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谈下个人陋见
女性从读书出来到工作已经是晚婚晚育的年龄了,一个单位相对于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人性化不是首选的,进去工作不出一两年就必然是结婚和生育,这连贯性的假期必然成了企业不愿意看到的,如果这新郎是本企业员工,那又另当别论了,可是,我们见到的就是那么现实,不到你不注意,虽然这是不符合劳动法的.
现实是很残酷的,女性必须面临结婚生育的问题,可是因为这些就应该歧视女性吗?难道现实是在鼓励女性不要结婚不要生育,像男性一样献身于伟大的事业中?如果真是那样社会就该恐慌了。
如果招聘单位在招收时注明了不招或限招女性,那肯定的性别歧视。现在的问题是,用人单位并不注明这一项,而是在招录暗用了这一歧视性“政策”,你告状也无凭据。
其实,谁都有难处。
对于女大学生们甚至是女研究生们来讲,她们能一直选择继续深造,我认为,她们是有理想,有抱负的,她们一直继续深造,就是希望在以后的日子里能有她们发挥才能到地方,因此,对女性就业持歧视态度对她们来讲是不公平的。
但对用人单位呢,他们也有难处。女大学生们既然是女性,就免不了要结婚生子,而且在她们毕业后工作一两年的时间里可能就是她们生育的高峰期,因为女大学生们毕业年龄已不小了,工作一两年的时间后,她们肯定会考虑生育问题,那单位怎么办?刚聘来的员工,刚干一两年,就带薪休假了,对单位来讲也有难处,所以这是一个双方都有理的矛盾。
我认为,国家有必要采取必要的政策来解决这个问题。
其实我们也不能说是什么歧视,既然我们自己是个老板的话在找工作的时候也不喜欢招女大学生,特别是年龄大的象女博士这样的女性,现在企业的老板都是讲究赚钱的,也就是经济学上的利润最大化,而不是社会的福利机构,年龄大的女生必然面临着结婚和生子的问题,还有就是出差在外的安全问题,这些都是要考虑到的,因此,我们不能说社会对女生有歧视。其实我们可以换个角度考虑问题,考虑下比较优势理论和资源禀赋理论,女大学生可以换个角度,不要那么大的事业心,(当然不是说女生不该有事业心,社会还是需要很多的女强人的),不要处处要求和男性平等,这就象资源禀赋是不一样的,是没有办法实现完全的绝对的平等的,坦然的接受我们的社会现实,这也许只是给自己个安慰的借口和让自己快乐的理由!毕竟个人相对于社会来说力量是很弱小的,太绝对化往往导致自己的痛苦!呵呵!
明里不歧视,暗里以其它借口不录用,这才是最糟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