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509 发表于 2014-2-3 18:04 
马克思是如何解释现实的?
《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
恩格斯说:“一个伟大的基本思想,即认为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其中各个似乎稳定的事物同它们在我们头脑中的思想映像即概念一样都处在生成和灭亡的不断变化中,在这种变化中,尽管有种种表面的偶然性,尽管有种种暂时的倒退,前进的发展终究会实现。” 这就是说,客观世界不是彼此孤立和一成不变的事物的简单堆积,而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过程的统一体;人的思想作为客观世界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也是不断运动、变化、发展的;客观世界和人类思想的发展有其内在的必然规律,不以各种表面偶然性为转移;在世界发展变化中尽管有表面的偶然性和暂时倒退,但前进的总趋势是不可阻挡的。
恩格斯指出,如同自然界的历史发展过程一样,社会历史的发展也有自己的客观规律。
恩格斯全面揭示了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阐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主要内容有: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运动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运动在阶级社会必然表现为阶级和阶级斗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决定哲学和宗教等意识形态。
马克思、恩格斯总结了工人运动的经验,概括了自然科学的最新成就,批判地吸取和改造了人类认识史上、特别是德国古典哲学中的优秀成果,把唯物论和辩证法结合起来,把辩证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和历史观结合起来,创立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使哲学第一次真正获得了科学的性质,实现了人类认识史上的伟大变革。
在结束语中,恩格斯通过对1848年革命后德国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对待理论的不同态度的分析,论述了哲学的党性原则,说明“科学越是毫无顾忌和大公无私,它就越符合工人的利益和愿望”;
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劳动发展史中找到了理解全部社会史锁钥的新派别,一开始就主要是面向工人阶级的,并且从工人阶级那里得到了同情”,德国的工人运动是德国古典哲学的继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