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m0600 发表于 2014-8-7 14:59 
是不是你出钱请人起房造屋,房子起好了应该归工匠啊,工匠只要将成本折算给你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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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怕不能用“跟工匠买房子”来“相当于”吧?这里面有一个看不见却可以视作存在的“你向工匠买下房子”的过程吗?假如你建房各种手续费、建材费、地皮费一共20万,约定工钱10万,起好的房子市值50万,难道你还要再给工匠20万才能占有房子?否则工匠可以将房子占着不给你住?从常理来说吧,这里面有工匠表达意见的空间吗?有没有?如果没有,你,作为起房人,你会觉得良心有愧吗?
从这个小生活例子,就可以看出,出资人、起意人拥有产品的所有权是自然之事,谁对这件产品有贡献,论功行赏、按功劳分配就行了,很简单的事。资本主义生产原理相同的。
像上面例子,如果起好的房子因为市政规划有变,导致大幅贬值,只值20万了,那你是不是可以不要这房子了,也不付工匠工资了?市场是捉摸不定的,那是不是人们起房子还真要主家和工匠先订个协议到底是买下还是不买下,以免以后纠纷啊?
世上起房人和工匠兴许是有个协议的,但协议内容只会是质量啊工期啊之类,古今中外会有一个建房协议写上“起房人按什么价格买下起好的房子”“工匠不卖如何如何”“起房人不买如何如何”么?没写,就是因为有天经地义的道理在,人人都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