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剩余价值”“相对剩余价值”根本就不成立。
《资本论》第三篇《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第五章《劳动过程与价值增值过程》,63版P186,76版P216:“假设在劳动力的售卖上一日劳动力的价值等于3先令,在3先令中有6小时体现着,........在3先令的金量中体现着同样的劳动时间。所以,棉花由纺纱的劳动本身被增加了3先令的价值。”
马克思说:3先令=6小时劳动时间。有什么根据?
如果资本家说:3先令=12小时的劳动时间,岂不是“棉花由纺纱的劳动本身”没被增加了3先令的价值。
我说:3先令=24小时的劳动时间,工人剥削了资本家3先令,你同意吗?
他说:3先令=18小时的劳动时间,工人剥削了资本家1.5先令,你同样吗?
你说:3先令=9小时的劳动时间,资本家剥削了工业1.5先令,你同意吗?
以上,你认为哪个对?为什么?3先令=?劳动时间由谁来决定?马克思是怎么得出这样极其荒唐的货币与时间的换算单位?
现在你手中的1元人民币=多少劳动时间?1美元=多少劳动时间?去找马克思的换算表?如果你找不到,那么“剩余价值”就绝对不成立!
引号大红字是《资本论》那页的摘抄。
我给你摘抄的是《资本论》核心的心核。这个不成立,《资本论》=一堆废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