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度设计问题,看来主要有两种意见。一种观点认为,制度是博弈的结果,不可预见,因而,基本上不可设计。另一种观点则认同制度的可设计性,但主要在微观层面上可行。
我的看法是,这两种观点都值得商榷。一般来说,很多非正式制度是自然演化来的,不是人为设计的。但对于正式制度,则带有很大的人为设计成分。尽管其中有人的博弈过程,但不能因为有博弈性质并否定制度的可设计性,很多政府政策、法规都是人设计的。所以,我不赞同第一种观点。我感觉制度设计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问题。关于第二种观点,我以为,确实,微观层面的制度设计确实比较多,特别是企业激励契约设计,这方面的理论已经相当成熟。但不能认为,制度设计只能在微观层面,宏观层面的制度设计也是很多的。
如果认同制度是可设计的,就必须探讨其中的规律性。我觉得这是一个研究不太充分而又大有研究价值的领域。当然,我指的是主要用经济学方法来研究。现在好像就有像政策学之类的东西,也是制度设计的一个领域。但我想政策学并不能完全解释清楚制度设计的规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