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偶读于金富所著《构造市场型公有制模式》一书,觉得于金富在公有制等基本问题的认识上存在着严重的偏差,如不及时纠正,无论是对我国经济理论的创新和发展,还是对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为此,本人作了《也论传统公有制模式的错误》一文(见附件)己在不久前发表在浙大经济论坛(http://www.cec.zju.edu.cn/forums)。近日,我又从《中国经济学-2000》一书中读到了周其仁《公有制企业的性质》一文,深感对公有制有更进一步讨论的必要。
一 在《公有制企业的性质》一文中,周其仁先生从产权角度考察了公有制企业的特点,揭露了公有制与产权制度的矛盾。文章在开头提出了“公寓的公共过道”的例子,并指出“公有制企业的全部性质已经包含在上述公共过道之中”。接下来周先生进一步从产权角度考察了公有制企业的性质。他认为: 1,公有制消灭了产权主体或资产所有者。“公有制企业的特征是‘没有最终委托人的代理人’,各类代理人本身不拥有合法的对于生产资料的个人产权……”,“在这里,公有主体只能作为不可分割的产权所有者整体性地存在,而不容许把公有产权以任何形式分解为个人产权”。换句话说,公有制的实现消灭了独立的产权主体,消灭了独立的、人格化的资产所有者。 2,公有制从根本上消除了劳动者“凭借自身拥有的人力资源,通过选择与公有制企业订立合约,作为要素所有者进入企业合约”,一句话,公有制的实现消除了劳动者把劳动力当作商品来实现的方式,消灭了雇拥劳动方式。 3,公有制从根本上消除了保证企业效率的一种机制。“市场合约的可选择性就是资源所有者有权出错和纠错。这是产权最重要的经济功能,也是市场经济保证资源有效配置的最基本的机制”。而“公有制企业消除了企业的市场合约基础,同时就把市场校正企业和企业家出错的机制也消除了。”换句话说,公有制不仅消灭了资产所有者,消灭了雇拥劳动方式,同时也消灭了以产权为基础的企业经营机制。 4,公有制还“否认了个人对其生产性人力资源的合法所有权”。在周先生看来,劳动者个人的生产性人力资源(例如劳力、掌握和运用知识的技能,学习能力,以及努力、负责,创新,冒风险,对潜在市场机会的敏感等等),是“天然属于个人的资产”,但公有制否认了个人对这些资产的所有权。明确一点说就是:劳动者的劳动力属于天然的个人资产,而公有制却消灭了劳动力所有权,消灭了劳动者作为劳动力所有者的身份。 5,公有制企业“根本没有办法追逐经济学意义上的利润”。“因为消除了个人对生产性资源的产权特别是选择市场合约的权利,严格说来市场价格,生产成本,交易成本等等概念都无法存在,利润概念也因此无法存在”。在这里,周先生己明确意识到公有制企业已经不是剩余价值生产方式,它的生产目的与剩余价值生产方式已经有了本质的区别。 6,公有制企业的国家租金制与市场企业的利润体制有着本质区别和明显劣势。 综上所述,周其仁先生都是从产权范围内考察公有制企业的性质的。从以上6点可以知道,公有制和产权是互相矛盾,互不相容的,因为公有制本身消灭了产权主体,消灭了产权制度赖以生存的基础--雇拥劳动方式,消除了建立在产权基础之上的企业经营机制。不仅如此,周其仁先生还进一步指出公有制企业已经不同于剩余价值生产方式。在这里,周其仁先生对公有制性质的分析(就产权角度而言)不仅是全面的,而且是深刻的。 有必要指出的是,在我国经济学界,有些人搞不清公有制与合作制的区别,有人把合作制叫作公有制;而另有些人则又把公有制和产权制度混为一谈,把产权制度的弊端加在了公有制的头上,很显然,对于公有制的认识处于非常混乱的状态。
二 在历史上,每一个社会形态都可以存在公有制,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也可以存在公有制。我们所面对的公有制,既不是别的任何一种公有制,更不是一般的公有制,因此,作为我们思考问题出发点,不应该是“公有的牧地”或“公共过道”,而是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形成的公有制,即广大劳动人民在共产党领导下通过社会主义革命或合作化道路形成的公有制。 如果从这一特定的公有制--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出发,我们发现,这种公有制的实现明显包含了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它消灭产权主体,消灭雇拥劳动方式,消除以产权为基础的企业经营机制,乃至消灭剩余价值生产方式,完全是合情合理的。 什么是社会主义?邓小平把社会主义本质概括为五句话:“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邓小平为什么要用五句话来说明社会主义本质呢?因为社会主义作为一种新兴的社会生产方式,既有与其它新兴的社会生产方式相同的特征,又有与其它新兴的社会生产方式不同的特征,只有同时说明这两个方面的基本特征,才能全面地说清什么是社会主义。在这里,“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概括了社会主义作为新兴的社会生产方式所具有的共同特征,而“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则概括了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区别于其它社会生产方式的基本特征。