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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5

根据我的“劳动自身生产增殖价值学说”,提出政治经济学的三字经;等高低,平贵贱,生两票,死一传。

现在简单解释一下:

1. 等高低

人的社会劳动岗位有高有低,是分等次的,这是客观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谁也改变不了。这是一个公理,我们必须承认这种岗位等级差别的合理性。在这个前提下,提倡岗位竞争,能者上庸者下,即能力强的人通过竞争在高级岗位上劳动,能力差的人通过竞争下到低级岗位劳动。自由竞争,实现有等级的公平,这就是真实的平等概念。这种真实的平等概念,承认人的社会地位有高低,反对那种传统的提倡拉平人的社会地位的庸俗思想和歪理邪说。

2. 平贵贱

根据劳动自身生产增殖价值学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是岗位劳动时间。只要岗位劳动时间(工作日)相同,不同岗位的人的劳动创造的价值就是一样的,所以每个岗位的就业人员的报酬是一样的。虽然各个人的岗位有高有低,但是工资不能有差异,这就是平贵贱的意思。由于工资水平相同,每个人分配的東西即财富水平一样(种类会不一样),杜绝贫富悬殊的产生。这是人类社会自身合理的制度安排。

3. 生两票

作为社会个人,每人具有一张选票,一张钱票。选票是个人权利义务的代表,表示每个人的社会权利义务相等。通过选票决定人的社会地位,劳动岗位以及其他需要社会决定的事项。钱票就是价值的代表,其具体形式可以是劳动券,货币,也可能就是一张信用卡,或者别的形式。钱票是用来投资和买东西的。

4. 死一传(读音:zhuan)

人在不同的岗位上劳动,由于劳动时间(法定工作日)一样,所以价值一样。但是,每个人能力是有差异的,个人的社会劳动贡献差异会很大,有的成就会惠及几代人,这样他们在生前所得可能不够合理,怎么办?办法是除了生前及时给以荣誉鼓励外,不管活着的时候贡献大小,在人死后都给他建立一个档案,给他的业绩和道德操守立个传,留个生前死后名。现在的计算机技术做这件事情已经不成问题。

对那些贡献大、成就大的人,社会在不同范围内给以专门的树碑立传,让后人永远纪念他。

——这样的社会,由于杜绝了马太效应,平齐了贫富差距,又实现了贡献所得,就是一个心安理得、和谐富裕的社会,也是一个“生死平等”的社会。让那种男女老少死钻钱眼钻不出来的社会早点过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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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6 00:24:46
社会分工不一样,设置工作也就岗位不一样,要求人的工作能力不一样,所承担的工作责任亦不一样,即在不同工作岗位上所付出劳动量亦就不一样,由此取得的劳动薪酬亦会不一样。社会经济发展就是建立在人与人之间的能力差距这一基础上的,抹杀差距就等于抹杀了社会经济进步与人的自主发展。例如在同一工作岗位上,新参加工作的徒弟与与几十年的老师傅拿相同的薪酬,这可能吗?

同工作能力相对应的不等量的薪酬,这一不等量的薪酬是人们的生理禀赋不同、工作责任轻重不同、劳动技能熟练程度不同、劳动强度和劳动艰苦条件不同以及知识层次高低不同的诸多因素所决定的,它是人类社会的自然地、历史形成的收入差距,这种劳动收入上的差距,与贫富两极分化的社会现象,并不是一回事。袁隆平获得国家颁发的个人科技金奖500万元,与薄**存入薄谷*开*来私人账户的那500万元是两回事。贫富两极分化仅是社会现象,这一社会现象背后是公权力的滥用和特权的寻租。

将公权力关进笼子,并取缔特权之后,即便出现了收入差距过大的现象,ZF也可以通过财政税收等市场手段,加以调整的。

所以,工作岗位不同,劳动收入就应不同,不能是“平均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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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6 07:36:56
独立思,不做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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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6 10:11:56
不可能的,连马克思都承认劳动存在差别,社会主义分配还是资产阶级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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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6 12:27:31
xiaxt 发表于 2013-11-6 00:24
社会分工不一样,设置工作也就岗位不一样,要求人的工作能力不一样,所承担的工作责任亦不一样,即在不同工 ...
1.作为岗位劳动时间即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形成的价值是商品价值或交换价值
在社会岗位劳动中,不同岗位的劳动都是社会不可或缺的劳动,都是社会必要劳动,所以岗位劳动实际上就是同质化的劳动。这些同质化的劳动,如果时间相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是相同的,那么劳动量就相同,因而价值相同。就是说,岗位劳动时间是形成价值同时形成交换价值的劳动量。
2.作为非岗位劳动时间即一般社会劳动时间形成的价值是荣誉价值或贡献价值
除了形成商品价值(交换价值)的劳动时间,还存在不形成交换价值的社会劳动时间,通常是不在岗位或者不具有岗位劳动性质的劳动时间。这样的劳动时间形成的劳动量同样是价值的实体,但是它们不形成商品价值(交换价值),而形成荣誉价值或贡献价值。荣誉价值是客观存在的一个价值范畴,并且也是以劳动为实体。与交换价值不同的是,荣誉价值在现实中的尺度并不是货币,而是荣誉证书。
3.政治经济学混淆了劳动时间作为价值尺度形成的交换价值和荣誉价值
政治经济学缺少一个荣誉价值范畴,把本来不决定商品价值(交换价值)而决定荣誉价值的劳动时间错误地当作交换价值,并且用货币计量。
所谓按照贡献支付不同的报酬,就是这个错误的表现。其实,工资是岗位劳动时间的报酬,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即交换价值的报酬。非岗位或不具有岗位性质的劳动时间(非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形成工资,因此不应取得工资形式的报酬。这部分价值应作为贡献奖,以树碑立传的方式兑现。并非个人全部的劳动量(价值)都形成交换价值,只有用于交换的那部分劳动时间(价值)形成交换价值。
不要以为商品社会一切都商品化,荣誉是不能商品化的。劳动价值论应包括劳动商品价值论和劳动荣誉价值论。不要把两者混同起来,尤其不要把荣誉价值交换价值化,把荣誉价值商品化。
我们的社会把不该商品化的一部分劳动也商品化了,把一些不应该商品化的东西也商品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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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6 21:13:13
jjxjiang 发表于 2013-11-6 10:11
不可能的,连马克思都承认劳动存在差别,社会主义分配还是资产阶级法权
个人单独劳动时劳动是存在差别,这不错。但是在"分工-交换"的社会共同劳动中,不同岗位的劳动就同质化了,成为质上相同的劳动。当社会对这种劳动做岀同一的时间规定即工作日一定时,则不管什么岗位,其劳动量都是相等的。真正的社会主义不存在岗差工资即级别工资。所谓资产阶级法权的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其实不是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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