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政治经济学》批评(之一)
在人大版《高级政治经济学》一书中,裴先生关于利息率与利润率的关系有如下表述:
“如果完全实行按生产要素分配,各国的存款利息率应该和各国的平均利润率一样高,但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两者的关系在各国却都是:0<利率<平均利润率。可见,在各国的现实中,单凭财产所有权是不可能按照物的边际生产力得到收入的。”
下面从常识错误到深层次错误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常识性错误
作者在这里犯了一个常识性错误:如果利率与利润率一样高,那么,哪个资本家还去投资企业?干脆把钱存到银行,直接获取利息不就完事了?
这样的错误出自于作者自己的主观臆想,而不是对马克思的继承。马克思仅仅说过,利息、租金、利润三者都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但从来没有说过三者应该相等!
实际上,利率的高低取决于资金的供求关系,政府的货币政策也是通过影响货币供求关系来调控利率的。
(二)深层次错误
作者说,如果实行按要素分配,利率应该与利润率相等。这里还有深层次的错误。实际上,在一国内,利率通常只有一个;而不同的行业间却不存在一个统一的“平均利润率”,即平均利润率在同一行业内才有意义,不同行业的利润率是不会趋同的,这是因为不同行业的风险、信息、市场竞争程度、国家政策等等是不同的。一个卖盒饭的老板和一个开煤矿的老板能获取相同的利润率吗?
这样,全国的利率基本上只有一个,而平均利润率却有n个,两者怎能相等呢?
来者可追于200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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