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jo11 发表于 2013-3-26 13:20 
以下摘自《统一经济学的视野》
第三节 马克思现代殖民理论研究
劳动和劳动所有权分离(包括劳动者人身的所 ...
第一,“劳动所有权”是个根本不成立的概念。工人所有的,是劳动力的所有权,而不是劳动的所有权。
工人出卖的是劳动力,而不是劳动。如果连(劳动者、劳动、劳动力等等)这些基本概念都没搞清楚,再往下讨论就困难了。
第二,所有权之所以不能创造价值,是由于价值是在交换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而所有权在交换过程中不起作用。
在市场上,人们交换商品时,不会考虑它的所有权构成。
第三,辩证逻辑不是“辨证逻辑”。而马克思的《资本论》,在分析“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制度构成及运行机制街坊方面”,处处体现了辩证法。阁下的判断表明:阁下根本就不懂辩证逻辑和辩证法。不懂得而妄加评判,胆子也够大了。
之所以强调这一点,不是咬文嚼字,而是“辩证法”(Dialectic)之“辩”涉及的是双方对话(Dialogue),因此体现的是双方对立统一的逻辑。而阁下的逻辑却是独白的逻辑(辨证逻辑)。“辨证逻辑”本来就是胡言乱语。以这样的逻辑来读《资本论》,根本不可能读懂。
第四,所有权的“等同性”是一个赤裸裸的谎言。工人把劳动力的所有权出卖给资本家,而不是资本家把资本的所有权、地主把土地的所有权卖给工人。这恰恰表明,根本就不存在所有权的等同性,只存在资本所有权和土地所有权对劳动力所有权(姑且借用一下阁下的概念)的剥削。
第五,在这种情况下,阁下不理解马克思那段关于美洲殖民地的话,就毫不奇怪了。马克思强调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非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区别,恰恰在于生产资料与劳动力是结合,还是分离。也就是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与劳动力的所有权是结合,还是分离。阁下居然没有意识到这其中的区别,是不是太盲目了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