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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15
一、    自述:“从狭义上说,音乐和我智力发展之间的联系是,从我对音乐的兴趣中产生出至少有三种影响我终身的思想。一种与我关于教条思维和批判思维的思想有密切联系,并且与教条和传统的重要性有密切联系。第二种是两种音乐作品之间的区别,而我认为这种区别是无比重要的,为此,我提出使用‘主观的’和‘客观的’这两个术语。第三种是认识到历史决定论思想,在音乐和整个艺术方面的智力贫困和破坏力”。(见其思想自传体《无穷的探索》的一书,福建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br>二、    解读:波普尔自述的这三种思想,实际上已经包含了他的哲学体系的几乎全部内容。从第一种思想,产生出了证伪主义的“猜想——反驳方法论”,这是他的思想的核心,也是他对科学哲学的主要贡献,从而奠定了他的“批判理性主义”哲学的基石。第二种思想,导致了他的“三个世界”的划分,提出了涉及认识论的著名的“W3”理论。而从第三种思想,波普尔引申出了他的社会哲学即反对历史决定论名义下的唯心史观。<br>三、    波普尔与B.A.W.罗素、L.维特根斯坦、A.爱因斯坦、N.H.D.玻尔、E.薛定谔、K.格德尔等人都有交往,他最推崇的哲学家是柏拉图、B.斯宾诺莎、I.康德和D.休谟。在科学哲学上他自认受康德和罗素的影响。他的主要著作有:《开放社会及其敌人》(1945)、《历史决定论的贫困》(1957)、《科学发现的逻辑》(1959)、《猜测与反驳:科学知识的增长》(1963)、《客观知识──一个进化论的观点》(1972)、《自我及其大脑》(与J.艾克尔斯合著,1978)等。<br>四、    波普尔的价值观:在《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与《历史主义之贫乏》中,波普尔抨击历史主义,捍卫“开放社会”,即自由与民主的社会。历史主义指称:历史的发展是无情的,历史进程是依照可知的普遍法则的,最後也会推进到确定的终点。波普尔则认为历史主义不过是以权力主义和极权主义为根基的理论性假设,是自然科学中谬误理论的产物。那么,人类社会的发展也是不可预言的。对波普尔而言,形而上学与历史不可知论不可或缺。<br>五、    波普尔的哲学体系,重点在于批判的理性主义,这即与经典的经验主义及其观测-归纳法泾渭分明。波普尔尤其反对观测-归纳法,他认为科学理论不适用于普世,只能作间接评测。他也认为,科学理论和人类所掌握到的一切知识,都不过是推测和假想,人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掺入了想象力和创造性,好让问题能在一定的历史、文化框架出得到解答。人们只能依靠仅有的数据来树立这一科学理论,然而,此外又不可能有足够多的实验数据,能证明一条科学理论绝对无误。<br>六、    波普尔认为,没有一种方法可以评判我们的理论是否反映了真实的世界。科学同其他知识形式的区别在于,科学把它的理论置于可被观察所推翻的测试。当有竞争的理论出现时,科学家选择那些与观察的真实最一致的理论,而放弃逊一等的理论。尽管我们不能确定现在维持的理论是否真实,但它比过去的理论更接近真实。其中,最著名的是波普尔"可错性"原理(Falsifiability)。  这一原理指出,在真实和错误之间存在着不对称性,没有理论可以被证明是对的,但有些理论可以被证明是错的,科学由此而介定。因此,科学就是还没有被证明为错误的理论。<br>七、    波普尔认为,科学方法包含了三个阶段:问题、理论(提出的解决方案)和批判。根据波普尔的观点,把科学理论与非科学理论区别开来的标准是可证伪原则。科学理论必须是可反驳的。在波普尔看来,由于理论要成为科学的,它就必须作出冒险预测----冒着犯错误的真实风险的预测。按照波普尔的观点,不作出冒险预测的理论,或在现象产生之后才解释它们的理论,都是不科学的。