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迟飞先生讨论,法律是什么?
----------------------------------------------
迟飞
下面是提纲
法律是什么?是国家暴力机器的组成部分,从阶级政治的角度讲,法律本身是统治阶级实现统治的暴力工具。
二、法律随国家和阶级的产生而产生,随国家和阶级的消亡而消亡。三、法律本身由法律官僚集团所制定所把持,是套最能反映官僚体制的被动教条体系。掌握法律的人,属于维护所谓社会公正的“神权集团”。四、法律不能维护公平正义,它需要有替代方案 五、法律产生到消亡是具有规律的,它终将归于直接民主的制度。 后记:法的精神这只是个提纲,具体内容见
http://page.renren.com/601271422/note/911122231
[size=13.63636302947998px]
------------------------------------------------------------------
从阶级政治的角度讲,法律本身是统治阶级实现统治的暴力工具。然而共产党建党的目标不是为了当统治阶级永远统治人民,而是为了解放人民,实现最广泛的民主。
如果要永远地统治人民,那么,历代社会已经有了统治,由此形成庞大的官员体制(也是官僚体制)。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的政治制度,是无数革命先辈为之奋斗终身的目标,虽然实现很困难,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是可以实现的。
因此,肩负历史史命解放人民的共产党是历史上伟大的党,至少,理论上没有一个政党象共产党的理论这样讲。共产党是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建立,除了接受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的理论外,也应当接受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人平等、普遍选举的要求(见马克思论巴黎公社)。
在有着几千年封建统治的中国要实现普遍选举、人人平等谈何容易?任务艰巨,所以有一系列的努力,因此有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有当今党中央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都是共产党和人民事业、也是巴黎公社事业的继续和发展。(以往我上网留言的内容中讲到国家领导人理论思维的重要意义,也讲到什么是法律,请在我的博客查阅。我的网易博客号:21074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