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物品洪战辉的名誉垄断还是权力垄断?
周阳敏(郑州阳民管理策划有限公司)
前几天(2007年4月7日),2005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之一,2006年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洪战辉在一场报告会后,推销自己的新书,并且说每本他可以提成1.5元。现场听众质疑此举有损道德楷模的形象。而洪战辉表示,不能只做个道德符号,更想像个普通人一样挣钱、生活。
然而,正是这一举动,使得众多的听众难以接受,并发出响亮的抵制声音,某些网站还专门开辟了专题,进行正方与反方的争辩。
正方的观点是支持洪战辉的做法。借报告会推销新书,既传播了自己身上自强不息,摧人上进的精神,又为自己获得了一定经济利益,可谓一举两得。道德楷模就不该想办法赚钱养家吃饭么?楷模就一定要恪守清贫,不食人间烟火么?
而反方观点认为洪战辉毕竟是做为一个感动中国的先进典型为人们所知的,大家希望从他身上获得一种榜样的力量。而现在,他是在利用大家对道德榜样的崇拜去赚钱。这与通过自己的知识和辛勤劳动赚钱是有区别的。

洪战辉的英雄事迹在中国几乎家喻户晓,人们把他看作社会道德的楷模,因为他多年来靠做小生意和打零工赚钱把一个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弃婴一手养大并供其读书,同时,养护着身患疾病的父亲。也正是因为他的这一事迹使得他成为当权者们一个极好的遮羞布,这是宣传大好形势的极好的正面材料,因为在我们某些人的逻辑里面,洪战辉的道德事迹是我们的某些组织多年培养的结果,事实尽管并非如此,于是,我们的中央电视台借此大肆炒作,把他装扮成道德义士,并企图使之拯救当前濒临灭绝的人性。
无奈洪战辉的报告会居然推销新书,还赚钱,于是人们议论纷纷,这道理的力量怎么能沾铜臭气息呢?是啊,在我们很多人眼里,老百姓辛辛苦苦豢养的中央电视台为你做了“广告”,是为了让你遮羞现实,继续哄骗而宣传某种所谓的精神,在大众眼里,洪战辉就是一公共产品,而不是私人物品。但没想到洪战辉居然将这“公共产品”据为己有,岂不荒唐,于是人们义愤填膺。
其实,这世道岂只洪战辉一人???也许他当初确实没有想到自己的“英雄事迹”真的成为“英雄”,因为那是他的一种本能,然而,我们为了政治需要,非要把他赋予一个符号,于是问题就产生了。
无独有偶,笔者前段时间和某些企业家谈起2005年的某个中国十大感动人物之一,也是因为他的本能的一跳使他成为了英雄人物,而某些政府部门也想利用他的名声做一品牌,而我的这位企业家朋友还投入巨资企图使其成为商业人才,无奈该“英雄”也“食人间烟火”,吃喝嫖赌样样具全,很快将投资款挥霍尽空,当然,还有一些企业家在跃跃欲试想将这一“公共产品”转为自己的“私人物品”。
就像本人非常喜欢看某个体育明星在激烈的竞技场上的精彩的一跃,这一跃不仅漂亮而且赢得了金牌,而且我还发现她的美丽与善良(表面的眼神所传递出来的),全国甚至全世界的人们都为之喝彩的那一跳以及那一跳所隐藏的拼搏精神。然而,当她充分地认识到了这一点,并且频繁地手捧某些明显是假冒伪劣商品、明显是虚假浮夸的广告而一跃时,我就恶心之极,于是联想那竞技场的那一跃是不是为了这一跃而精心策划设计时,不免感到其无比的丑陋和粗俗。
然而,本文要说的是,如果我郑州阳民管理策划有限公司策划推出的什么风云人物、什么感动人物,这些“风云人物”或者“感动人物”因此而推销自己或者大做广告,肯定没人有争议,因为本公司是本人及其他几个人合伙投资的,而不是全国人民辛苦汗水的结晶,与公共产品挂不上钩,自然,这些风云人物也就不是“公共产品”,他们要做什么也是他和我们策划公司自己的私事。
同样地,如果我郑州阳民管理策划有限公司的任何一位员工出去做报告,如果不推销本公司的新书的话,反而不正常,因为我们就是靠这为生的,也是靠我们自己投资的,也与公共物品没有任何关系,是我们公司的私人物品,自然想做什么(在正确法律的范围之内)也就不会有其他疑义了。
然而,洪战辉作为公共产品,是公共的中国电视台的产物,而不是郑州阳民管理策划有限公司电视台(假如存在的话)的产物,自然洪战辉的举动被赋予的政治符号不能被玷污。可是,问题不在这里,问题在两个方面:第一、制作“公共产品”的机器干嘛要被某些机构垄断,也就是说,郑州阳民管理策划有限公司等等民营企业能否“制作”这些“感动人物”呢???第二、洪战辉显然具有名誉垄断的势力,可是,关键的是,这名誉与本人的名誉来源不一样,因为后者是市场竞争之后给出的名誉垄断,而前者洪战辉则是权力垄断之后给出的名誉垄断,所以,从本质上讲,洪战辉属于公共产品,而本质上是权力垄断所形成的租金在社会上流转。关于这些问题有待进一步深入讨论!
2007年4月13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