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哲学:略讲 《道德经》第一章
[原文]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什么是略讲,略讲,就是讲他人不能讲的理论,也是他人讲不到的理,才是略讲,如果其他人都能讲,本圣人从来是不讲重复他人的理论。如有不信者,可以查看所有讲解《道德经》的书籍,在网络上就可以搜寻到。
略讲:在《道德经》第一章上,为什么要讲道可道,非常道?道,就是道,为什么还要可道呢?还要说非常道呢?
道怎么讲,可道又怎么回事?非常道又怎么讲。一切得有个明确的说法。
道,是不易变的真理。可道是易变性的真理。非常道是甄变性的真理。用最通俗的话说,道与可道就是一公一婆。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而且非常道,就是来甄别公婆到底谁有理。这就是东方中国的哲学三点论。西方的哲学,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在公与婆之间根本就找不到谁是真理。所以在中国一所大学里,有一位教授讲,在现有的哲学里,根本就找不到真理。因为中国一直都是受西方的哲学影响。
道与可道和非常道,是三者之间合一的关系。比如说,两个人到法院去打官司,首先要有一个原告,一个被告。原告,就是道,是不易变的真理。被告就是易变性的真理,易变性的真理,就是要反驳原告不易变的真理。不易变的真理,就是不能动摇的,是一口咬定,不会变动。如果说,不能坚持自己的真理,这个官司就要输掉。所以说,道是不易变的真理,为原告。可道就是易变性的真理,就是辩护反驳原告不易变的真理。双方互相辩护,是各说个的理。这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到底谁有理,得有非常道的甄别。这个非常道,就是判断公与婆谁有理的法官。两个人到法院打官司是同为一件事,都为一件事互相争辩,互相辩争就是同谓之玄。玄之又玄,就是看谁找的关系后台硬。或者是看谁掌握的证据确凿。两个人同时到法院打官司,双方都要各显神通,或者是找人,找关系等,是玄之又玄。众妙之门,关键就是看谁掌握的真理证据确凿。
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其妙与其徼,就是一公一婆。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就是一公一婆同为一件事,为同谓之玄。最后是非常道,大法官来判定同谓之玄是众妙之门,公与婆谁有理。这就是中国的哲学三点论。道与可道和非常道,是三一体的关系。
以上略讲,只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