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恩富的“活劳动创造价值论”是属于歪打正着,不容易被打倒
程恩富先生的这段话:
“依据马克思关于活劳动创造为市场交换而生产的商品价值,以及纯粹为商品价值形态转换服务的流通不创造价值的科学精神,我认为,凡是直接为市场交换而生产物质商品和精神商品,以及直接为劳动力商品的生产和再生产服务的劳动,其中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实体的内部管理劳动和科技劳动,都属于创造价值的劳动或生产劳动。这一“新的活劳动价值一元论”,不仅没有否定马克思的核心思想和方法,而且恰恰是遵循了马克思研究物质生产领域价值创造的思路,并把它扩展到一切社会经济部门后所形成的必然结论。”
并没有多少道理。他直接从马克思的概念的中引用过来。
而我们现在说程恩富的“活劳动创造价值论”有一定道理,是因为,对该说法进行认真的区别和限定后,它是可以成立的。
这种限定是,活劳动是指的什么?是指新进加入社会生产的劳动力,而不是已经参与到社会生产的劳动力。
社会生产有两种形态: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简单再生产是不增加社会价值创造的。扩大再生产增加社会价值。
新进加入到社会生产过程里的劳动力属于扩大再生产。是增加社会价值的,这部分活劳动创造(增加)社会价值。
所以说,“活劳动创造价值论”有它一定成立的空间。我认为,这也是程恩富只所以能坚持该说法的原因。
当然,该说法成立并不意味马克思的说法是正确的。马克思什么样的说法都有,正确的,错误的。要看人们从其中拿来做什么了。其后来的说法虽然源自于马克思,但已经不是马克思的意思了。
但是,如果程恩富不加区别的使用“活劳动创造价值论”,那他的理论下场跟马克思一样,不会得到人们的认同,而且会当做错误理论而受批驳。在一般的社会简单再生产中,活劳动价值论是不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