认识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本质要求,从而认识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与其它新兴社会生产方式的一般特征是重要的,但我们也决不能忽略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区别于其它社会生产方式的不同特征,决不能忽略社会主义“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本质要求。 那么,这“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又是什么意思呢?那就是要消灭作为剥削者的资产所有者乃至整个资产阶级,消灭作为剥削制度的产权制度,消灭剥削制度赖以生存的基础,即生产资料私有制。公有制的一系列性质--消灭产权主体,消灭雇拥劳动方式,消除以产权为基础的企业经营机制,消灭劳动者作为劳动力所有者的身份,包括消灭以获取剩余价值为目的的社会生产方式等等,不是公有制企业的缺点,恰好相反,是公有制企业的优点,因为这在事实上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什么叫产权?所谓产权就是“谁所有谁受益”,不就是资产所有者凭借占有的生产资料或货币资产获取企业生产经营成果的权利吗?所谓产权制度不就是剥削制度?消灭产权主体,消灭资产所有者,消灭雇拥劳动方式,从而消灭私有制,消灭以获取剩余价值为目的的社会生产方式,难道不正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吗?从这个意义上说,公有制企业不仅不是什么产权体现形式,而是消灭产权制度,消除产权生存基础的形式。
三 在文章的第四部分,周其仁先生还指出:公有制企业制度否认了个人对其生产性人力资源的合法所有权。但是,它并没有消灭“个人总是其人力资源天然的实际所有者和控制者。换句话说,公有制并没有消灭企业员工劳动力的个体性质,因而也无法消灭劳动者劳动投入的个体性质。这是正确的。社会主义只是消灭了生产资料私有制,而没有消灭生活消费的个体性。生产资料公有制和劳动力个体所有制的并存是社会主义社会特点所在。长期以来,人们在讨论社会主义所有制的时候,只是注意了生产资料所有制,而忽略了劳动力个体所有的特点,这是不能全面认识公有制企业性质和特点的根源所在。 在讨论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说清经济学上存在着的两种不同的出发点。早在马克思之前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就根据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得出了否定资本主义制度的结论。在他们看来,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利润是劳动创造的价值的一部分,因此,资本家获取利润就是对别人劳动产品的无偿占有。他们认为劳动者有权获得全部劳动产品,否定资本家获取利润、利息、土地所有者获取地租的权利。很显然,在经济学界,从来就存在着两种立场和两种观点的区别:一种是站在资产所有者的立场上,坚持资产所有的观点;另一种是站在劳动所有者的立场上,坚持劳动所有的观点。这两种观点的对立和争论,从空想社会主义产生以来就从来没有停止过。马克思不仅继承了空想社会主义的基本立场和基本观点,而且还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上,批判地继承了李嘉图的理论,创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资本论》是马克思的主要著作,从《资本家》我们不难知道,马克思严格的理论体系正是建立在劳动所有的基础之上的,离开了劳动所有的基本立场和基本观点,就没有劳动价值论,就不会有剩余价值理论。因此,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立场和基本观点就是“劳动所有”。然而,在十月革命胜利之后,在建立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过程中,苏联人并没有坚持马克思在经济学上的基本立场和基本观点,只要从“国有国营”的国营企业制度我们就可以了解,苏联模式所体现的基本立场和基本观点是与马克思在经济学的基本立场和基本观点相反的:即资产所有的基本立场和基本观点;苏联模式包含了两种权利的对立:生产资料公有制是消灭产权制度、消除两极分化的所有制形式,而建立的企业制度却是以资产所有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资产所有权的产权制度。这种模式之所以缺乏活力,就因为产权制度的建立直接扼杀了劳动者对劳动所有权的利益要求,这正是社会主义运动在世界范围内遭受重大挫折的原因所在。 在我国,在改革之前,我们也同样引进了苏联模式,在工商企业,是产权制度占了绝大多数。