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不是涉及到的其人的道德善恶问题。情景可如下所想:
当时他面对的是大多数人处于一种利害格局中的寻常或者叫正常的行为,它基于大
家都可以理解的趋利避害的现实计算。不触动这种格局,追查、撤职处分,
说好听点也不过是扬汤止沸,在明朝后期那种贪污腐化横行的环境中,估计要严加惩办只能算是隔靴搔痒罢了。
索性就用这种“抽签”的方法来打破这种利益格局内利益人的预期。兴许这种方法若操作得当可以打破利益格局的均衡,
形成一种有利于变革的新局面也不是不可能?
用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理论解释应该是打破原有利益人对官位的垄断所负有的产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