许多心理学理论(象弗洛伊德和阿德勒的理论)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进行事后断言(postdiction)。由于这些理论没有作出冒险预测,它们也就没有被证伪的危险,因此就不是科学的理论。根据波普尔的观点 是理论的错误预测,而不是它的正确预测,推动了科学进步。按波普尔的观点所有的科学理论最终都将是错误的,都将为更恰当的理论所取代,这只是个时间问题。科学是一个永无止境的探索过程,是越来越好的问题解决方案或对现象的解释。牐<br>八、    波普科学哲学思想的内核即证伪主义,波普以证伪主义为批判的武器,即批判了实证主义,又批判了源自柏拉图以来的历史主义,把证伪主义扩展到历史哲学和政治哲学,构建了完整的批判理性.波普的批判理性具有合理性,问题在于他把对历史主义的批判集中于对马克思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的批判,显然是在误解基础上的误用.在社会哲学方面,波普尔把他的科学方法应用于分析社会问题,指出了历史主义与乌托邦社会工程的内在联系,并加以批判,提出了零星社会工程,阐发了他的民主社会的重建原则,倡导一种自由的开放社会。<br>九、    波普尔解释并拓展了对“历史主义”的批判。“历史主义”不仅通过传播历史的“解脱预期”用一种恰恰是救世主式的(因而总是可能助长暴力的)意识形态理由来装点革命运动,而且从方法论原因来看也是不可立足的。最后关系到的是一种形式的“整体论”,它把“全体的”集合概念(比如“社会”、“阶级”或者“国家”等概念)如此对待,似乎它们要比只是出于舒适理由而选择的对复杂的事实关系的缩略要来得多。这一行为把集合体当作一种能够有着一个自己的意志或者自己的偏好顺序的东西来处理,必然会导致人们在政治中可能选择一些似乎作为“整体社会的”、相互联系的问题解决办法而出现的方法和思路。波普尔把这样一种政治观称作为“乌托邦社会工程”,比如所有苏联式计划经济或者希特勒的纯粹种族国家思想就以这种政治观为基础。 波普尔认为,所有这些“本质主义”和“整体论”哲学危险的误区似乎在于:它们意味着一种“对知识的非分要求”(这里沿用了波普尔的好友和论争对手哈耶克后来的话),在此,波普尔有意识地联系了他的《研究的逻辑》一书中的对归纳逻辑的批判。这些哲学用一种可以简单运用的一般性知识和简单的解决问题的办法来蛊惑人心。但是在事实上,它们不再能够与确实复杂得多的现实世界挂钩。这一现实世界是不能通过“集合概念”,而总是需要通过清晰表述的单一观察进行把握的。一种“批判性的、理性的”行事方式必须总是从一种“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出发。因此,也不可能存在成功的并且是非极权的社会计划方案。进步总只是通过解决各单一问题得以实现的。不是“乌托邦的社会工程”指明了一个更好的未来,而是“零星社会工程”。后者已经是以理性批判的可能性为前提,从而也是以言论自由和多元主义为前提。波普尔把一个根据这些原则组织起来的自由主义社会称作为“开放社会”。与此相反,为“本质主义”和“整体论”思想所迷惑的社会不能把各单一的批判理解为系统干扰。自由和多样性在这样一个幻境中没有其位置。它是一种“封闭社会”。<br>十、    波普尔:自由主义的原则: (1)国家是一种必要的罪恶:如无必要,它的权力不应增加。可以把这原则称为“自由主义剃刀”。(类似于奥卡姆剃刀,即那条著名的原则:如无必要,实体或本质不应增加。)为了表明国家的必要性,我不援引霍布斯homo—homini—lu—pus[人对人是狼]的人性观。相反,即使我们假定homo homini felis [人对人是伙伴〕或者homo homini angelus[人对人是天使],换句话说,即使我们假定,由于人的温和或者天使般的善良,没有人会伤害别人,也能表明国家的必要性。在这样一个世界里,仍然存在着弱者和强者,弱者没有受强者宽容的合法权利,但会因为强者仁慈地宽容自己而感激强者。那些认为这种事态不能令人满意,认为每个人都应有生存的权利,认为每个人都应有受到保护以抵御强者权势的合法权利的人(无论强者还是弱者),都会同意我们需要一个保护所有人权利的国家。