而在农村,生产队模式由于采用了工分制而真正实现了按劳分配,基本上体现了劳动者对劳动所有权的基本要求,因而我国农村是劳权制度占上风。但是,在理论界,由于我们走不出资产所有权的误区,却是产权制度一统天下。在改革之后,在前一时期,即从推广企业自主权到工商企业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改革时期,主要是围绕体现劳动所有权的要求进行改革的,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扩大企业自主权,打破“铁工资”等等,本质上都是体现劳动所有权的改革,虽然我们没有在理论上意识到这一点;而从引用股份制改革开始,我们又走上了恢复或强化产权制度的道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把产权清晰作为首要内容,这表明产权学派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实践中完全占了上风。 在这里需要声明的是,在经济学上本人坚持劳动所有的基本立场和基本观点。
四 前面谈到,周其仁先生从产权角度考察了公有制企业的性质。我们如果把公有制放到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过渡时期这一特定环境中去,联系社会主义本质要求来看,公有制不是体现产权的形式,而是消灭产权的形式。现在我们进一步来讨论公有制企业的性质。 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消灭了产权主体,消灭了独立的、人格化的资产所有者。这就使公有制企业剩下了唯一的、人格化的经济人--为企业提供各种劳动的员工,即劳动所有者。没有独立的、人格化的资产所有者,只有独立的、人格化的劳动所有者,这是公有制企业最基本的特点,也是公有制企业最重要的性质。如果我们不是建立产权制度,而是建立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的企业制度,公有制企业又怎会有“主体缺位”的问题呢?如果我们不是把目光局限在产权范围之内,而是站在劳动所有者的立场上从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客观要求出发,就很容易找到规范的生产主体--独立的、人格化的劳动所有者,又何必要搞什么委托经营呢?如果我们在国有企业也建立“补偿消耗的,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余下都是自己的”生产结果分配模式,让劳动者的收入不仅随个人的劳动状态变化,而且同时随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而自然波动,国有企业又怎会缺乏健全有效的经营机制呢? 当我们来面对公有制企业的劳动者时我们发现,在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的劳动者具有双重身份:一方面他是生产资料公共所有者;另一方面又是劳动所有者。作为生产资料的公共所有者,首先,劳动者可以利用公有的生产资料通过劳动来满足自己的消费需要,而不需要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因此,在公有制条件下,劳动者不是(也不需要)以劳动力所有者的身份出现的,而是以劳动所有者的身份出现的。但是,劳动者必须在不损害公有资产的前提下(或在保值的前提下)利用公有资产;其次,在多数情况下,每个劳动者都必须和其它劳动者结合在一起,进行集体生产。而作为劳动所有者,他也具有两个特点:第一他是以生活消费个体性为基础的,他存在着不断变化的消费需要。由于个人或家庭等方面的原因,每个劳动者在消费需求方面也不一样;第二是每个人由于生理的、心理的、社会的、家庭或个人的原因,在劳动投入方面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别。劳动者,以生活消费个体性为基础的劳动者,在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一方面具有资产所有者的身份,另一方面则又是劳动所有者。作为资产所有者,由于生产资料是公共所有,他们在资产所有方面是没有差别的,在同一种公有制的条件下,在同一个公有制企业中,他们在资产所有方面是完全相同的,因此,在公有制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谓的资产所有权已经没有意义;另一方面,由于劳动者在消费需要和劳动投入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别,而能否反映这种差别并在分配上体现出来,决定着劳动者能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劳动潜力。也就是说,能不能全面体现劳动者对劳动所有权的基本要求,对公有制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在公有制企业,需要体现的是劳动所有权,而不是资产所有权。这是公有制企业的另一个重要特点,也是公有制企业另一个重要性质。 