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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3
何志毅就免职事件与张维迎说“情”

张维迎教授:

中国人办事讲究“情理法”。你对我的免职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我愿意就这三个方面与你讨论,首先我与你说“情”。

前一阶段,我在海南的一个会议上与你的一位朋友同台。他在会上说,和谐社会有三要素:有话慢慢说、有事慢慢做、有钱大家花。我事后跟他说,你的朋友张维迎在光华严重违背了这三要素。

从情上说,你在《北大商业评论》(以下简称《北评》)的创办和成长过程中只出现了两次:一次是在创刊时的坚决反对。你在对我的免职公告中说,《北评》是光华管理学院独家主办,2001年11月23日任命我为《北评》的执行主编,这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2001年底我动议创办《北评》,经厉以宁老师同意,我已经组好了第一期稿子,却因你的坚决反对而胎死腹中。2002年《XX商业评论》进入中国,2003年我再次提出要创办杂志,你再次坚决反对。但这一次你没有阻挠成功,我们与北大出版社合作成功出版了《北评》,四年来良性发展。而你的第二次出现就是这次要毁灭这本杂志。你在对我的免职说明和后来给学校的报告中称:继续“任命”我为《北评》的执行主编,但要求我收回主办权。我当时就与你说情,解释这意味着放弃合法出版物的权益,而且也没有出版社敢于再“以书代刊”出版了。你当着十几个人的面说无所谓,变成内刊不定期出版、甚至停刊也在所不惜。我说这牵涉到我们对北大出版社、刊号合作方、读者、作者、订户、企业客户和50位工作人员的责任和相关权益,你依然不管不顾。

于情上说,我在光华干了十年,不说功劳也有苦劳。你用一天时间就把我免了,为什么不能有话好好说呢?你在所谓的四人核心领导小组和院党政联席会上,以一面之辞来逼大家通过,就是想造成既成事实,使上级领导和群众出于维护光华、维护北大的声誉,而无可奈何地维护你的决定。你经常爱用“绑架”这个名词,因为你经常这样“绑架”组织。如果邹恒甫说的是事实,在他的事情上也是你“绑架”了光华和北大。

事件发生后,我已经第九次请求你们召开院全体教师会听我说明情况,我有很多事实和证明材料,但你们不理不睬,却分头召开了对各个系临时打招呼的“紧急会议”。有位老教授说,自从林彪事件以后就没有参加过“紧急会议”了。在会上你们念了一份给闵书记和许校长的信,辩解这一切都是在厉以宁院长的同意之下干的。我坚决不相信这是事实。厉以宁院长已经退位了,我希望你不要把矛盾都往厉以宁老院长身上推,据说你还把对老教授的一些不公正待遇和工资变化等事都说成是经厉以宁老院长同意的。谁会相信呢?老教授们为北大贡献了一辈子,为什么要逼他们退休?为什么要逼还在任课的老教授搬到地下室去,把办公室让给新来的同事?

我怀念原来的和谐光华,那种氛围完全没有了。我虽然是篮球队的元老,但很久没有参加教师们自发组织的篮球队活动了,前些天去参加了一次,与大家共同感觉到只有在非正式组织里才有原来的温馨。

我盼望,光华有北大那种民主,有北大那种正直,有北大那种包容,有北大那种社会责任感。

 

 

                                                                                 何志毅

                                                                               2007-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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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3 20:33:00

情理法

张维迎如果知道这三个字的真正含义,他就不会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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