显而易见,国家尽管是必要的,但却必定是一种始终存在的危险或者(如我斗胆形容的)一种罪恶。因为,如果国家要履行它的职能,那它不管怎样必定拥有比任何个别国民或公众团体更大的力量;虽然我们可以设计各种制度,以使这些权力被滥用的危险减少到最低限度,但我们决不可能根绝这种危险。相反,似乎大多数人都将不得不为得到国家的保护而付出代价,不仅以纳税的形式,甚至还以蒙受耻辱的形式,例如在横行不法官吏的手下。事情并不在于为此付出了太大的代价。(2)民主政体和专制政体的区别是:在民主政体下,可以不流血地推翻政府;在专制政体下则不可能。(3)民主政体本身不可能赋予国民任何利益,也不应期望它这样做。事实上,民主政体什么事也不能做——只有民主政体下的国民才能行动(当然,包括那些组成政府的国民)。民主政体只不过提供了一种构架,国民可在其中以一定程度上有组织的和一贯的方式行动。(4)我们所以是民主主义者,并不是因为大多数人总是正确的,而是因为民主传统是我们所知道的弊病最少的传统。如果大多数人(或“公众舆论”)决定赞成专制政体,那么一个民主主义者不必因此就认为,这暴露出他的观点存在某种致命的不一致。他倒会认识到,在他的国家里,民主传统还不够强大。(5)如果不同传统揉合,仅仅制度是决不够的。没有——个强大的传统,制度也可能服务于和原意相反的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制度总是矛盾的。总起来说:在制度和个人的意愿与价值观之间,需要由传统来形成一种联系。(6)一个自由主义的乌托邦——在一块无传统的“白板”上合理地设计的一个国家——是不可能的。因为,自由主义的原则要求,社会生活所必要的对每个人自由的种种限制应当减少到最低限度,并应尽可能做到均等(康德语)。但是,我们怎样才能把这样一条先验的原则应用于现实生活呢?我们应当阻止一个钢琴家弹奏,还是应当不让他的邻居安享一个宁静的下午呢?实际上,一切这样的问题只有诉诸现存的传统、习惯和传统的正义感;诉诸习惯法(像英国所称的那样)以及公正法官的公正判决才可解决。一切法律,作为普遍法则,为了应用都必须加以解释;解释需要某些具体实践的原则,而这些原则只能由一个现存的传统来提供。对于自由主义的那些高度抽象和普遍的原则来说,尤其如此。(7)自由主义的原则可以说是评价现有制度的原则,必要的话,还是修正或改变它们的原则,而不是取代现有制度的原则。我们也可以这样来表达:自由主义是一种进化的纲领而不是一种革命的纲领(除非它面对专制政权)。(8)在我们必须看作是最重要的那些传统中,包括我们称之为社会的“道德构架,,(对应于制度的“法律构架”)的那种传统。这包括社会的传统的正义感和公正感,或社会已达到的道德敏感度。这种道德构架成为一种基础,从而在必要的地方能在对立的利益之间达致公正或平等的妥协。当然,道德构架本身并非一成不变,只不过变化得相当缓慢。没有比毁掉这样的传统构架更危险的事了。关于自由讨论的自由主义理论: 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是自由主义的最高价值,这其实不必作进一步的证明。然而,按照思想自由和自由讨论在探索真理中所起的作用,也可以从实用上对它们加以证明。真理并不是呈现的;也不容易得到。探求真理至少需要:(1)想像力;(2)试错;(3)通过(1)、(2)和批判讨论,逐渐地发见我们的偏见。<br>十一、波普尔的知识论。波普尔认为,科学知识是我们所具有的一种最好、最重要的知识——尽管决不是唯一的知识。波普尔认为,科学知识既不来自经验的归纳,也不来自先天的理智,而是依靠人的创造精神和批判理性,通过不断地创造假说和排除错误(证伪)而持续增长;科学只能从问题开始,只有成为问题的答案才是科学的目标;客观知识的世界是人造的,这个世界在很大程度上是自主的,它不断产生自己的问题;学习的过程是想象的批判,是试图通过对环境的思考、通过批判我们可认为的习惯的必然性、通过建构新的情境、通过对偏见和习惯的假定提出诘难而超越我们的经验。