总起来说,公有制企业没有独立的、人格化的资产所有者,只有独立的、人格化的劳动所有者,而具有双重身份的劳动者的利益要求表现为劳动所有权,而不是资产所有权。这就是公有制企业的基本性质,是从资产所有权和劳动所有权两个方面对公有制企业综合考察得到的性质。所谓劳动所有权是与产权或资产所有权相对立的一种权利,它的核心内容是与“谁所有谁经营”“谁所有谁受益”相对立的“谁劳动谁经营”“谁劳动谁受益”,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劳动者当家作主的权利”和“按劳分配权利”。我们常说社会主义要让劳动者当家作主,要实现按劳分配。劳动者当家作主是什么权利?难道不就是要体现“谁劳动谁当家”的基本原则吗?按劳分配分配是什么权利?难道不就是要体现“谁劳动谁受益”的基本原则吗?从这里我们可以明白:所谓公有制就是劳动所有权的体现,更具体点说就是劳动者当家作主和按劳分配权利的具体体现,是劳动所有权的实现形式。 当我们明白了公有制企业的基本特点和基本性质,知道公有制企业只有劳动所有者,没有资产所有者,而劳动所有者的利益要求又表现为劳动所有权时,当我们明白公有制就是劳动所有权的具体体现,公有制就是劳动所有权的实现形式时,那我们也就不难了解公有制企业已经是与科斯定义的企业相区别的另一种企业,公有制企业的生产也已经不再是剩余价值生产。公有制企业的生产主体既是劳动所有者,而劳动所有者的利益要求又表现为劳动所有权,那么,满足劳动者的消费需要必然成为社会生产的目的,为企业、为社会提供有效劳动则是实现生产目的的基本手段。因此,公有制企业的生产,是与剩余价值生产相区别的另一种生产方式--消费价值生产方式。对于农业生产责任制条件下的生产结果分配模式我们是很熟悉的,这就是“补偿消耗的,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余下都是自己的”。在这里,“补偿消耗的”表现为生产资料转移价值量,“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表现为满足劳动者(不同范围)公共需要价值量,而“余下都是自己的”则表现为消费价值量,在这里,无论是从形式看还是从内容看,公有制企业(承包户实质上是以土地公有制为基础的个体经营方式)生产方式与剩余价值生产方式都有本质的区别。既然公有制企业的生产主体、生产目的、生产结果分配方式都与资本主义企业或私有制企业都不同,那么,她当然也会有不同的企业经营机制,这是很自然的。 最后,公有制企业本来就是劳动所有权的实现形式。因此,如果我们不能建立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企业制度,公有制企业就不可能正常发展。这不仅包括建立产权制度的一切公有制企业(例苏联模式),当然也包括“国家租金制”在内。病态的公有制模式是不可能战胜过时的、但却具有健全有效机制的资本主义企业的。
五 从1979年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已经有二十多个年头了。为什么经过二十多年,国有企业改革仍不能成功,仍不能完成呢?主要原因是经济学界有五不懂:一是不懂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基本特点和发展要求,不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区别⑴;二是不懂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本性质和特点,不知道公有制企业是与科斯定义的企业相区别的另一种经济实体,不知道公有制企业是与剩余价值生产相区别的另一种生产方式⑵;三是不懂按劳分配⑶,不知道按劳分配是劳动所有者的权利要求,只有建立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企业制度,才能真正实现按劳分配;四是不懂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⑷,不知道社会主义企业经营机制和市场机制与资本主义企业经营机制和市场机制是另一种机制;五是不懂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立场、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不能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基本观点基本方法观察问题和思考问题。而不懂社会主义生产力基本特点及发展要求,就没有正确的改革方向;不懂公有制的性质和特点,就不能正确认识苏联模式的错误,不能正确认识改革的成功经验和教训;不懂按劳分配,就不能建立真正适合公有制特点的企业制度;不懂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就不可能真正建立起社会主义企业经营机制和市场机制;最后,不懂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就不能真正从我国国情出发,从公有制基本特点出发,就不能真正建立体现我国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要求,体现广大劳动人民利益要求的经济制度。 