能力,或者说效用是指消费者在消费商品时所感受到的满足程度。”
这种定义给人的感觉就是主客观同时兼有,在和稀泥,两边讨好。前句话是说商品是主体,发出某种能力,也就是说,某种能力是商品固有的内在属性。后句话则是人是主体,受到某种刺激而产生一种感觉,这样一来,似乎没有人的感觉,商品的效用也就不存在,是人的感觉产生效用。
可事实上,前句话是正确的,效用是商品固有的内在属性,没有商品,效用才随之不在,而不随人的感觉存在而存在。正如一个50克的馒头,效用是80大卡,是馒头固有的内在属性,不管消费者食不食用,对它感不感兴趣,这80大卡的效用依然存在。效用的客观性是板上钉钉,不可否认。
后句话则是主观的,属于效用主观论,是人对客观事物的感觉或认识,与客观事物的存在与否无关。从时间的先后顺序看,人在感觉事物时,也是事物在前,认识在后,是事物的存在才导致人的感觉产生,否则人的感觉就成了无源之水。这种先后顺序也足以证明了效用的客观性,与人的主观意识无关。人的主观意识只是对效用的评价,是赋予商品的外在属性。
效用主观论有个类似的观点,也是一句名言,叫“我思故我在”。其实,这句话要深究起来,也应该是“我在故我思”才对。因为,人之已亡,哪有人思?人之能思考是因为还活着,人死了,思考就停止。再退一步说,就算我的思想存留下来,继续“思考”着,人也已经魂归故里,哪里还有“我”之存在。反过来看效用主观论也是,你之不在,你的感觉亦不在,哪里撼动了商品的效用存在?
对商品客观的效用,消费者只能进行“打分”,随每个消费者对效用的满足程度变化而变化。换句话说,客观的效用是多少的问题,而不是有没有的问题,或客观事物存不存在的问题。
最后结论:如题。







xiaxt 发表于 2012-7-27 12:45
效用与效用量不是一回事。
效用是客观的,是生产者(注:在消费一物品之前,效用须已形成)按预设的单位 ...




he_zr 发表于 2012-7-27 17:12
你脑袋怎么想的,人对客观效用进行量化,从而形成效用量,效用量就表达人的满足程度情况。人家把满足程度 ...

xiaxt 发表于 2012-7-27 18:09
可以的。
亚当·斯密说:“应当注意,‘价值’ 一词有两种不同的含义:有时表示某一特定物品的效用,有 ...









比如,你从甲地乘坐公共汽车要到达乙地,路程10站,若按照效用量计量的话,如何计量?第一站与第十站的效用是否一样?随着公共汽车行驶里程的增长,第一站、第二站、......第十站。那么,第十站的效用量应比第一站要大些吧。在这里,效用量是“递增”的,而不是递减的。
再比如,我准备做手术(亲身经历),须缝合数十针。假如主刀的主任跟我说,从缝合的第一针到最
后一针为止,你准备如何付账?你是第一针的效用起付账,还是按最后那一针的效用付账?我会为此“喷血而亡”的。因为,在我看来,从缝合的第一针到最后一针为止,每一针的效用都是“等同”的,缺少其中任何一针,我的肚子都会“漏气”的。
再比如,一个劳力耕种一亩地,可产1000斤谷物。假如不断地向该亩地增加劳力,情况将会怎样?开始时,谷物产量或许稍有增加,但是随着劳力的无限度的增加,谷物产品就会随着劳力的增加而逐渐减少,当该亩地占满500劳力的时候,谷物几乎颗粒无收了。显见,谷物产量(社会满足程度)随着效用(每个劳力)的增加而增加,最终直到谷物产量(社会满足程度)的颗粒无收,其间呈现一条“先增后减”的倒“U”型曲线。

所以,如斯密所述:“某一特定物品的的效用”,他讲的多么精准呀!也就是说,当我们将“使用价值”的“定义域”设定为“某一特定物品”之时,我们就可以将该物品的使用价值称之为“效用”;假若,我们将“使用价值”的“定义域”设定为“非特定物品”或“所有物品即社会总产品”之时,我们就不可以将所有物品的使用价值统统称之为“效用”!或则说,使用价值是一个总量概念,而效用则是局部或个别的概念。总效用不是指所有物品的效用之和,而是指“某一特定物品”的效用的变化量之和,或则说是某一特定物品在使用过程中的各阶段上,因其效用的不同变化率所带来的微小变量之和。




xiaxt 发表于 2012-7-27 23:31
你的问题虽然看起来字数少,若要回复,却极难。
我斗胆修改你的问题,恳原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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