<br>十二、证伪主义是整个波普尔理论大厦的基石,也是他批判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基础,这一点他本人说的很清楚:“这两本书(指《开放社会及其敌人》和《历史决定论的贫困》——引者注)的思想源泉是《研究的逻辑》中的知识理论,是我的一种信念:我们关于知识理论及其中心问题(“我们能知道什么?”,“我们的知识有多确实?”)所持的往往是不自觉的见解决定了我们对自己和对政治的态度。”他的证伪主义思想集中在《科学发现的逻辑》这本书中,1953年夏他在剑桥大学彼得豪斯学院作《科学:猜想和反驳》的讲演时,将他的证伪主义总结为七点:“(1)差不多任何理论我们都很容易为它找到确证或证实——如果我们寻找确证的话。(2)只有当确证是担风险的预言所得的结果,就是说,只有当未经这个理论的启示就已经预期一个和这个理论不相容的事件——一个可以反驳这个理论的事件时,确证才算得上确证。(3)任何“好”的科学理论都是一种禁令:它不容许某种事情发生。一种理论不容许的事情越多,就越好。(4)一种不能用任何想象得到的事件反驳掉的理论是不科学的。不可反驳性不是(如人们时常设想的)一个理论的长处,而是它的短处。(5)对一种理论的任何真正的检验,都是企图否证它或驳倒它。可检验性就是可证伪性;但是可检验性有程度上的不同:有些理论比别的理论容易检验,容易反驳;它们就象担当了更大的风险似的。(6)进行确证的证据,除非是真正检验一项理论的结果,是不算数的;而这就是说,它可以看作是一项认真的但是不成功的证伪理论的尝试。(我现在把这些事例称为“确证证据”。)(7)有些真正可检验的理论,被发现是假理论,仍旧被赞美者抱着不放——例如专为它引进某种特设性的假说,或者特地为这个目的重新解释这个理论,使它逃避反驳。这种方法总是办得到的,但是这样营救理论免于被驳倒,却付出了破坏或至少降低理论的科学地位的代价。(我后来把这种营救行动称为一种“约定主义曲解”或者“约定主义策略”。)所有这些可总括起来说,衡量一种理论的科学地位的标准是他的可证伪性或可反驳性或可检验性。” <br>十三、证伪主义方法论 波普尔的科学哲学思想建立在否定归纳法的基础上。他反对逻辑实证主义关于科学理论来自对经验归纳的观点,赞同休谟关于普遍命题不能从单称命题归纳而来的思想,同时认为休谟对归纳法所作的心理学解释是向常识妥协。波普尔认为科学的增长是通过猜测和反驳发展的。在他看来,理论并不来源于观察,因为通过归纳法不能得到普遍性的理论。他认为,理论是大胆的猜测,一个猜测要尽可能的丰富,所以猜测需要依靠由观察和实验所提供的经验的检验。但理论不能被证实,只能被证伪,因而他的理论又被称为证伪主义。波普尔的证伪原则是建立在证实和证伪的逻辑不对称之上的。他把科学理论看作是普遍命题,认为科学理论不能通过有限的、个别的经验事实而被证实,但个别的经验事实却能证伪普遍命题,即如果根据演绎推理得出的结论是假的,其前提必假。波普尔哲学的理论支柱是证伪理论,其证伪理论的基础,同逻辑实证主义一样,都是经验论和约定论。不同的是,逻辑实证主义受马赫主义的影响,主张经验是主观感觉的直接报道;波普尔则认为经验观察必须以一定理论为指导,理论先于观察,因而他同意康德关于理性为自然立法的思想,但认为理性加于自然的普遍性即理论并非必然正确,而是可证伪的,对它们应采取批判的态度。因此,他自称其哲学为批判理性主义。<br>十四、波普尔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批判采用的方法是各个击破,他把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分成历史主义和唯物主义两部分,历史主义是指马克思关于社会发展规律的理论,也就是我们通常所理解的历史唯物主义;唯物主义,又称经济主义,是指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阐发的政治经济学。他说:“如果我们现在继续对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或者对它获得深入描述的如此丰富的内容,作出批判和评价,那么,我们应该区分两个不同的方面。第一方面是历史主义,主张社会科学的领域应该和历史的或进化论的方法相一致,尤其是和历史相一致。