邓小平说社会主义本质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那么,要求“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在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符合条件下,在消灭了资产所有者,消除了人们在资产所有方面的差别的条件下,不建立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企业制度,又怎么去“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呢?因此,对社会主义而言,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不是目的,而是“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的手段,体现劳动所有权的手段;公有制本身就是消灭产权,实现劳动所有权的形式。如果我们能够全面且完整地理解邓小平的社会主义理论,就不难了解公有制的基本特点和性质,可惜的是,对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论述,许多人是只说前半段,对后半段是视而不见。 附注⑴见ZM所著《论社会主义生产力基本特点及发展要求》(日后将在本论坛发表)和《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模式》(日后将在本论坛发表) ⑵见ZM所著《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模式》同上。 ⑶见ZM所著《苏联模式错在何处》同上。 ⑷见ZM所著《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模式》同上。 钟建民 2005年5月27日于常州 E-Mail:zjm0328@pub.cz.jsinfo.net
为了更好的研究探讨公有制和私有制、资产所有者和劳动所有者的关系我们应该进一步分析一下人力资本和物力资本(所有的生产要素都可以归结为人力资本和物力资本)的价值构成:
(一) 人力资本的基本价值构成
1、 投入者的直接具体活劳动 2、 直接消耗占用的他人劳动 3、 直接消耗占用的社会的进步与积累成果 4、 直接消耗占用的全民所有的物质资源与环境资源 5、 投入者直接消耗的劳动生命量
(二) 物力资本的价值构成
1、 投入者的间接劳动 2、 他人劳动 3、 社会的进步与积累成果 4、 全民所有的物质资源与环境资源
(三) 投入者的间接劳动
1、 投入者的直接过去劳动 2、 直接消耗占用的他人劳动 3、 直接消耗占用的社会的进步与积累成果 4、 直接消耗占用的全民所有的物质资源与环境资源
这样我们可以针对这些价值构成进行对应的补偿和发展,进而从根本上矫正铲除过去那种自欺、欺人、欺地球的劣根,树立客观公正的价值信念促进人类的公平和谐发展。
答4楼:
我们在讨论所有制问题时,首先是要区分自己的立场。如果我们是站在劳动所有者的立场上,那么,就不应该有“人力资本”这样的观念。劳动者投入生产过程中的劳动如果是以企业生产成果形式来回报的话,那不是什么劳动力资本化,而是真正的按劳分配。对于同一个问题,站在劳动所有者的立场上来看和站在资产所有者立场上来看是相互对立的。这一点很重要。
首先谢谢5楼的支持。
自从十月革命以来,事实上已经产生了一种新的的企业--作为生产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的企业,但是,人们一方面总是用与传统企业--作为生产资料实体存在和发展的企业(包括现代产权型企业在内)相适应的企业观念来看待新的企业,总是用与传统企业相适应的要求来衡量新的企业,总是用与传统企业相适应的企业制度来裁剪新的企业,结果是把新的企业弄得残缺不全,难以正常生存;另一方面还说新的企业不是企业,必须消灭!
答6楼:
我们在讨论问题时,首先是要把握客观公正。我们谈及回报就不能不理会投入,所有投入的生产要素都可以归结为人力资本和物力资本,在下认为研究人力资本和物力资本的价值构成,应该是解决现实矛盾的根本切入点。
1) 楼主的公有制观点并非新的观点,只是还原了公有制的原始概念而已。
2)本人非常理解楼主在看到自己心目中的公有制被“歪曲”而挺身而出的行为。
3)在此想建议楼主的是,我们在诠释了公有制的原始意义后,仍然要回到现实中来。公有制并非只是“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的手段,更重要的是能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这关系到国家的发展,人民的生活能幸福安康。如何在公有制主体下发展经济是非常重要的,也是需要楼主能献计献策的或做进一步研究的。
袋子
你的价值理论和具体的所有制构造没有任何关系,也就是说和社会的组成形式没有任何关系,也就是说它可以游离于社会之外。
那么你的所谓价值理论有什么意义!可能是某位老爷的鼻烟壶,供人玩赏而已!
袋子
你的价值理论和具体的所有制构造没有任何关系,也就是说和社会的组成形式没有任何关系,也就是说它可以游离于社会之外。
那么你的所谓价值理论有什么意义!可能是某位老爷的鼻烟壶,供人玩赏而已!
