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2399 13
2012-08-11
  “剩余价值”可计算吗?


  突然提出标题所问的问题,是不是觉得有点诧异?
  是的,我们需要对我们的常识性概念或习惯思维打一个问号。因为现实中常常是这些东西在阻碍着我们进步。

  既然要弄清这些常识背后的东西,那我们就来分析一下会发生什么问题。
  “剩余价值”可计算的前提是什么?因为对一个事物进行分析首先要设定一个前提。按马克思对“剩余价值”的分析,“剩余价值”与资本家无关,因为资本家是不劳动的。商品价值=C+V+M。商品生产只要按这个公式操作就可以了。马克思进而提出用公有制来代替资本家这个没有用的东西。

  按马克思的思维逻辑,应该得出这样一个结果,“剩余价值”可计算的前提是:社会上谁来生产一件商品,都能得到同样的“剩余价值”。这样的逻辑才是剩余价值可计算的前提。如果不同的人所得的“剩余价值”不一样,那么,这个“剩余价值”就不是可计算的。

  如果有人说,马克思是对资产阶级进行抽象后进行的分析。这样的理由同样站不住脚。如果一个社会存在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那是一个社会内的竞争和优胜劣汰的结果,马克思所计算的“剩余价值”就不该叫“剩余价值”了,而应该叫社会(发展)参数。

  科学研究上的规则是,一个结果是可重复,可验证的,才是正确的理论结果。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全部回复
2012-8-11 11:31:37
我看很难!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2-8-11 11:35:57
理论可行,操作很难!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2-8-11 11:38:31
你讲的可能有问题,觉得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2-8-11 18:56:11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用生产商品的使用价值需要“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引论出劳动力的再生产(维持生命)的生活所必须也同样需要一定的时间。这样,超出劳动力的生活所必须的劳动时间就是“剩余劳动时间”。根据这个定义,“剩余价值”是可计算的。他在《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一篇中还用数抽的方式来进行论述,但是,这篇与他的《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是相矛盾。不能自圆其说。根据现实的经济现象,劳动力的售卖价格基本都已经超出生活所必须了,且劳动时间也低于12小时了。所以,无论是从逻辑上还是从现实上都是不成立的。

剩余价值不仅是不可计算的,而且是荒唐的。之说以说荒唐就是在他的这个:工人的售卖价格是3先令。工作时间是12小时。3先令的金量中体现着6小时的劳动时间。这6小时的劳动时间就是工人生活所必须的劳动时间。12小时的工作时间--6小时的生活所必须的劳动时间=6小时的剩余劳动时间。剩余价值100%。并且马克思不止一次地说:工人只需半日劳动。这样一来,马克思就定义了无论工人的工资是多少,劳动时间是多少,100%剩余价值率是不变的。

所以,不用计算了。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2-8-11 20:17:48
clm0600 发表于 2012-8-11 19:51
又到这里来造谣了。
马克思只是举了一个剩余价值率为100%的例子而已,到你这里就给规定只能等于100%了, ...
说得不好听点,我的帖子是给读过《资本论》的人看的。不再回你的贴。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点击查看更多内容…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