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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23

客观的广义效用即是价值参照系(即泛化的)获得负熵时的状态,我称之为优化效应。但在下的泛系统价值优化论究的只是泛系统”——泛指系统中任一系统,中的特例,即其中的一系统而己。
      

人的效用层次:以人为价值参照系的广义效用是存在效用层次的,自我效用→②表现为客我的社会效用→③表现为客我的地球生态系统效用······(n)终极效用或目的,表现为客我的宇宙效用,表示的是个效用层次的发展过程,这个发展过程是有阶段的,因”——价值参照系的认识境界、自身状态、客观环境的变化而变化!
     

效用标准:指以自身的效用来衡量环境事物对自身效用大小的尺度。效用标准又可分为实际效用标准与认知效用标准,实际效用标准是指自身在某一时空中的客观效用标准,不以人主观的认识偏差所左右。认知效用标准却是以人的感觉器官和认识为基础的主观效用标准。

实际效用标准与认知效用标准的不一致。符合认知效用标准的不一定符合实际效用标准,比如,某人不了解毒品的前提下吸毒,之后产生了快感,他认为这东西是能给自己带来效用的,但实际上,却会慢慢推残他的生命;另一个例子就是我们绝大多数的人不懂营养学知识,在饮食上有些人为了满足感觉器的欲望,以为只要能让胃口大开味香色美的美味佳谣就是有营养的食物。事实上并非如此,今许多心脑血管患者致命的有时往往正是因为他们长期饮食高热量、高脂肪、高蛋白等的食品;

同样,符合实际效用标准的东西也不一定符合认知效用标准的,再举一个例子,我们常听人们说“良药苦口”,医生给病人开的药往往苦口是病人感觉器官所不愿接受的,但它又却是可能医好病人疾病(即带来生理效用)的苦口良药。当然,追求实际效用标准与认知效用标准的一致才我们所希望的,而且必须是认知效用标准以实际效用标准为基准。

影响效用标准的因素。

第一,主体的认知境界。我们人类在与环境系统相互作用时,主体的认知境界(确定的效用层次的高低)不同,效用标准也不同,我们人体本身就是一个价值系统,在环境可能给我们带来效用与否的物质时,并非来者不拒,而是要加以选择的,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效用标准,即使是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期也有不同的效用标准,因此,必须有不同的选择;但是,所选择的事物是否符合自身的需要、是否符合自身所处的环境资源的整体优化,这就需要主体是否做到对自身的了解与环境了解的信息对称与否的问题。

比如,只能选择单纯吃一种品质的食品如肉类,就西经济学偏于心理学意义的效用概念即认知效用标准而言,主体认为的吃饱的确是心理学意义的效用最大化,因为吃者总是认为神经系统感觉饱即需要的满足,尽管许多医生总是警告那些消化系统传递神经失灵的肥子,不要相信自己的感觉神经传递的信号,但他们常常还有违生理真正的需要量即效用标准,我行我素,导致某营养素过剩甚至反过来危害自身,产生负效用,中医也常强调无过,不然过之必悔(易经有亢龙有悔,五行有相生相克相侮之说“)。随着生物科学特别是营养学的认识加深,人们了解到要效用更大化,不仅仅是吃饱、吃香,更主要的是营养,这就考虑到食品的组合结构与人体生理有序化结构的优化问题,比如上面提到只选择单纯吃一种品质的食品如肉类也可吃饱,但营养结构不合理,而只选择单纯吃素菜类也可吃饱,但营养结构同样不合理,那么,按现在营养学的说法,一般人应七分素三分肉,另人体对其它如钾、钙、镁、锌等微量元素,维生素ABC等营养素每天的纳入量都有一定比例量的饱和性,因此,要达到效用最大化,对自身所选择环境的信息完全性程度或认知境界也是影响效用标准的因素之一,随着我们人类对大自然的认知不断深入与扩大,揭开大自然的科学技术文化知识越来越丰富全面,信息完全性程度越来越高,原来同样的事物引起主体的实际效用也越来越大