袋子
1 你连价值理论是研究什么都没有搞清楚,更不明白我的价值理论是什么内容,咋能断定我的价值理论就游离于社会之外。至于你的其余评论,就更莫名其妙了。
2 让我们先对价值理论下一个定义,如果
我们连‘价值理论’定义是什么及其研究对象是什么都不清楚的话;那么又如何谈得上
评价某人的价值理论是正确还是错误的呢?我想这样一个定义是可以被大家接受的:从
狭义上讲,价值理论是研究商品之间进行交换时其交换比例受何因素决定的理论;从广
义上讲,价值理论是研究市场经济如何运行的理论。本文下面及上面所用的“价值理论”
一词的含义,主要是狭义的定义。定义清楚了,其研究对象是什么也就明白了。
3 我是说, 依据正确的价值理论 ,所有制和经济制度的不同,不影响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的本质”的定义。也就是说,一个社会,不管选择什么样的经济制度,只要能达到邓小平要求的五大目标,就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社会。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6-9 13:14:10编辑过]
1 你连价值理论是研究什么都没有搞清楚,更不明白我的价值理论是什么内容,咋能断定我的价值理论就游离于社会之外。至于你的其余评论,就莫名其妙了。
2 让我们先对价值理论下一个定义,如果
我们连‘价值理论’定义是什么及其研究对象是什么都不清楚的话;那么又如何谈得上
评价某人的价值理论是正确还是错误的呢?我想这样一个定义是可以被大家接受的:从
狭义上讲,价值理论是研究商品之间进行交换时其交换比例受何因素决定的理论;从广
义上讲,价值理论是研究市场经济如何运行的理论。本文下面及上面所用的“价值理论”
一词的含义,主要是狭义的定义。定义清楚了,其研究对象是什么也就明白了。
3 我是说, 依据正确的价值理论 ,所有制和经济制度的不同,不影响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的本质”的定义。也就是说,一个社会,不管选择什么样的经济制度,只要能达到邓小平要求的五大目标,就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社会。
判断你的所谓价值理论的正确与谬误,并不一定要先知道其内容吧,就其表现就可以作出判断了!
构建社会主义性质的的社会, 可以脱离于公有制基础 ,我想是你的一相情愿吧!太天真了!
袋子
1对不懂的东西随便评价,合乎“无知者无畏”原理。
2欧洲尤其是北欧斯堪的那维亚国家,搞的就是社会主义,因为它合乎邓小平的定义。
3你认为只要基于公有制就是社会主义,那才是天真加幼稚。所有在毛时代生活过的人,都可以毫无疑问地说,那不是社会主义,确切地说,那不是邓小平的社会主义,也不是中国人民需要的社会主义。
4“没有公有制,就不是社会主义”,这一论点,并不合乎邓小平的社会主义定义。不管有没有公有制,也不管公有制的比例有多少,只要能符合邓小平的五大要求,就是我们需要的社会主义。也就是说,不管黑猫(公有制)白猫(私有制及混合所有制),抓住老鼠(五大目标)就是好猫。
“ 1) 楼主的公有制观点并非新的观点,只是还原了公有制的原始概念而已。
2)本人非常理解楼主在看到自己心目中的公有制被“歪曲”而挺身而出的行为。
3)在此想建议楼主的是,我们在诠释了公有制的原始意义后,仍然要回到现实中来。公有制并非只是“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的手段,更重要的是能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这关系到国家的发展,人民的生活能幸福安康。如何在公有制主体下发展经济是非常重要的,也是需要楼主能献计献策的或做进一步研究的。”
第一,本人并非看到“心目中的公有制”,而是论证和说明现实公有制的本来意义。
第二,社会主义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从而达到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这本身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需要。这是因为,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就是表现劳动所有权,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消灭了资产所有者,消除了人们在资产所有方面的差别,从而使劳动所有权的实现成为可能,这恰恰是满足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体现。
1对不懂的东西随便评价,合乎“无知者无畏”原理。
2欧洲尤其是北欧斯堪的那维亚国家,搞的就是社会主义,因为它合乎邓小平的定义。
3你认为只要基于公有制就是社会主义,那才是天真加幼稚。所有在毛时代生活过的人,都可以毫无疑问地说,那不是社会主义,确切地说,那不是邓小平的社会主义,也不是中国人民需要的社会主义。
4“没有公有制,就不是社会主义”,这一论点,并不合乎邓小平的社会主义定义。不管有没有公有制,也不管公有制的比例有多少,只要能符合邓小平的五大要求,就是我们需要的社会主义。也就是说,不管黑猫(公有制)白猫(私有制及混合所有制),抓住老鼠(五大目标)就是好猫。
1)你怎么知道本人不懂,你是如何下这个论断的,你在对待批评的时候,就是以认为批评者不懂的态度吗?说你天真,是让你清醒一下,你应该感激本人才对。
2)本人说过“只要基于公有制就是社会主义”吗?公有制主体是社会主义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你逻辑不通,拜托你多学习一下好不好。
3)我倒是想看看你是如何在封建社会制度下实现社会主义的,你还是要讲究一下客观条件吧,想什么就是什么,也太唯心了!
