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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2

捍卫科学道德 反对科研不端

基金委通报近年科研不端投诉举报处理情况

【科学网 郭晓珺报道】8月1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在京召开科学道德建设通报会,通报了基金委在科学道德建设的举措,以及2010年以来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受理科研不端行为投诉举报的处理情况。会上还特别公布了一批典型案例。基金委党组书记、主任杨卫院士与基金委监督委员会主任陈宜瑜院士出席会议并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

杨卫介绍,我国科技界科研诚信的主流是好的,但科研快速发展期科研工作中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伪造、篡改、剽窃等不端行为时有发生,乃至《自然》时有报道;学风浮躁、学术失范也有所滋长。科研诚信问题特别是不端行为,正在侵蚀学术的肌体,对科技事业健康发展产生消极影响,迫切需要认真研究解决。基金委监督委员会从1998年成立以来,遵循最佳实践原则,不断加强科研诚信建设,逐步形成了教育、监督和惩治并重的科研诚信建设体系,特别是一直把查处科学基金资助过程中科研不端行为作为维护科学道德的重要手段。基金委处理科研不端行为的方式过去主要是接受来自科技界的投诉举报,今后要主动出击。2010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启动开发了项目相似度检查系统,并在每年的《项目指南》中专门做了特殊说明,提醒广大基金申请者撰写申请书时注意行为规范。该系统的启用是基金委查处科研不端行为“主动出击”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使用项目相似度检查系统,已成功发现了数起科研不端案例。


陈宜瑜告诉科学网,鉴于信息不完整、难查证等原因,目前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对网络举报的关注并不多,希望举报者能够通过正规程序反映问题,促进科研不端行为的查处。监督委员会会继续对科研不端行为“零容忍”,对影响恶劣的案例予以通报。

通报指出,自2010年至2013年6月30日,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共受理投诉举报及建议468件,其中实名举报152件,占举报总数的32.5%,匿名举报316件,占举报总数的67.5%。经监督委员会认真研究,审议案例127件。据悉,被受理的468件投诉举报及建议占同期申请总数(60.7万)的0.077%,其中2010年共收到投诉举报及建议144件,占当年申请总数(11.9万)的0.12%;2011年共收到投诉举报及建议142件,占当年申请总数(15.4万)的0.09%;2012年共收到投诉举报及建议131件,占当年申请总数(17.7万)的0.07%;2013年截至6月30日共收到投诉举报及建议51件,占申请总数(15.7万)的0.032%。监督委员会审议的案例数(127)仅占同期申请总数(60.7万)的0.021%。

2010年至今已对5个依托单位提出了内部通报批评,责成2个依托单位加强管理;对105位当事人分别做出了通报批评、内部通报批评、书面警告等相应处理(其中10人受到通报批评,59人受到内部通报批评);对43个已批准的科学基金项目做出撤销项目的决定;3位被举报“杰青”建议资助项目申请人未获得资助;不端行为案例类型有弄虚作假38人次,论文重复发表15人次,抄袭剽窃17人次,造假、篡改数据6人次,其他7人次。

通报显示,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受理的科研不端行为主要分为:信息弄虚作假、重复发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违反评审规定等几种情况。科研不端行为发生的阶段性较为明显,主要集中在项目申请阶段。从统计数据来看,申请者在申请书工作基础和申请过程中发生的不端行为占科研不端行为的比例约为80%。项目执行和结题过程中发生的不端行为占科研不端行为的比例约为20%。


据介绍,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在做好科研不端行为查处工作的同时,不断探索监督工作“关口前移”举措,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如:从国外数十本有关科研诚信教材中精心挑选了《科研诚信:负责任的科研行为教程与案例》一书组织力量进行了翻译并联合教育部中科院等部门进行推荐;在科技界启动科研诚信巡讲活动;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功能等。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在未来工作中,将继续开展科研诚信宣传教育;加强信息化手段支撑,研发科研诚信教育软件,建立不端行为案件库,加强监督工作的信息化管理;稳步推进申请书相似度检查工作,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推动科研伦理建设;继续开展会议评审的驻会监督工作。

                                                                      以上内容请见:http://news.sciencenet.cn/htmlnews/2013/8/280693.shtm

基金委公布2010年以来一批科研不端典型案例

8月1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在京公布了2010年以来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受理科研不端行为投诉举报的一批典型案例。

湖北某大学郝汉舟,把他人发表的3篇SCI论文窃为己有,其中列为第一作者的有2篇,列为第二作者的有1篇,用这些论文申报2011年度基金项目并获得资助,另外,在背景资料中虚称自己为澳大利亚访问学者和硕士研究生导师。2012年度又用同样方式申报基金项目,同时还虚构1篇根本未发表的英文论文。

北京某研究所刘志华(男)2011年度获得一项青年基金项目,在其研究背景中列了1篇发表在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刊》(PNAS)上的论文,该论文第一作者为刘志华,标注的单位为哈佛医学院,但此刘志华(女)非彼刘志华(男)。实际上,在这期间,两位刘志华都在哈佛大学做研究,刘志华(男)正好利用了这一点。

天津某大学高鹏、姚素英等发表的两篇标注科学基金资助的论文(高鹏是两篇论文的第一和通讯作者,姚素英是高鹏的博士生导师)实验材料完全不同,但是实验结果完全相同,其中一篇论文数据造假。

四川某大学万昌秀在评审他人2011年度基金项目申请书时,剽窃了申请书中的内容并发表在与他人合作的专著《材料仿生与思维创新》中。

2010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启动开发了项目相似度检查系统。在每年的《项目指南》中专门做了特殊说明,提醒广大基金申请者撰写申请书时注意行为规范。项目相似度检查系统的启用也是基金委查处科研不端行为“主动出击”的重要举措。使用项目相似度检查系统,我们成功发现了数起科研不端案例。

湖南某大学彭国星与福建某大学余文琼在网上雇“枪手”完成基金项目书。经项目相似度检查系统比对,彭国星2012年度申报的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与余文琼2012年度申报的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高度相似:整体相似度为97.1%,立项依据相似度95.9%,研究内容相似度99.3%,研究方案相似度98.5%,创新点相似度100%。经监督委员会调查,彭国星与余文琼分别花钱从网上“中介公司”购买申请书,结果买到了同一份申请书。

山东某大学任升峰抄袭剽窃他人已获资助项目申请书。经项目相似性检查系统比对,山东某大学任升峰2012年度基金申请书与其他人2008年度已获资助项目申请书高度相似:整体相似率95.1%,立项依据相似率95.95%,研究内容相似率99.2%,研究方案相似率95.4%,创新点相似率100%。经监督委员会调查,任升峰2012年度基金申请书抄袭剽窃他人2008年度已获资助项目申请书。同时,任升峰为展示他了解该研究领域的前沿,将申请书中10篇参考文献的出版日期变造成近年;并且任升峰将原资助项目主持人在美国的研究工作列为自己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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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21 13:41:54
不可能这么少,而且建议直接公布学校名称,这样可以督促学校自查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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