第二,主体的现状生理现状:比如,一个人在做过激烈化的运动之后大汗淋漓,这时他的身体就会欠缺、需要水份,通过神经传递给大脑表现为口渴了,就会再通过神经传递控制身体行为去渴水,达到满足为止,当然,就一个人在某一时刻点身体欠缺、需要水份的量绝对小于其正常状态下水在其身体所占的正常比例量,一般人类平均而言,一个人某一时刻内(比如一天内),在不同状态所需要的量与体重的比例来考察,下面是根据美国加州洛杉矶国际医药研究所所提供的每天喝水量公式(只供参考)为:假如运动不多,每半公斤体重须喝水十五毫升(也就是说一个体重八十公斤的人,每天该喝二千四百毫升或二点四公升的水);如果是运动员,每半公斤的体重该喝水廿毫升(同样体重八十公斤的人,每天该喝三千二百毫升或三点二公升的水)。当然,这也视乎个人的日常活动量而有所变动。其它生理现状可以以此类推,在这里不再一列举。心理、经济现状:但作为一个有智慧的生物,我们不可能等到缺乏某种东西达到有危机时才急冲冲的才去生产或与人交换,因此,就会有在对自身生存需求(效用)标准作一个估计,以及满足实现这个标准的计划程序,这就要考虑到对自身所拥有的资源财物的支配的优化问题了,因此,在一定计划程序、方案或认知水平下资源财物也是相对甚至绝对稀缺的,可见,自身包括:身体以及所拥有的资源财物的支配的欠缺、需要的现状也是影响效用标准的因素。

第三,环境的状态。在战争混乱贫穷落后的与和平秩序繁荣进步的不同国度或同国度不同时期之间,人们的平均效用标准也是不同的,在几十年前,战争混乱贫穷落后的中国,大多数的人民恐怕很少有人取企望自己能吃上一餐山珍海味、穿着高挡衣饰、住上洋楼、拥有一辆弃驰或宝马,而现在相对比较和平秩序繁荣昌盛的时期这些原先想都不敢想的企望己越来越成为更多人的现实,常听老人们说:现在的打工者都比以前的地主生活得好。这是为什么?原因正是因为作为一个整体的国家的优化或说富强会使身处其中成员平均提高了资源财物的支配的水平,或沾到整体利益的边获得一种有意无意的实惠,这也正是通常我们所说的外部效应(Externality)吧?以你为价值参照系或主体时,当环境直接影响到你的福祗。它可能是好事,叫作正面外部效应,比如你本来战争混乱贫穷落后的国度无权无势,随时可能被饿死、冻死甚至被人像狗一样打死,当然,是比喻啦,请不要见怪!突然不知你通过什么原因(但合法)出现在另一个和平秩序繁荣昌盛的国度,虽然也无权无势,但却可以申请到一个生存的最低保障,即使你不用干活也可以活下去,而不用像先前身处在那个国度那样有更大的威肋,相比之下简直就是地狱与天堂的比较了,刚到哪里我认为你或你自己也会感觉自己此刻的效用大大提高了,但问题是过了不多久,你会发现这里哪些没有申请生存的最低保障有更高追求的人知道你满足于现状时,可他们会对你有不肖的眼光来看你或与你说话的口吻缺乏礼貌与对你尊重,久之,当你慢慢淡忘了过去,重新面对这个全新的环境时你会发现原来自己是这个国度的最低层,要想获得更高层次的效用就需要通过社会的需求认知的前提下对自身的优势进行发现并加于实现,来获得社会的回报,从而把这种回报再又转化为登上更高层次的效用的资本(一种社会化了的成本)。可见,环境状态的改变也会影响主体的效用标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0-23 8:55:1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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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24 15:21:00
以下是引用lhyhqh88888在2007-10-23 2:31:00的发言:

用标准:指以自身的效用来衡量环境事物对自身效用大小的尺度。效用标准又可分为实际效用标准与认知效用标准,实际效用标准是指自身在某一时空中的客观效用标准,不以人主观的认识偏差所左右。认知效用标准却是以人的感觉器官和认识为基础的主观效用标准。
       

实际效用标准与认知效用标准的不一致。符合认知效用标准的不一定符合实际效用标准,比如,某人不了解毒品的前提下吸毒,之后产生了快感,他认为这东西是能给自己带来效用的,但实际上,却会慢慢推残他的生命;另一个例子就是我们绝大多数的人不懂营养学知识,在饮食上有些人为了满足感觉器的欲望,以为只要能让胃口大开味香色美的美味佳谣就是有营养的食物。事实上并非如此,今许多心脑血管患者致命的有时往往正是因为他们长期饮食高热量、高脂肪、高蛋白等的食品;

作者不妨用自己的这套理论分析一下这套理论本身的“实际效用”和“认知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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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24 21:04:00
以下是引用championway在2007-10-24 15:21: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lhyhqh88888在2007-10-23 2:31:00的发言:
   

用标准:指以自身的效用来衡量环境事物对自身效用大小的尺度。效用标准又可分为实际效用标准与认知效用标准,实际效用标准是指自身在某一时空中的客观效用标准,不以人主观的认识偏差所左右。认知效用标准却是以人的感觉器官和认识为基础的主观效用标准。
       

实际效用标准与认知效用标准的不一致。符合认知效用标准的不一定符合实际效用标准,比如,某人不了解毒品的前提下吸毒,之后产生了快感,他认为这东西是能给自己带来效用的,但实际上,却会慢慢推残他的生命;另一个例子就是我们绝大多数的人不懂营养学知识,在饮食上有些人为了满足感觉器的欲望,以为只要能让胃口大开味香色美的美味佳谣就是有营养的食物。事实上并非如此,今许多心脑血管患者致命的有时往往正是因为他们长期饮食高热量、高脂肪、高蛋白等的食品;

作者不妨用自己的这套理论分析一下这套理论本身的“实际效用”和“认知效用”。

呵呵!你这样说证明没有认真阅读。第一,我的文章已说明,客观的广义效用即是价值参照系(即泛化的)获得负熵时的状态,我称之为优化效应。也就是说效用是相对于效用主体(即价值参照系)而言,你不提出一个具体的价值参照系如何谈效用?
 

第二,如果要测量效用主体获得某一事物时的效用量则要了解他或它的效用标准量,以人类中具体的某人为效用主体,则必需了解他或她对的某事物的效用标准量,必知:效用效用标准量是不同的概念;
 

第三,“这套理论本身的‘实际效用’和‘认知效用’”这句话表达应该不妥,因为,‘效用’必须是价值主体与价值客体之间的效用,你虽然上面己说明这套理论本身但价值主体是谁?你没有给出,因此,我没法回答你的问题,所以,如果以这套理论本身价值客体的话,老兄应给出具体的价值主体及其效用标准量我们才能讨论效用效用标准量了。
 

请赐教!
 

 

[em07]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0-24 22:41:1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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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24 23:04:00
 
以上面:“比如,某人不了解毒品的前提下吸毒,之后产生了快感,他认为这东西是能给自己带来效用的,但实际上,却会慢慢推残他的生命;”这句话为例来分折一下给大家看:某人不了解毒品的前提下吸毒,效用是指毒品对某人的效用,某人在不了解毒品的前提下吸毒,说明某人对毒品能引起自己的效用标准率与毒品使用率之间的情况信息不对称,这种信息不对称正是引起实际效用标准与认知效用标准的不一致,人们的行为住住顺从于认知或心理效用标准,正是因为如此,人们在消费物品时才产生围绕效用标准率波动从而出现效用递减或递增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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