4)建议1:以你这学识,最好不要再提“邓小平”三个字,玷污了人家的名声。
建议2:不要把马经论坛当作便盆,想拉就拉,想吐就吐。
袋子
1我希望你这个袋子装的不仅仅是上帖倒出来的内容。连看都没看过,就认为我的价值理论有问题,你是神仙吗。
2黑猫,白猫,抓住老鼠才是好猫,这是邓小平关于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实践哲学的通俗表述。我把它用在所有制的选择分析上,完全正确。中国一直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因为正确地实践着这个哲学,已取得丰硕的成果。如果我们一直在公有制上打转,就不会有今天的伟大成就。
3我告诉你的是,公有制并不是社会主义的必要条件,当然就更不是充要条件。这样一来,合乎你的逻辑了吧。
4人大经济论坛马经版,需要学术自由,纵使象你这样语言表述不是很准确(不说你不文明,以免我误解了你上帖的用词,我到目前为止,还把它看成用词不当的善意玩笑。)的人,都可以**或**,我来**或**,为什么就不可以呢。最多,你不理我,我不理你,相安无事罢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6-10 21:41:57编辑过]
1如果只有公有制才是社会主义,那就会阻碍我们进一步的深化改革,对我们以前的改革开放,也是一种否定。欧洲许多国家,公有制比例比中国还高许多,但我们并不把它看成社会主义。
2没有公有制,我们也能消除两极分化。一个社会的税收制度的基础和实践目的是干啥的。至于你说的“剥削”,我已在相关论文中证明,它不过是和“鬼使神差”性质相类似的一个人造概念,是马克思一手造成的“合成谬误”。
1我一再强调,所有制不是判断一个社会是否是社会主义的必要条件。中国现在的改革开放合乎邓小平的五大要求吗,如果答案是,它就是邓小平含义上的社会主义。
2你仔细看过我的帖子吗,我一直坚持的观点是反对mbo,更别说送了。对国营企业,我的意见是,纵使卖,也要通过市场化运转,力求公开公正,以达到最大化地变现。
3我的社会主义,是要体现整个社会利益和公平的社会主义。比如说,有许多人坚持要把国有企业变卖的收入全部分给该企业的工人,还有许多人比较隐晦地说要分给全部工人阶级,作为养老基金。这从经济理论和经济伦理上讲,都是讲不过去的:中国原来搞的是计划经济,工人和农民如同一个大家庭的两个儿子,工作和收入都由政府决定。从前,农民已经比工人收入低;如今,在分家产时,农民还得靠边站,那就太不公平了。值得庆幸的是,政府近几年来,已经认识到这一点,开始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同时减少从农民身上征税。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6-11 21:34:49编辑过]
fujo11 :
呵呵,你的社会主义引起了我的兴趣啊。
你能说说你的社会主义是什么吗?一二三点就行了
1 具有邓小平说的五大特征的社会主义,就是我所认同的社会主义。即“发展生产力,解放生产力,消除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走向共同富裕”。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6-11 22:41:34编辑过]
本人想具体请教:
你认为我国生产力的基本特点是什么呢?我国生产力特殊的发展要求又是什么?解决了这个问题,才谈得上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
你认为如何才能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特别是你强调不一定要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条件下又如何去消灭剥削和消除两极分化?
你认为“我的社会主义,是要体现整个社会利益和公平的社会主义”。请问:整个社会利益的涵义又是什么呢?譬如现在的产权改革能体现这种利益吗?
本人想具体请教:
你认为我国生产力的基本特点是什么呢?我国生产力特殊的发展要求又是什么?解决了这个问题,才谈得上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
你认为如何才能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特别是你强调不一定要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条件下又如何去消灭剥削和消除两极分化?
