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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26
黑砖窑问题的实质是民贼当道
山西黑砖窑确实是太黑太黑了,有报道说,至少有1000名孩子被骗做苦工,他们当中年龄最小的只有8岁!黑砖窑事件被披露出来之后,社会各界反响强烈。这件事情的最新进展是,山西省长于幼军代表省政府向受到伤害者道歉,向人民检讨;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4日下午在分组审议劳动合同法草案时,强烈抨击山西“黑砖窑”事件,并提出要尽快通过劳动合同法,通过这部法律和其他相关法律的实施,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那么黑的事件,相关责任人再不受到法律追究还行。遗憾的是,现在是公元2007年,我们的人大却说,要通过一部尚在审议进程中的劳动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的实施,来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敢问,现有法律果真如此“不堪重负”吗?我们的法律资源果真这般匮乏吗?早在战国时代,孟子就义正词严地反对强制百姓劳动,主张对开垦草莽强制百姓耕种土地的人判刑(《孟子/离娄章/求也为季氏宰》)。开垦草莽强制百姓耕种土地的人都要判刑,制强骗来的人和绑架来的人在黑砖窑里做苦工,当然更应该判刑。古语有云: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人大这么说,不晓得算不算“患”起了“无辞”。

在《孟子/告子章/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里,孟子提到了当年诸侯们订立的盟约。那盟约的第三条说:“尊敬老人,爱护儿童,不要轻慢来宾旅客。”我看这就是很好的欲加之罪的“辞”,几千年前的人就订立过的约定,且约定的道道到现在也未可言过时,我们现代人偏偏不懂得?尊敬老人,你把老人的孙子给拐骗跑了,做你的小奴隶去了,这能叫尊敬老人吗?至于爱护儿童,那就不用说了,哪有那么爱护儿童的!而拐骗一些智障或者不智障的外地人,令他们做你的大奴隶,这可比轻慢来宾旅客严重得太多太多了。因此,对那些黑砖窑事件的相关责任人,那是绝不能手软的,务必严惩不怠!

相较于人大的“欲加之罪却患无辞”,国务院的态度积极得多。据悉,山西“黑砖窑”不仅存在严重非法用工问题,而且存在黑恶势力拐骗、限制人身自由、强制劳动、雇佣童工、故意伤害甚至致人死命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要求,必须彻底查清、严肃处理这一事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和黑恶势力,解救全部受害人员,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如此看来,严惩不怠是箭在弦上了,相信有关责任人是会受到惩罚的。

现在,我想我们应该回过头来探析一下黑砖窑现象为什么会发生,发生了那么久,为什么能存在乃至愈演愈烈?不解决这现象背后的本质问题,光是靠法律打压是不成的,法律不是万能的,何况,在我们这个有着悠久人治历史的国度,法治的局限更是秃头上的虱子明摆着。

历史真是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在《孟子/告子章/今之事君者》中,孟子指出,现在做人臣的人都说:“我能够替君王扩张土地,充实府库。”这样的“好”臣子,就是古代所说的民贼。为什么说他们就是民贼呢,因为在孟子看来,君王不向往道德,无意行仁,却要替他聚敛财富,那就是帮助夏桀那样的暴君富有。试看,今天县官身边,是否就存在这样的民贼?市官身边,是否也存在这样的民贼?乃至省官身边,是否也存在这样的民贼?他们不管道德不道德,才不管百姓死活,只管能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充实府库”。府库充实了,就是政绩,就好搞面子工程,而政绩在握,面子工程也搞好了,就能当更大的官,职掌更大规模的府库,于是乎官员们进入升官发财的良性循环。

近年,发展经济之想可谓深入人心。发展经济本来是件好事,孟子就曾强调,要让人民享有温饱乃至温饱有余的生活;但是,物极必反,发展经济不能没有限度,当超出自然环境所能容忍的程度,发展经济就走向它自己的反面,变成自掘坟墓。现在我们的环境已经非常脆弱,河流污染、断流,草场退化、沙化,山林消失,赤地千里,用“山河破碎”四字形容也不为过。我们今人,不就是生活在我们一手改造的这恶劣的自然环境之下吗?

发展经济也不能不兼顾公平,当穷的越穷,富的越富,穷人手无寸铁、富人保镖林立时,发展经济就走向它自己的反面,变成自掘坟墓。现在我们的社会环境也是脆弱已极,他人不再是我的友好的生活环境,而是他人即地狱。在很多时候,我们事实上已经退回到野蛮的森林时代,人们的生活,得靠森林法则维系。我们今人,不就是生活在我们一手经营的这恶劣的社会环境之下吗?

在这种大的自然环境下,大的社会环境下,一些官员背叛初衷,或者他们本来就没有良好的初衷,反以自己升官发财为第一要务甚至惟一要务,民贼们又趁机要分得一杯功劳羹,甚至也想混个官儿当当,则砖窑黑点也就不难索解,无足为怪了。只要砖窑的黑还遮盖得住,便不会影响官员的升迁和民贼混进官员队伍,甚至它们越黑官员们和民贼们越有利可图,则官员也好,民贼也罢,他们谁会管那些百姓遭殃的“闲事”,趟那趟淹死百姓的“混水”?一些官员并没有全社会的科学发展观,他们有的,只是他们自己的仕途发展观、捞取钞票的致富发展观;至于民贼们就更等而下之了,自己明明也是民,却做起毒化民、陷害民的勾当!

要想走出这自然和社会的困境,推广正确的发展观无疑是重中之重。正确的发展观主要有这么几个内容:第一,发展经济不能牺牲自然环境,山清水秀的温饱,胜过山穷水尽的富裕;第二,发展经济不能牺牲社会环境,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温饱,胜过人人自危、家家安装防盗门的富裕;第三,发展经济所得的成果,要人人共享,不能被一些人独吞。而要想成功推广正确的发展观,就要改革现有官员乌纱的分配方式,变官官相授为民授之。关于民授之,孟子也多有论及。而我国宪法也有明文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表明民授之,天经地义。在乌纱民授的条件下,一个人除非不想当官,否则谁敢牺牲自然环境?谁敢牺牲社会环境?谁敢令经济发展成果被一些人独吞?纵然一个人拥有熊心豹胆,也是无妨,民不授之乌纱,即可确保无害。彼时,官员自然清廉、敬业,民贼也自不能为害天下了。

2007年06月25日 星期一 19时12分06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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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6-26 13:07:00

或许这就是市场经济早就得到的黑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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