我认为,这种主张应该消除。第二个方面是经济主义(或“唯物主义”),即主张社会的经济组织、我们与自然界进行物质交换的组织,对一切社会制度、尤其是对它们的历史发展而言,是基本的。”波普尔对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阐发的政治经济学基本上是同意的,在这一部分找不到马克思的破绽,他说:“我认为,这种主张是很正确的,只要我们是在通常含混的意义上对待“基本的”这一术语,而不是过分地强调它的话。换言之,根本无需怀疑,实际上一切社会研究,无论是制度研究还是历史研究,如果它们是以一种关注社会的“经济条件”的眼光进行的话,都可以是有益的。甚至一门诸如数学之类的抽象科学的历史也不例外。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的经济主义在社会科学的方法上,可以说是代表了一种极其有价值的进步。”他认为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的错误主要在于其历史主义,他说:“它所失败的原因,不在于论证的经济基础不充分。马克思对当代社会的社会学的和经济的分析,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片面的。然而,撇开其偏见不论,就它们都具有描述性而言,则是优秀的。作为一名预言家,马克思失败的原因,完全在于历史主义的贫乏,在于这一简单的事实,即,即使我们观察今天所表现的历史趋势或倾向,我们也不可能知道,它明天是否会有同样的表现。”<br>十五、波普尔对唯物史观的批判主要集中采用整体论上。正因为总体论的历史主义是不存在的,所以历史的发展表现为是趋向而不是规律,它是独一无二的,人们无法预测未来,这是波普尔批判的历史决定论的核心观点,他说:“尤其是它们把社会科学的任务看作揭示社会进化的规律,以便预言社会的未来(这是在前面第14-17节所论述的观点)。这个观点或许可以描述为历史决定论的核心。”历史主义对未来社会的描述都是乌托邦,历史不能象物理等自然科学那样具有精确性、可重复性和客观性,以总体论的历史发展规律为指导建立的社会是封闭社会,而以西方自由民主为基础建立的社会是开放社会,对社会的改造只能是渐进的或称为零碎的社会工程,而不是总体论的社会工程。  波普尔把他对历史主义的一切批判都是建立在总体论的批判之上的。他说:“正如这里所指出的,我的方法与历史决定论者的方法之间的区别,其标志与其说在于它是一种技术不如说它是一种渐进的技术。仅就历史决定论是一种技术而论,它的方法不是渐进的,而是“整体主义的”。……。 正是这种整体主义使历史决定论完全不同于渐进技术,并使它有可能与整体主义的或乌托邦的社会工程某些形式结成联盟。”所以他在《历史主义的贫困》中用两节(22、23节)专门批判总体论的历史主义。把历史主义的方法概括为总体论或整体主义方法,那么,他就可以用他的证伪主义作更进一步理论根据。<br>十六、“方法论证伪主义是科学哲学中一个崭新的观点,波普尔显然是它的首创者,他提出这一观点以解决独断证伪主义的难题。事实上,科学既是批判的又是可错的,这些论点之间的冲突是波普尔哲学的中心问题之一。尽管波普尔清楚地阐述并批评了独断证伪主义,但他从未明确地区分朴素证伪主义和精致证伪主义。在早先的一篇论文中,我区分了三个波普尔:波普尔0、波普尔1、和波普尔2。波普尔0是独断证伪主义者,从未发表过一个字:首先是艾耶尔,然后是其他许多人,虚构并“批评”了波普尔0。我希望本文能最终清除这个鬼魂。波普尔1是朴素证伪主义者,波普尔2是精致证伪主义者。而真正的波普尔在二十年代把独断证伪主义发展成一种朴素的方法论证伪主义;他在五十年代中制定了精致证伪主义的“接受规则”。过渡的标志是他除了原先的可检验性要求外,又增加了“独立的可检验性”这“第二”个要求,后来又增加了“第三”个要求,即这些独立检验中有一些应该得到证认。但波普尔本人从未放弃他早先的(朴素)证伪规则,直到今天他还要求“必须事先规定出反驳标准:什么样的可观察情形,如果真的被观察到了,便意味着理论被反驳了,对于这一点必须取得一致。”