你认为“我的社会主义,是要体现整个社会利益和公平的社会主义”。请问:整个社会利益的涵义又是什么呢?譬如现在的产权改革能体现这种利益吗?
1我国生产力的现状,客观要求大力发展商品经济,从而对资源配置及经济决策的主体,需要多元化,所有制的改革是必要的。
2我认为根本不存在马克思意义上的剥削,从而也不需要去消除剥削。两极分化是中国改革开放后的社会现实,可以通过累进的所得税和遗产税等税收制度的运转,逐渐消除两极分化。
3改革要维护整个社会的利益和公平。就是说不是为了某一个阶层或某几个阶层的利益,牺牲社会全体的利益。比如说,把那些运行不善的国营企业卖掉。
但是,第一,公有制的存在与利益主体的多元化是不矛盾的。第二,在有不同阶级或阶层存在的条件下,谈不上整个社会的利益和公平!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6-15 20:37:38编辑过]
1我从没有说它们矛盾。部分行业实行公有制,也合乎经济学原理。
2无论一个社会有多少有内在矛盾的阶层,这个社会都有共同的利益和道德观,而且这些东西,才是社会的主流,否则这个社会就不能存在下去。
不管采取何种所有制结构,我们希望达到这样一种目标,首先有利于发展生产力,提高效率,其次有助于促进社会的公平(经济上的,人身上的等)。这是我衡量一种制度优劣的标准。
文章认为,“很显然,在经济学界,从来就存在着两种立场和两种观点的区别:一种是站在资产所有者的立场上,坚持资产所有的观点;另一种是站在劳动所有者的立场上,坚持劳动所有的观点”。假设这种划分是正确的,那么根据我的理解,前一种观点强调产权的重要性,重视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这样有利于发挥市场的积极作用,但这样会因为生产资料的私有而导致分配上不均,易导致贫富差距,从而有失公平。如果没有外力的干涉,这种贫富差距会越来越大。然而,即使有外力干涉,这种差距增大的倾向仍然是非常强烈的。这对政府来说是一大难事。后一种观点希望通过生产资料公有制来改变生产资料的占有格局不利于进行公平分配的状况。目前,我只能肯定这些。
很遗憾没有读过周先生的大作,不能原汁原味的品味作者的观点。不过,通过钟先生的介绍,我也略知一二。如果钟先生转述无误的话,我想就周先生的几个观点表达以下个人的看法:
1。周先生认为,公有制消灭了产权主体或资产所有者。公有制意味着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所有,既然资产归全体人民所有,那么每个人都是资产所有者(尽管是共有)。作者为何说消灭了资产所有者呢?是否诚如文章所说,“公有制和产权是互相矛盾,互不相容的”?我对产权的了解还不多,只知道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社会,企业或家庭占有生产资料就会产生产权。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资料公有,在这种情况下,产权还有吗,如果有,它会不会也公有了呢?
2周先生认为, 公有制从根本上消除了劳动者“凭借自身拥有的人力资源,通过选择与公有制企业订立合约,作为要素所有者进入企业合约。我很很难理解周先生的关于“公有制企业制度否认了个人对其生产性人力资源的合法所有权”的说法,但觉得其 “它并没有消灭“个人总是其人力资源天然的实际所有者和控制者。换句话说,公有制并没有消灭企业员工劳动力的个体性质,因而也无法消灭劳动者劳动投入的个体性质”是有一定道理的。公有制只是使生产资料公有,对于人力资本,它是无能为力的。
3 周先生认为,“公有制从根本上消除了保证企业效率的一种机制”。在私有制下,企业是一个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微观主体,要寻求最优的资源配置方案,严格衡量成本收益。这一目标是其设法提高效率的内在动力。在公有制下,企业应该是最求福利最大化的(当然要先满足国家和集体的需要),这时提高效率的关键应该在于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统一起来,把个人付出与所得结合起来,杜绝“搭便车”现象。如果真能实现这一点,公有制无疑是让人心驰神往的。遗憾的是,要真正把个人付出与所得结合起来却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曾经的计划经济下的分配情况便是力证。
以上是个人的一些可能极不成熟的看法,愿接受各位的赐教!
有两个核心概念概念,劳动所有权和资产所有权。
可否具体指点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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