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的数学仅“高”到微积分入门为止,而且,高中以上数学都是自学的。以下分析对数学工具的使用仅限于文字描述。
(1)在农民与地主之间已经存在交换,而且,仅限于两个人之间的交换,不存在垄断与竞争,所以,这仅属于价格理论讨论的问题。
对比,假设农民与地主是同一个人,则属于价值理论的问题,所讨论的仅限于他如何使自己的需要得到满足;假设农民与地主为两个不同的人,彼此之间需要交换,则属于价格理论的问题,所讨论的是如何经过交换,使双方各自的需要得到满足;假设农民为若干人,或地主为若干人,或双方均为若干人,已经出现垄断与竞争,则属于市场理论的问题,所讨论的是如何确定垄断或竞争对策,从而使各自的需要得到最大化的满足。
以下分析,可以说明价值理论为价格理论提供了哪些理论依据。
(2)地主占有土地,因而有权利获得土地上的产出。假如他自己耕种土地,有权利获得全部产出。而出租土地或联合经营,节省了其他生产要素的耗费,就以所节省的耗费确定租金或分给联营者的份额。
(3)劳动力的生理耗费(不含生产技术,下同)是一切生产劳动中必不可少的耗费,因而,除土地外,其他一切生产要素(包括生产技术)的耗费均以劳动力的生理耗费为计量单位。以获得等量产出为前提,每增加或减少一种生产要素的耗费,可节省的劳动力生理耗费的差额,就是该生产要素所增加或减少的效用。
(4)其他生产要素的效用换算为劳动力的生理耗费后,在土地与劳动力的生理耗费之间,各自实现多少效用,均以粮食的产出为计量单位,可以用偏微分的方法分解出来。
例如,依据假设前提,“一个农民租地主五亩地,一年获粮2000斤,交地租500斤,农民得1500斤。”这表明,农民的劳动力的生理耗费实现了1500斤粮的效用,而土地实现了500斤粮的效用。“同样这个农民,第二年和地主联营种粮食,年底共获粮2000斤,地主分得800斤。”这表明,农民少投入了效用为300斤粮的劳动力生理耗费,改为地主的投入。地主还另外获得土地实现的500斤粮的效用。
显然,在土地与劳动力的生理耗费之间,采用微积分的方法分析每增加或减少一种生产要素的耗费所产生的效用,是以粮食的产出为客观依据的。所以,马克思主义对效用理论的批判,已经被证明是不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