他仍然将“证伪”解释为理论与观察之间决斗的结果,而不涉及另一个更好的必然牵连在内的理论。波普尔本人从未详细说明过可能淘汰某些“已经接受的基本陈述”的上诉程序。因而;真正的波普尔是由波普尔1和波普尔2的一些成分共同构成的”(拉卡托斯语)。<br>十七、波普尔的证伪理论是建立在约定主义(即工具主义)的沙土之上的,表面上看它与逻辑实证主义证实原则针锋相对,实质上都是经验主义与约定主义。<br>十八、精致证伪主义便将唯意志论、实用主义以及实在论的经验增长理论的最好的成分结合起来了(拉卡托斯语)。<br>十九、波普以批判归纳主义、提倡“证伪”为开端,进而提出了科学发展的动态模式,并最终将他的科学方法论推广到社会科学领域,形成了所谓的社会逐步工程。经验证伪主义与社会逐步工程合称为批判理性主义,或者叫波普主义。<br>二十、我们怎么知道我们所知道的是对的?\"这也许是古希腊人提出的哲学史上最难回答的一个问题。今天,人们似乎可以在\"可错性\"原理中找到它的答案,功劳应当属于波普尔。为了消除归纳过程,波普尔设计了自己的科学方法论:就是科学家一方面要提出大胆的猜想,另一方面要实验测试和无情反驳,并将错误的理论抛出科学体系,即\"猜想-删减\"模式。因此,\"科学又是一个从错误中系统学习的过程。\"一些科学家声称,波普尔的科学观点让他们受益匪浅。如诺贝尔奖获得者、生理学家John Eccles认为,正是由于\"可错性\"原理给他带来了灵感和鼓舞。科学界一般认为,\"可错性\"原理大体具有理论深度,却又不乏可操作性。 相对来讲,波普尔的方法论对社会科学的渗透小于对自然科学的渗透。譬如,波普尔对经济学的影响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据称超过了其他任何科学哲学家的影响。同时,也遭到了激烈的反对。有人从经济的角度认为,波普尔拒绝归纳法导致了科学家对可利用信息的浪费。经济学本身有不同于自然科学的局限性,如果照搬 波普尔的方法论,就会毁坏经济学作为一门可信赖的学科(《南方经济杂志》1993年10月)。 波普尔无疑是反对\"唯科学主义的\"的。不少人也打出了同样的旗号,然而却发现不能与波普尔为伍。波普尔谴责他们:\"自以为是\'唯科学主义的\'批判者,实际上是自然科学的教条的、意识形态的和独裁主义的敌人。可悲的是,其中有人懂得太少(《新科学家》1992年11月28日)。\"反对科学的人还常常把\"可错性\"解释为\"科学只教授谬误\",差别细微,却颇让人玩味。在哲学圈子里,波普尔对科学的贡献似乎没有受到尊重。最近,哲学家Lewis Wolpert对波普尔有着极其苛刻的评价:\"我常常听说波普尔是哲学家帮助科学家失败的一个极大例外。--我自己的看法,他被极其夸大了。或许,正如一位朋友说的,因为他是科学家们可以理解的唯一的哲学家。我欣慰地看到哲学家们把他看得如此一钱不值。他强调(科学)发现的可错性,却失败于解决归纳法的难题。可以确定,没有科学家按照他的方法操作(伦敦《独立报》1999年1月17日)。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0-5 0:16:2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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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9-15 0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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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2 02:17:21
哈哈 谢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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